政府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丰台区低空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研究”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4-10-09 15:58    来源: 区科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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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发展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丰台区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4—2026年)》,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低空经济与数字经济在技术创新、产业等方面深度融合打造丰台区数字经济“一区一品”特色,现公开征集“丰台区低空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研究”工作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方服务事项

配合区科信局开展丰台区低空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支撑与服务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承担单位应为低空经济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有低空空域化设和管理经验,有低空管理部门资源,了解低空体系及政策,有低空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研究相关工作经验。

(二)课题承担单位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科研管理能力,负责推荐本单位的业务骨干作为负责人,一名负责人不能同时承担两个或以上的课题。

(三)课题编制团队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三、具体工作内容

(一)研究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在低空经济中的技术、应用和融合发展路径

(二)聚焦丰台自身优势和产业现状,开展丰台区空域划设方案研究

(三)丰台区发展低空管控平台细分产业链的路径和对策研究。

(四)协助完成数字经济、低空经济融合发展其他工作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18点前将项目工作方案、单位简介及资格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xjszjjk@mail.bjft.gov.cn,纸质版邮寄至丰台区文体路2号3号楼208室。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所有。

(三)承担单位不得将我局委托的项目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四)承担单位不得将我局委托的项目工作内容透露给除我局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担单位违约责任。

(五)本次征集由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数字经济科具体负责。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3656305、1821046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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