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宫镇人民政府
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北宫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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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宫镇人民政府职能主要为:1、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镇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区委的领导下,对镇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强化领导、服务、指导、监督的职能。2、镇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是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全镇进行管理。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事业单位5个。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30420.24万元,比上年减少3638.98万元,下降10.6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452.18万元,比上减少5607.04万元,下降16.46%

1.财政拨款收入28452.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75.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5.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49.9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4.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9%;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659.3万元,比上年减少51658.31万元,下降64.32%,其中:基本支出655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86%;项目支出22106.4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30420.24万元,比上年减少49897.37万元,下降62.13%。主要原因:因历史问题,2023年度我单位属地东河沿村进行往来款账目清理工作,导致其他支出增加,实际并未支出本年度正常支出导致差额较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8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8%;国防支出1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教育支出7.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5125.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53%;卫生健康支出394.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1%;节能环保支出185.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5%;城乡社区支出8144.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39%;农林水支出13355.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31%;住房保障支出6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39.8万元,2024年度决算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商贸事务增加29.9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19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万元。

2、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7.8万元,2024年度决算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1%。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88.6万元,2024年度决算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8%。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7550.72万元,2024年度决算512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8%。

5、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22.56万元,2024年度决算39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290.02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计划生育事务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42.06万元,2024年度决算18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城乡社区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351.64万元,2024年度决算814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增加1056.52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增加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849.92万元。

8、农林水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1955.52万元,2024年度决算1335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农业农村支出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602万元,2024年度决算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增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增加。

11、国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国防动员支出增加19.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49.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6849.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5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84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农业生产发展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4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用于2023年度丰台区基本农田保护补贴、2022年度丰台区基本农田保护补贴。

2、“农村社会事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8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用于委托业务费2024、委托业务费2024、委托业务费2024、镇域发展资金2024、诉求处置中心工作经费2024、2024应急经费、政策性预留2024、2024年丰台区接诉即办专项经费、安全应急经费2024、规范建设经费2024。

3、“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11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用于生活垃圾分类、2024年美丽乡村运维-路灯运维管护、2024年-丰台区接诉即办考评激励专项资金、2024年美丽乡村运维-村庄其他绿化养护工程、丰台区2024年第四批控违拆违专项资金、园林管建经费2024、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村)激励资金、丰台区园林绿化局2024年战略留白养护项目、丰台区园林绿化局2024年留白增绿土地流转项目、2024年度上半年满分社区、无诉社区奖励资金、2024年美丽乡村运维-生活垃圾运输、2024垃圾分类经费、2024环保经费、2024-2025年丰台区“煤改电”清洁取暖长效管护资金、丰台区201所地区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2023年丰台区平原造林养护项目、2023年丰台区山区生态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资金项目、2024年美丽乡村运维-户厕清掏管护费、2024年美丽乡村运维-属地自管公厕管护费、环境环保经费2024、2024年美丽乡村运维-山区生态林养护工程、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村)激励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26.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26.47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552.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72.63万元,比上年减少47.5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3.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人民政府(本级)共有车辆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4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680.1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4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4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4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50.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5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反应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5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5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5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5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5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6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6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6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6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场地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升级,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6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6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6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6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7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7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7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人民政府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1.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北宫镇政府)现有机关单位1个,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保障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统计所)、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还有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设置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物业服务管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

2.部门职能概述

北宫镇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是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全镇进行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立依据、目标职责任务匹配情况、目标合理性等)。

北宫镇政府依照部门职能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职责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全面设置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通过编制2024镇年初预算,为北宫镇各项业务开展提供财力保障。

北宫镇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团结带领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集中精力抓民生、攻坚克难强治理、守牢底线保安全、主动担当敢作为,推动各项事业持续攀高。

1.经济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抢抓机遇、储蓄势能,激活地区发展新动能。积极融入和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大局,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着力稳投资、促消费,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统筹产业用地和创新资源,全力保障北京园博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启动北宫智能制造产业园,着力构建地区智能制造产业体系。支持地区高精尖企业发展,精准服务企业,推动以商招商,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活力。落实“村地区管”机制,用好区级农村集体资产流转服务平台,加强三资监管,指导各村利用好闲置资产资源创造更多集体收益。创新集体经济发展路径,通过镇域统筹,加大新型集体林场建设,以中华名枣园、新型集体林场为依托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林经济一体化,提高林地利用率,增加集体林场经济效益,带动周边民宿、旅游业发展,持续推动集体生态农林资源转化为农民增收致富的绿色资本,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持续增收。

