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丰台区生态环境局依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夯实执法内容,全面推进法制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行政执法主体全称为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数量1。
二、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我局共设置执法岗位9个,其中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固定污染源执法岗37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移动污染源执法岗29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审查决定岗2人,区级独有其他职权承办岗2人,区级独有其他职权审查决定岗1人,行政审批初审岗2人,行政审批审查决定岗1人,行政奖励初审岗2人,行政奖励审查决定岗1人。岗位关联率94%。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2021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4400人次,在岗人员参与执法率100%。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一)行政许可
1.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情况:2021年,审批办结项目34件。
2.辐射安全行政许可情况:2021年,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备案936件,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42件,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20件,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24件,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38件,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8件。
3.排污行政许可情况:2021年,核发排污许可证943家。
(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2021年,对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进行备案接件办结210件。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备案接件办结1件。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接件办结209件。对危险废弃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接件办结20件。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我局运用双随机、专项行动和在线监控等手段共开展行政检查104055家次(车次)。固定污染源方面按照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年度检查方案,共开展各类专项任务27个,其中大气类专项任务12个,水类专项任务5个,土壤和危废专项任务2个,其他专项9个,所有专项任务全部按照年度计划要求按时完成。共计出动34400人次,检查专项任务涉及污染源单位15991家次。移动污染源方面路检重型柴油车57827辆,入户检查重型柴油车31394辆,氮氧化物专项检查车辆16705辆,查处营运性轻型汽油车27辆,抽检柴油车排放达标合格率为97.5%,检测加油站油气(二次)回收205座次,检测加油站油品清净性抽测120样次,重点车型在线动态审核率90%。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适用行政处罚普通程序立案378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40件,处罚金额954.1万元,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14件,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348件,处罚金额66.0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62起,责令限制生产决定1件,移送行政拘留3起,行政拘留3人;移送公安刑事拘留3起,刑事拘留14人。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局共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和“接诉即办”2215件,其中12369系统1617件,占比73.00%,接诉即办系统485件,占比22.90%,信访系统40件,占比1.81%,网格系统5件,占比0.23%,来访来电及上级领导转办批示68件,占比3.07%;涉及大气类724件,占比32.69%;噪声类84件,占比3.79%,涉水类123件,占比5.55%,其它类1284件,占比57.97%。全部按要求时间办结,办结率100%。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
无。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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