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等信息
本部门现存行政执法主体1家,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设置执法岗位4种,分别为:执法检查业务承办岗、执法检查审查决定岗、普查业务岗、执法法规服务承办岗;
4个执法岗位共计核定17人,全部在岗。目前,持有国家统计局核发《统计执法证》证件人员为12人,全部参与或者部分参与了执法检查工作。
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底,全年共受理办结统计服务事项2289件,受理解答咨询1845次,其中:企业自愿主动到窗口办理件数71件,其余全部为网上受理或通过部门数据共享获取办件信息。
三、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全年完成执法检查426起,其中双随机常规执法检查100起,催报执法检查87起,双随机专项检查238起,处理普查办移交案件1起。共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46起,其中迟报统计资料案87起,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提供虚假的经济普查资料案59起。共处理一般程序立案案件49起,当场处罚案件96起。
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46件,无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五、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接收举报案件1起,系丰台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案件,已办结。
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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