2.品质生活作为工作重点,规划引领、塑造形象,城乡面貌发生新变化。全面启动“以绿治脏”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垃圾堆放点“去存量”工作,按照“以绿治脏,以绿美境”的原则,以点带面制定区域提升方案,力争整治一处、提升一处,减少一处、美化一处,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和人居环境工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一微克”行动,分类治理大气污染源,持续推进小龙泉河(沟)整治项目,探索“两山”双向转化路径。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效,持续推进“疏整促”专项行动,筑牢拆违控违防线,坚持依法、依规、安全、高效原则,拆除违法建设不少于21.7888万平方米,统筹利用疏解腾退空间,加大“留白增绿”力度,精心推进“金角银边”工程,合理布局小微公园、口袋公园、郊野绿道,推动花园城市建设。坚决落实“双碳”战略,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倡导简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3.民生改善作为工作核心,以民为本、共建共享,民生福祉打开新局面。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持续抓好“接诉即办”工作,强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好社区书记联系卡、做实“民心项目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以更大力度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兜底帮扶,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地区群众收入的增长。推动为老政策落实、养老机构发展、居家养老体系完善,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收尾,落实好“四个服务”工作要求,狠抓生活垃圾分类、物业管理两件“关键小事”,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深化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芦井、二七厂等社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一体服务好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和新市民,不断提高地区群众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4.把社会稳定作为主要目标,坚守底线、常抓不懈,基层治理迈上新台阶。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不断提升各类风险预警防范化解能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决捍卫首都政治安全,高标准做好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食品药品全链条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一年基本恢复、三年全面提升、长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高标准落实灾后重建任务,持续提升镇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依规、用心用情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多措并举推动群众信访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联盟”建设,统筹协调、整合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重点行业、关键场所等成员单位,筑牢群防群治安全防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效,构建全方位、各领域的平安格局。

5.党的建设作为首要责任,推动基层组织效能迈向更高水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和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下大力气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实施“五项工程”提升五种能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党管干部原则,持续推进人才“雁阵计划”,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

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2871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6611.3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22106.41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2865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2.90万元,项目支出22106.41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20%。

、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北宫镇政府镇域涵盖6个行政村,10个社区,2024年全年完成财政资金投入28,659.30万元,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交代的各项任务。

2.产出质量

北宫镇政府2024年度认真做好全镇安全教育及相关市政市容管理工作。

3.产出进度

北宫镇政府2024年度总收入28,717.7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度总体支出28,659.30万元。按照相关要求进度开展各项工作,年底之前基本完成。

(二)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经济质效稳步提升。积极推进区级“1511”提质工程任务落地,用足用好政策的“船”和“桥”,新增企业315户,其中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企业8家,市场主体净增数量位于全区前列。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两区”建设项目入库4家,新增注册资本额度1.2亿元,超额完成“两区”建设项目任务。盘活利用闲置资产,不断扩宽集体增收渠道,全年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增加450余万元,大灰厂村年收益提升260余万元。强化服务阵地建设,依托“商会之家”,打造北宫镇“一家一厅一站”商会品牌,促进企业抱团发展。升级楼宇党群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服务工作室,提供“党务、政务、税务、法务”一站式服务。以“生态智谷、山水新城”为目标,谋划“一廊八品”农文旅产业布局,探索集体经济融合发展新路径。

2.社会效益

坚持以人为本,以稳为要,依托联席会议平台、领导包保、定期接访,做到问题有人管,过程有人办,结果有人说。细致排查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全年排查矛盾纠纷279个,及时化解264个,化解率达94.62%,严防极端事件发生。顺利完成全国“两会”“二十届三中全会”和“75周年国庆”等重要节点的安全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深化健全扫黑除恶、安置帮教、禁毒、反邪教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开展“雁归北宫”系列活动,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7场,通过政策推介、分类指导、岗位推荐等服务1782人次,推介企业44家次,提供岗位1201个,有效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围绕“一中心、一学堂、一联盟、一评价”,推动“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两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丰富辖区老年人生活,养老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100%,位列全区第1。加速完善区域教育资源,十二中河西分校及人大附中园博园校区(高中部)等项目稳步推进。

