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寓槐悦等20个公租房项目,面向丰台区具有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轮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的方式进行配租。意向登记工作已于2024年7月17日17时结束,参加本次意向登记家庭共1556户,其中大套型97户、中套型157户、小套型1302户。
根据《关于融寓槐悦等20个公租房项目开展快速配租的公告》,本次配租登记家庭分为两组,具体为:
第一组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第二组家庭:除第一组外具有丰台区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尚未配租、配售的家庭。
以上各组家庭按下列规则排序:
第一组家庭: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第二组家庭: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已经配租(含原廉租房实物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备案家庭,已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备案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
选房时按照第一组大套型、第二组大套型;第一组中套型、第二组中套型;第一组小套型、第二组小套型的次序依次选房。
为加快解决申请家庭住房困难,结合配租房源套型和登记家庭实际情况,本次选房工作中,允许中套型、小套型登记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向上升一档选房,但不得向上跨档选房。
选房时,先由大套型登记家庭按顺序选择大套型房源;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中套型登记家庭可以按顺序选择大套型或中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小套型登记家庭可以按顺序选择中套型或小套型房源。
选房前,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已终止或迁出丰台区的家庭,取消该家庭选房资格,不再发放选房通知单。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选房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通畅。
本次配租项目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将由丰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的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复查)结果可向申请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
产权单位按项目分批次为通过资格复核且应配租套型符合选房原则的家庭安排办理入住手续。(例如:某小或中套型备案资格家庭,在意向登记中选择中套型登记,在选房现场升档选择大套型房屋,经过资格复核后,备案资格变更为宿舍、单居或小套型,则该家庭不符合选房配租原则,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将不予为其办理入住。)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7月24日
附件:
附件1:融寓槐悦等20个公租房项目快速配租选房顺序(大套型)2024.7.24.pdf 附件2:融寓槐悦等20个公租房项目快速配租选房顺序(中套型)2024.7.24.pdf 附件3:融寓槐悦等20个公租房项目快速配租选房顺序(小套型)2024.7.24.pdf 附件4:融寓槐悦等20个公租房项目快速配租登记无效家庭2024.7.24.pdf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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