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
关于“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一期B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

日期:2022-10-25 15:30    来源: 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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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京建法[2011]16号)文件的规定,为保障“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一期B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街道办事处将报名并通过审核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本次征收范围内和丰台区人民政府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公布,供被征收人协商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9月16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一期B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规划的东至苗圃东里南街,南至大红门东路,西至南苑路,北至南顶路(具体以规划文件标明的范围为准)的本次征收范围内和丰台区人民政府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公布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报名通知,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通过审核的共有11家评估机构(详见附件)。

    二、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安排

    1.请被征收人积极开展协商,确定评估机构选定意见,协商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10时至10月3012时。

    2.为了便于被征收人了解评估机构情况,定于2022年10月26日10时至10月2812时在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西路4号吴裕隆酒店一层进行评估机构情况介绍,欢迎被征收人前往咨询。

    3.请被征收人携带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房租赁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等证明材料于2022年10月26日10时至10月3012时前到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西路4号吴裕隆酒店一层领取协商单。

    4.请被征收人于2022年10月3012时前将协商单自行投放到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西路4号吴裕隆酒店一层票箱中。

    5.每个被征收人只能提交一次有效的协商意见。被征收人可协商选择1家评估机构,多选、涂改、复印协商单均视为无效。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协商单或逾期不投放协商单的,视为弃权。

    6.经协商,如有1家评估机构获得多数被征收人(总户数50%以上)同意,则协商选定1家评估机构,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结果将即时在本次征收范围内和丰台区人民政府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上公示。

    如协商不能确定评估机构,将通过公开摇号形式选定评估机构,日期另行通知。

充分协商、自主选择评估机构是维护自身权益的保证,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也是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请广大被征收人积极参与,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一期B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开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单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丰台区

         大红门街道办事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0月25




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一期B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开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单

    编号:                     被征收人户址:

序号

评估公司名称

协商选定意见

1

北京华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

北京建亚恒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

北京吉翔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4

北京建正合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5

北京北方亚事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6

北京华天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7

北京鼎春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8

北京中海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9

北京华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10

北京盛华翔伦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1

北京仁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备注:

    1、请选择1家评估机构,在其后的“协商选定意见”栏中划“√”,多选、涂改、复印均无效;

    2、请被征收人于2022年10月3012时前将协商单自行投到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西路4号吴裕隆酒店一层票箱中;

    3、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协商单或未按时投放协商单的,则视同自动放弃协商选定权利。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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