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工作,坚持“日检查、周调度、月拉练”的工作机制,持续做好群租乱象、违建、自建房、环保等专项整治。深化“以房管人”工作模式,促进房屋租赁管理提质增效。持续做好生产、消防、交通、食品安全等管理工作,不断加强重点风险点位安全监管保障。统筹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法治副村长”资源,抓早抓小遏制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守好网上网下安全屏障。

3.环境效益

城乡环境品质持续改善。巩固深化“一微克”行动,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连续三年排名全区第一。强化大灰厂地区环境整治,完成小龙泉河(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现污水全部接入管网,改善地区环境,增设3处升降式限高杆,保障降尘减噪和交通安全。全面启动花园城市建设,拆除违法建设23.05万平方米。开展“以绿治脏”专项行动,累计向市、区申请项目资金120余万元,完成“揭网见绿”8.54公顷、公园绿地提升工程235亩、“小微空间”改造5处、彩绘美化墙体7处,让群众乐享家门口的绿色休闲空间。

4.可持续性影响

搭建“5+N”民主议事协商平台,打造红山郡社区“山情赤心”、张郭庄社区“共享花园”等议事品牌,凝聚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实现群众事务“常态化”商量。抓好两个“关键小事”,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创建示范居住小区1个,获市区创建奖励资金50万元。增强“红色物业”引导力度,开展“北宫好管家”系列活动、组织履职培训,促进全镇物业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发展。

积极融入“两园一河”联动发展,焕新激活园博园,承办北京史上规模最大“京彩灯会”,打造文商旅融合的夜经济新场景。围绕中心工作,编排情景剧《邻里连枝》,举办“春意融融、乐享北宫”“北宫秋色枣香浓、古韵今辉庆丰登”第21届大枣文化节、“countrywalk”新春市集等活动,传播北宫文化。持续推进“书香北宫”品牌建设,北宫镇图书馆被评为北京市“阅读北京十佳优读空间”荣誉称号。举办社区邻里节、娘娘庙民俗会、“乐享北宫、全民健身”等系列文体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北宫镇政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加强对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支出费用严格控制在财政资金支出标准范围内,2024年度完成总体资金支付28,659.30万元。

(四)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

深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通过领导领办、科室主办、村社协办、全员同办及年轻干部“双岗双冲锋”的工作模式,形成“人人都是办件员”的思想共识和“人人参与办件”的工作合力。持续开展“民心项目池”,征集群众急难愁盼事项76项,统筹使用2023年度“接诉即办”奖励资金和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有效化解红山郡社区污水排放异味扰民、大灰厂社区新物业公司引入等治理问题,全年直派成绩位居全区前列。

、预算管理情况分

(一)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北宫镇政府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相对健全,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了《预、决算管理制度》《收入支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现行财经法规,对本单位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现有制度不能满足管理需要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北宫镇政府财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基本做到财务会计资料披露信息真实、及时、完整。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基本做到各项制度执行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安全规范。进一步树立预算管理观念,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杜绝预算管理的随意性,没有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列支,超预算范围、超预算额度的,一律不得开支。将单位中的所有经济业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合法合规性和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北宫镇政府严格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监督。财务人员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为依据,做好各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记账,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财务会计人员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自觉维护国家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坚决杜绝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的行为。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定期听取财务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会计法》所赋予的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负分管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增强遵规守法意识,严格自律、以身作则,在单位内部努力营造依法理财、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资产管理

北宫镇政府建立健全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部门、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责任,要求资产管理员定期做资产清查,将资产管理落实到人。资产管理顺利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是管好用好各项资产,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障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产配置效率。

(三)绩效管理

北宫镇政府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在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的设定过于简略,对于项目具体目标的细化程度还不够,三级指标设定没有指明具体服务对象,设定较为笼统,无法较好地反映出项目实施所带来的效果。效益指标设置多为定性指标,不能很好地反映出项目实施完成后实际产生的效益,效益指标的实际完成值不能直接确定和比较。

