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山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本委已受理张秀林申请你单位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京丰劳人仲字[2024]第6311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12月10日上午9时在本委第十五仲裁庭(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一号东楼三层)公开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