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1.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2.拟作出撤回、撤销的行政许可决定;
3.经听证程序后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4.对公民处以一万元(含)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十万元(含)以上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5.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6.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规定,拟作出的代履行决定;
8.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或者在履行权力清单所列职权发现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拟作出向监察机关移送的决定;
9.其它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