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定期总结和分析财政资金支出效果,了解、分析、评价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通过绩效评价促进各科室部门及项目单位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预算绩效质量水平。

(四)结转结余率

2024年全年预算数28,717.74万元,年度总体支出28,659.3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58.44万元。结转结余率0.20%。

(五)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全年预算数18,977.62万元,全年决算数28,659.30万元,差额9,681.69万元,差异率-51.02%。

五、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

得分

预算执行情况

资金总体(20分)

预算执行率

19.96

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产出(30分)

产量指标

10

质量指标

5

时效指标

9

成本指标

4

效果(30分)

经济效益

5

社会效益

5

环境效益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5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预算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4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1

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2

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1

资产管理(4分)

资产管理规范性

4

绩效管理(4分)

绩效管理情况

2

结转结余率(4分)

4

预决算差异率(4分)

1.96

合计(100分)

88.92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管理制度执行管理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单位管理制度是单位运行的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和各种具体活动的程序、规则、纪律、规章、规程、行为模式等良好的制度应该同样具备良好的制度监督体系。北宫镇政府建立了内控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标准、流程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但未坚持运行相关的单位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以及未制定业务管理制度及监督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项目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直接影响到部门相关工作目标的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提高。部门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准则,建立管理制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2.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随着预算管理要求的不断加强,预算管理精细化的核心就是预算编制的精细化,这就要求预算部门的预算编制前,要充分结合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及往年资金支出,细化下一年预算资金支出。通过分析北宫镇政府资料得出,年初预算批复数18,977.62万元,决算报表中实际支出28,669.30万元,决算数据远大于年初预算数据,说明预算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追加预算资金的现象,导致预算资金存在较大差异;北宫镇政府应加强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部门预算。预算是财政职能的核心,是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3.预算绩效项目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细化。随着预算管理要求的不断加强,预算管理精细化的核心就是预算编制的精细化,这就要求预算部门在预算编制前,要充分结合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及往年资金支出,细化下一年预算资金支出。明确绩效目标编制范围,按照规定填报绩效目标。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和申报项目时,需根据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制定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的绩效目标,明确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围绕绩效目标编制清晰、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通过查看北宫镇政府提供的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各项目实施主体填报的项目绩效目标表在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的设定过于简略,对于项目具体目标的细化程度还不够,三级指标设定没有指明具体服务对象,设定较为笼统,没有较好地反映出项目实施所带来的效果。效益指标设置多为定性指标,不能很好地反映出项目实施完成后实际产生的效益,效益指标的实际完成值不能直接确定和比较。

六、措施建议(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举措)

1.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监督机制。一是建议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制定符合项目实施内容的项目管理制度,再次明确项目管理中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有效实施各项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理念,提升预算资金的效率,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明确项目责任,避免项目资金挪用、占用等情况。二是建议根据现有的规章制度,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梳理和修订部门的相关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及审批流程,加强财政资金支出,切实加强跟踪财政资金支出进度,避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的经济管理事项风险。三是加强预算监督组织建设,构建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积极探索适合本部门的内控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从预算编制到审批、从预算执行到评价等一系列科学合理、层次清晰、职责明确、覆盖全面的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依、有据可循。

2.加强预算编制水平,合理申报预算资金。建议在编制预算之前,根据实际情况估算下一年度的预算资金,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认真提前谋划下一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充分履行“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做到应编尽编,建立预算部门的项目预算库,项目的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支出,对于新增设的重大项目,要开展事前评估,提高项目预算资金的编制准确率,合理申报预算资金,使预算部门的预算更加全面,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准确性要求。

3.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水平。建议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水平,科学地制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定要与实际工作相关联,合理制定工作计划,绩效目标不宜设置过高或过低,部门应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细化且量化,对绩效目标设定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针对绩效目标设定问题,单位可以组织绩效工作人员学习绩效管理相关的业务知识,确保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编制合理、有效落实,同时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对部门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加大监管力度;可根据相关政策依据,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针对本部门预算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科学合理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预算项目绩效指标应予以细化、量化描述,准确反映预期实现的产出和效果,从多角度进行对项目分析,尽量地用定量指标值表示绩效指标,增强绩效项目事后评价的可操作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号),进一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促进项目资金精准高效使用,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依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和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丰台区2024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财绩效〔2025〕355号)等文件要求,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北宫镇政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北宫镇实施的“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绩效情况实施评价,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北宫镇真武庙,又名五圣寺(武圣祠)建于清代,位于北宫镇张郭庄村,北方典型四合院建筑形式,坐北朝南,占地面积642.59,建筑面积248,一进院落,山门一间,正殿三间,东西配殿各三间,砖影壁一座。主要建筑保存基本完整,院落格局、建筑风格保持着清代建筑风格,正殿保存部分清代原始彩画及墙面壁画。曾作为张郭庄村卫生所使用,2017年后该庙一直作为张郭庄村乡情村史陈列馆使用。

