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执法主体名称: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
执法主体共计1个。
二、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丰台区统计局执法岗位设置4个,分别为:执法检查业务承办岗、执法检查审查决定岗、普查业务岗、执法法规服务承办岗。
4个执法岗位共计核定17人,全部在岗。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全局持有国家统计局核发《统计执法证》证件人员为20人,全部参与或者部分参与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年共受理办结统计服务事项2746件,受理解答咨询1998次,其中:企业自愿主动到窗口办理件数205件,其余全部为网上受理或通过部门数据共享获取办件信息。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全年完成执法检查551起,其中以“双随机”形式开展日常常规执法检查10起,催报执法检查32起,以“双随机”形式开展专项检查182起,以“双随机”形式核查调查单位基本情况327起。共查处统计违法案件34起,其中迟报统计资料案32起,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2起。共处理一般程序立案案件4起,当场处罚案件30起。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全年共作出行政处罚34起。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无。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
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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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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