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0号)、《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丰台区3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信息发生动态调整,自2025年3月6日起执行。
1.北京瑞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瑞泰口腔医院丰台分院(定点编码:06155218),名称由北京瑞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瑞泰口腔医院丰台分院变更为北京瑞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瑞泰口腔医院;地址由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31号楼1层101-12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31号楼一层101(南段)、201(南段)。
2.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南苑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南苑村卫生所(定点编码:06162158),名称由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南苑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南苑村卫生所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街道南苑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3.北京高远百康棘津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岗洼药店(定点编码:06200112),名称由北京高远百康棘津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岗洼药店变更为北京高济百康博仲堂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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