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抽查基数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段 | 抽查主体 | 是否属于双随机事项 |
1 | 排水(街乡) | 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和垃圾等废弃物;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因巡查、维护不到位,导致窨井盖丢失、损毁,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排水户、运维单位 | 1000 | 1% | 每季度 | 大红门街道人民政府 | 是 |
2 | 供热单位 | 供热单位未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变更手续;提交的备案材料失实;未实施供热设施安全巡检制度;供热前未提前在供热范围内进行公告;推迟、中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采暖期内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非采暖期内擅自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影响用户采暖;不实行供热计量 |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 供热单位 | 34 | ≥5% | 每季度 | 大红门街道人民政府 | 是 |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