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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沟桥街道收藏贴|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申请指南

日期: 2025-12-13 10:25 来源: 卢沟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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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具有本市户口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老年人,可以申请享受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

一、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给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用于日常照料等生活性服务补贴。

1.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含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境补助金的老年人,下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3.属于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前述1.2.款条件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给重度/完全失能或持有相应残疾证的老年人,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照护补贴。

1.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2.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3.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三)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给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用于养老服务消费特别是生活照料护理服务。

1.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2.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同时申领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与残疾人两项补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见义勇为致残人员护理补贴,因公致残返城知青护理费,困境家庭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等不重复享受,由老年人自主选择。

二、申领途径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由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自愿申请。老年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或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掌上服务一老年人综合津贴),填写相关信息,线上自助申请;也可就近在本市任一街道(乡镇)办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提出申请。

无残疾证的老年人申请失能护理补贴,需先进行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经评估为重度/完全失能,并符合政策条件(未享受不能重复享受的相关补贴津贴)的老年人可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三、补贴津贴发放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每月10日左右,发放至申请人确认的“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北京通—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等卡的账户中。其中发放至北京通—养老助残卡中的80-89岁高龄津贴及失能护理补贴不能取现。所有补贴津贴不过期,不清零。

四、注意事项

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的老年人及其家属,需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定期复核,主动报告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残疾类别等级变更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户籍变化情况、居住地址、生存状况等情况,及时办理补贴津贴的增加、减少、停发,主动退缴多领、误领补贴津贴。对于拒不配合复核,拒不退回误领、冒领补贴津贴,金额较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回“违法所得”,追究法律责任。

五、温馨提示

申请时间:建议及时申请,避免影响享受补贴。

材料准备:申请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委托家属申请的,需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补贴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每月10日左右发放本月补贴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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