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档案馆关于采购档案
推车项目的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丰台区档案馆采购档案推车项目
2.预算金额限价:人民币5万元。
3.采购需求:拟采购四层L形档案推车20辆、三层L形档案推车15辆,三层平板档案推车10辆。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1。
4.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该项目。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单位应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本项目允许企业、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文件的提交
(一)申请须知
1.申请人应认真、全面阅读,充分理解本公告全部内容;
2.凡公告中没有提及的事项,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经验补充适当内容;申请人确认提交的申请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确认提供的信息及所有证明文件真实、准确;确认提供的诸如报价、承诺等信息不与最终合同签订的内容有明显的偏离。
(二)申请文件内容
1.申请函(附件2);
2.相关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分支机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近三个月完税证明。
3.比选报价单(附件3);
4.供货方案(自拟)。供货方案应着重说明货物的关键性技术参数、计划进度等。
(三)申请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需纸质版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电子文件一份(光盘或U盘,电子文件为word和正本扫描PDF版)。纸质版申请文件要求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和邮箱。
四、选取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机构可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
2.我馆对报名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文件,按照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选择确定1家服务机构承担本项目服务,并发出通知。入选的服务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应按有关规定与我馆共同完成服务协议签署等后续工作。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服务机构于2025年3月21日(周五)17:00前,按要求将申请文件递交至丰台区档案馆(丰台区槐房西路15号院1号楼)。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西路15号院1号楼(丰台区档案馆)
联系人:朱 敏
联系电话:87236562;18612506795
北京市丰台区档案馆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1.技术要求
2.申请函
3.比选报价单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