因建筑材料自然特性和受风雨侵蚀等多方面自然因素的影响,目前真武庙各建筑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尤其是屋面瓦件松动、滑落、漏雨渗水问题较为突出,不利于文物建筑安全稳定及展示利用,且损伤再进一步发展,故有必要通过修缮恢复文物建筑的完整性、延续性,延缓局部破坏趋势,保障工作人员及游客的安全。北宫镇政府于2022年5月19日向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北宫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的函》(丰北政函2022〕61号),申请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对真武庙进行修缮。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于2022年7月25日批复《关于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的复函》(丰文旅函2022〕41号),同意对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现状勘察后形成《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修缮方案》。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主要解决北宫镇真武庙正殿、东配殿、西配殿瓦件松动、滑落和屋面渗雨的问题,同时排除山门、影壁及院落存在的病害,以保证文物建筑本体安全为目标。修缮范围包括真武庙正殿、东配殿、西配殿、山门、影壁5处单体文物建筑及院落,总占地面积642.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8平方米,院墙长66.8米。修缮内容包括建筑屋面、墙体、地面、台阶散水、油饰、院落地面及院墙。

1)建筑屋面

根据现状勘察,对屋面瓦件渗水、反流较为严重的檐部进行局部挑顶至檐檩,其余瓦件普遍松动的屋面进行揭瓦整修,更换破损瓦件,补配缺失的瓦件、脊件,归安屋脊松动的脊件,重做捉节夹垄灰;檐部屋面瓦件揭除后,全面检查木椽木基层,更换糟朽的椽子、望板、连檐等木构件。

2)建筑墙体

室内墙面保存较好,保持现状;室外墙面对风化酥碱的墙砖采取打点修补,铲除后抹的水泥砂浆,整修打点墙面,重做剥落的勾缝灰。

3)台基地面

室内地面保持现状;室外地面、散水,清理局部生长的青苔,更换酥碱碎裂严重的青砖;阶条石、踏步石重做勾缝灰。

4)油饰

剔除檐柱柱根受潮破损的油饰地仗至木基层,按原一麻五灰做法重做剔除部位的地仗;前檐室外大木构件及槛框砍至麻层,重做压麻灰、中灰、细灰,重做油饰;装修穿磨旧油皮,找补地仗,重做油饰;连檐、椽头重做地仗,重刷油饰。

5)院落地面及院墙

现院落地面整体保存较好,局部地面轻微下沉,出现小范围积水现象,个别青砖风化酥碱,此次修缮对现存院落地面进行现状整治,揭墁局部积水的地面,剔补个别酥碱严重的地面砖。整修院墙,局部揭瓦瓦面,补配破损缺失的瓦件;剔除墙面空鼓开裂的抹灰,重做抹灰,重刷涂料;更换老化的展板、展示棚。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4年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预算资金为83.2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3.2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4.18万元,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89.07%,结余资金财政已收回。资金使用明细如下:

表1: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记账日期

凭证号

摘要

金额(元)

2024-4-30

记-102

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清单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等

4,494.40

2024-5-15

记-19

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勘察测绘、设计费90%等

30,851.39

2024-09-20

记-70

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工程款(30%)等

226,061.95

2024-11-07

记-45

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款30%等

226,061.95

2024-11-13

记-108

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监理费等

24,886.79

2024-11-19

记-170

真武庙修缮工程勘察保护设计费等

3,427.93

2024-11-23

记-253

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款30%等

226,061.95

合计

741,846.36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修缮方案》及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的复函》(丰文旅函2022〕41号)的工作要求,在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前提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保护方针,真实、完整地保存历史原貌和建筑特色。通过科学修缮和有效管理,使真武庙的历史建筑、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得到系统性保护,实现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利用,提升社会公众对传统文化的认知与参与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总结和分析财政资金支出效果,了解、分析评价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三是通过绩效评价,促进项目单位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预算绩效质量水平。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针对丰台区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评价范围包括2024年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工作,项目预算资金投入83.29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一是客观公正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评价意见。

