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右安门街道办事处限期拆除决定公告
京丰右安门街道限拆公告字(2025)090002号
当事人:北京茂瑞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2号院
2022年4月2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右安门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在接举报后检查发现,你单位有违法建设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你单位在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2号院内建有砖混结构建筑物,具体为:砖混结构围墙158处,长度共3228.36米,搭建于2021年。
经本行政机关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查认定,该建筑物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且该建筑物持续至今违反城乡规划的事实始终存在,属于违法建设。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证据照片、规划复函、询问笔录等材料为证。
你单位搭建违法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影响了本市城市规划管理秩序,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限你单位收到本决定十日内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并接受复查。逾期未拆除的,本行政机关将报请丰台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如由执法机关实施强制拆除,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强制拆除或者回填违法建设及其安全鉴定的费用、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用,以及相关物品保管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的,执法机关可依法加处滞纳金。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3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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