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示
丰台区金璟阳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第二次申购登记公告

日期:2021-07-05 09:16    来源: 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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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钢二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丰台区金璟阳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现开放第二次申购登记,登记时间为2021年7月6日上午10点至2021年7月31日下午17点,共计26天。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丰台区金璟阳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梅市口路,项目四至为:东至张仪村东九路,南至张仪村东二路,西至张仪村东五路,北至张仪村东一路。
    本次配售房源共计1156套,其中,二居室1154套,建筑面积约87—89平方米;三居室2套,建筑面积约89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380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特别说明:今后项目中如有退出房源,将一并纳入本次申购房源中。
    二、共有份额比例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相关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十八、十九条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丰台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首次申购前,北京市丰台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0%,北京市丰台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30%份额。
    (三)购房款计算方式
    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销售价格×房屋建筑面积。以本项目为例:若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0㎡,销售价格为38000元/㎡的房屋,则该家庭应支付的购房款为80㎡×38000元/㎡=3040000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70%。
    三、申购条件
    (一)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认定标准为:截至2021年7月31日(含)年龄未满18周岁的公民)。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至2021年7月31日(含)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四、房源安排及配售对象
    本次申购房源共计1156套,将面向京籍及非京籍两部分家庭配售。具体房源安排,将结合丰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项目申购登记家庭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摇号公告中予以公示。本项目配售对象如下:
    京籍家庭:丰台区户籍无房家庭及在丰台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京籍家庭分为优先组和普通组,选房顺序依次为优先组、普通组)。
    非京籍家庭:在丰台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非京籍家庭分为优先组和普通组,选房顺序依次为优先组、普通组)。
    其中申购家庭应符合本市限购条件,“在丰台区工作”的认定标准如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2021年7月申购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丰台区;
    2.申购人为登记、注册及税务报到均在丰台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或2020年上缴税收收入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机构(组织)中具有一年及以上劳务合同的正式员工。
    五、申购家庭分组认定条件及申报要求
    (一)分组认定条件
    1.优先组
    丰台区户籍及在丰台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非京籍无房家庭,申购人符合以下条件:
    申购人为登记、注册及税务报到均在丰台区,经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委会、丽泽金融商务区管委会或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许可)的金融机构(组织)、新兴金融机构,独角兽企业,高科技及专业服务机构,享受丰台区企业“服务包”政策支持或经区政府研究认定给予专项政策支持的企业,或2020年上缴税收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机构(组织)中具有一年及以上劳务合同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经学信网学历验证)的正式员工。
    2.普通组
    丰台区户籍及在丰台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非京籍无房家庭,不在优先范围内申购家庭。
    (二)申报要求
    1.申购人所在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2.申购家庭需于2021年8月2日前向所在企业、机构(组织)申报家庭信息。
    3.从业家庭所在企业、机构(组织)需于2021年8月5日前向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委会、丽泽金融商务区管委会、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金璟阳光苑项目接待中心企业服务窗口申报家庭信息。
    (1)申购人为在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范围内的所在企业、机构(组织)中从业的,其所在企业、机构(组织)向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委会进行申报。申购人为在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2020年上缴税收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机构(组织)中从业的具有一年及以上劳务合同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家庭纳入优先组,其他家庭纳入普通组。
    (2)申购人为在丽泽金融商务区范围内的所在企业、机构(组织)中从业的,其所在企业、机构(组织)向丽泽金融商务区管委会进行申报。申购人为在丽泽金融商务区范围内的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许可)的金融机构(组织)、新兴金融机构,独角兽企业,高科技及专业服务机构或2020年上缴税收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金融机构(组织)中从业的具有一年及以上劳务合同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家庭纳入优先组,其他家庭纳入普通组。
    (3)申购人为在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丽泽金融商务区范围外从业的,其所在企业、机构(组织)符合优先组条件的,向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其中具有一年及以上劳务合同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家庭纳入优先组,其他家庭纳入普通组。
    (4)申购人为在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丽泽金融商务区范围外从业的,其所在企业、机构(组织)不符合优先组条件的,“在丰台区工作”认定标准仅满足条件2的申购家庭,其所在企业、机构(组织)向金璟阳光苑项目接待中心企业服务窗口进行申报。申购家庭均纳入普通组。
    4.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委会、丽泽金融商务区管委会、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需于2021年8月12日前向丰台区房屋管理局进行申报。
    5.优先组申购家庭未进行优先组申报的,不纳入优先范围。
    6.所有申购家庭均需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进行申购,其中“在丰台区工作”仅满足条件2的申购家庭需向所在企业、机构(组织)进行申报。若申购人或其所在企业、机构(组织)未按要求进行申报的,不纳入摇号范围。

    六、资格审核
    网上申购结束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税务、人力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房管局组织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委会、丽泽金融商务区管委会和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根据本公告申购条件,对申请家庭分组情况进行归集整理,核实确认企业情况。经审核,申请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项目申购条件或与承诺不符的,不纳入摇号范围。
    在上述审核工作结束后,申请家庭可凭申请编码、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共有产权住房”专栏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申请复核。具体审核结果查询时间、申请复核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选房结束后,对选房家庭购房资格再次进行联网审核。凡申请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项目申购条件或与承诺不符的,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七、监督管理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区房管局指导监督开发建设单位开展摇号配售工作。
    (二)申请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申请家庭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提交的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丰台区金璟阳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房源、户型及合同等信息由北京首钢二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
   (二)丰台区金璟阳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于2019年12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挂牌出让文件约定本项目为共有产权住房。本项目适用《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相关规定。
    (三)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四)本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北京首钢二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为北京市丰台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
    (五)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
    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已在网上公示。(合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l5Pgg8NYnZ4D3UGsjSXcQ,提取码:0zx4,如对预售合同有修改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ftsgjjygy@163.com。最终以甲乙丙三方签订的预售合同为准。)
    申购地址:http://gycq.zjw.beijing.gov.cn/
    申购服务热线
    1.北京首钢二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电话010-68681668(上午9:00—下午17:00)
    2.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委会电话010-63702158、010-63702075(仅接受园区内企业、机构或组织咨询服务,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丽泽金融商务区管委会电话010-83509406(仅接受丽泽金融商务区内企业、机构或组织咨询服务,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电话010-83897601(接受丰台区投资促进中心服务的企业、机构或组织咨询服务,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5.金璟阳光苑项目接待中心企业服务窗口电话010-68631668(接受中关村科技园区、丽泽金融商务区、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之外的企业、机构或组织咨询服务,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监督电话:010-63813373(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九、特别提示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申购家庭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首钢地产北京”查看项目信息,具体可详询:010-68681668。
    现场参观样板间须线下提前一天预约,预约电话:010-68681668,如申购家庭未预约到场将不予接待。开发企业将分时段接待申购家庭,每小时接待申购家庭不超过5组。到场申购家庭均须佩戴口罩,售楼处入口处已设置测温消毒区,严格筛查并做好登记,请到访人员给予配合。体温<37.2摄氏度,并进行“北京健康宝”绿码核验,实名登记后进入接待中心。

    附件1:面向申购家庭配售房源
    附件2:项目有关情况特别提示
    附件3:申购注意事项
    附件4:申购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5:项目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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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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