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认为《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能源中心项目》的环评审批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本机关决定召开行政许可听证会,现将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信息
1.听证会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3日14:30
2.听证会召开地点:丰台区宛平街道北天堂村委会
3.听证会举行形式:公开听证
二、报名事宜
(一)利害关系参加人报名及确定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听证场地情况,本场听证会会场可容纳12名利害关系人参加。本项目受影响范围内敏感目标涉及丰台区宛平街道、看丹街道、花乡街道和大兴区黄村镇,为保证上述范围内公众充分表达意愿,每个街道可有3名利害关系人参会。听证会利害关系参加人可自行向其户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大兴区除外)提出申请,每个街道办事处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确定三名辖区内代表后,可停止受理后续申请。涉及大兴区部分区域代表直接向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参加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代表人参加听证。推举出的参会代表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被代表人(其他听证申请人)提供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2.申请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9:30-11:00,14:30-16:00
3.申请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人及电话:丰台区宛平街道(丰台区卢沟桥晓月苑垂虹街7号,王广钊83212278/83215981)、看丹街道(丰台区外环西路8号,李宏善83758894/83758899)、花乡街道(丰台区郭公庄中街18号院,唐晨83755346/83755300)、大兴区黄村镇(丰台区七里庄路28号,陈芳83368524/83368500)
5.每个街道最终确定的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须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旁听人员报名及确定
申请旁听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2021年12月11日上午9:30至11:00持有效证件到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法制宣传科(丰台区七里庄路28号一层谈话室)办理申请旁听手续。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场地条件,旁听人员在旁听室参加旁听,旁听名额共10名。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将根据申请顺序发放旁听证,满额后停止受理后续申请。
联系人及电话:陈芳83368524
三、其他
1.报名工作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于12月14日向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提交本辖区利害关系参加人相关材料,听证通知书另行送达。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除须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外,听证利害关系参加人还需参加由丰台区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承担),也可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自行检测费用自理);旁听人员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扫码、测温等管理。
3.听证参与人未按时间参加听证或未进行核酸检测的,视为放弃,不影响听证会举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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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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