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7-27 09:19 来源: 太平桥街道办事处
如不服本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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