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主体基本信息

日期:2019-12-05 14:35    来源: 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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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教育发展的布局结构及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组织编制丰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和指导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指导全区教育工作;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改革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审批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变更、终止;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及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

4、负责管理、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智育、体育、美育以及思想政治、纪律法制、健康卫生、劳动技术等专项教育;指导和协调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5、负责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工作;管理并协调本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外环境整治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指导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依法对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区教委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6、负责依法统筹管理使用教育事业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费附加、教育捐赠和教育贷款;组织实施各核算单位的专项拨款、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负责各单位的财务指导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工作,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7、负责管理教育系统人事工作;指导学校落实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领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评定和管理工作;管理离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本区教育类社会团体。

8、规划和管理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负责本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教育现代化信息技术使用、普及和发展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执法主体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三、办公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望园东里26

四、办公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五、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望园东里26

六、咨询电话

63811964

七、监督电话

6381102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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