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5-06-05
  • 政策文件
  • 2025年丰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 2025年丰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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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介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提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监督〔2025123号)、《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函》(京政农函〔2025〕9号)有关要求,切实保护耕地、提升地力,有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区实际,利用中央和市级专项补贴资金对我区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补贴。

    二、主要内容

    1. 事项名称

    2025年丰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适用范围

    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本区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现状耕地(依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确定)。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耕地不予补贴:

    (一)已批准转为建设用地未按规划实施或移交、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退耕还林、与果(林)间作等改变用途或性质的耕地;

    (二)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三)存在故意毁坏种植的粮食作物青苗、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露天焚烧秸秆、未按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非农化”、“非粮化”、撂荒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耕地;

    (四)因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绝产绝收的耕地。

    3.适用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本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国有农场种地职工。对于农民耕种自己承包地的,补贴对象为种地农民;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自有耕地的,补贴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外流转或者其他方式承包的,依据合同约定确定补贴对象。合同未有约定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或者发包耕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4.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同一地块按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占地面积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能按照不同农作物播种面积核算。同一地块种植季节性蔬菜并申报市级蔬菜生产补贴的,不可再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5.申请材料

    按要求填写并提交《2024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表》。

    6.办理流程

    补贴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在北京市农业农村综合管理平台的“种植业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补贴申报,由所在村村委会/社区初步核实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报送村委会/社区严格执行“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社区公示确认、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核、区政府批准”的工作流程,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

    7.面积核算

    同一地块按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占地面积进行补贴,不能按照不同农作物播种面积核算。

    8.咨询电话

    010-63869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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