二是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严格遵循绩效评价程序规范和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是突出绩效原则。重点关注项目的社会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兼顾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绩效。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的规定,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特点,并结合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细化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标准。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原则,结合项目特点,确定丰台区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表2:丰台区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指标评价体系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指标(指标内容、指标值)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指标

建筑屋面、墙体、地面、台阶散水、油饰、院落地面及院墙等6项修缮

产出质量指标

符合文物修缮国家标准。

产出时效指标

2024年12月底完成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

产出成本指标

83.29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护真武庙这一文化遗产,使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得以延续。

可持续影响

实现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利用,提升社会公众对传统文化的认知。

服务对象满意度

无投诉举报等问题.

3.评价方法和标准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规定的绩效评价方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重点采取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调研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标准按照计划标准执行,以项目申报时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总结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1.评价准备阶段

根据项目情况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并对工作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

2.评价实施阶段

1)初步对接。评价工作组与项目负责人的首次对接,并通过邮件、微信及电话等方式,与项目负责人充分沟通评价依据、工作任务、时间等事项,讲解评价原则、程序及具体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准备资料。

2)审核资料。由评价工作组对项目负责人报送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主要核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确认。

3)评价会议。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评价重点、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评分方法和评价进度等事项。

3.评价总结阶段

1)撰写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由北宫镇政府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核实相关问题,明确反馈意见。

2)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在北宫镇政府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明确自评打分、等级及分析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丰台区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绩效指标较为明确。项目预算执行资金额比预算到位金额相比略低,项目执行中部分修缮工程未如期完工,至年末项目资金未完全支付到位。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89.07%。项目数量指标未完成绩效目标设定修缮工作标准。时效指标项目设计完成及时率95%、成本指标项目实际投入控制在预算内。项目社会效益明显,可持续影响力较强,服务对象满意度设置为无投诉举报等问题。项目评价综合得分95,绩效评定级别为优。

3:丰台区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综合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决策(10分)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

立项程序规范性

1

1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

1.5

1

绩效指标明确性

1.5

1

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

1.5

1.5

资金分配合理性

1.5

1.5

过程(20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

2

2

预算执行率

3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8

8

组织实施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2

制度执行有效性

5

5

 产出(40分)

产出数量

实际完成率

10

9

产出质量

质量达标率

10

10

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性

10

9

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

10

9

 效益(30分)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

10

10

可持续影响

10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合计

100

95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

北宫镇真武庙建于清代,位于北宫镇张郭庄村,北方典型四合院建筑形式,坐北朝南,一进院落,山门一间,正殿三间,东西配殿各三间,砖影壁一座。因建筑材料自然特性和受风雨侵蚀等多方面自然因素的影响,目前真武庙各建筑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尤其是屋面瓦件松动、滑落、漏雨渗水问题较为突出,不利于文物建筑安全稳定及展示利用,且损伤再进一步发展,故有必要通过修缮恢复文物建筑的完整性、延续性,延缓局部破坏趋势,保障工作人员及游客的安全。

北宫镇政府于2022年5月19日向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北宫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的函》(丰北政函2022〕61号),申请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对真武庙进行修缮。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于2022年7月25日批复《关于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的复函》(丰文旅函2022〕41号),同意对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现状勘察后形成《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修缮方案》。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性资金,2024年预算资金为83.29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丰台区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设置了年度总目标、各项具体绩效指标,目标设置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丰台区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为年度新增项目,2024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投入83.29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到位及执行情况

2023年丰台区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预算资金83.29万元,区财政局已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74.18万元,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89.07%。

2.资金使用合规性

经查阅2024年的支付记录,丰台区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北宫镇政府内部控制制度要求,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付资金符合预算批复用途。

3.组织实施有效性

丰台区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社区建设办公室作为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工作,依照《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修缮方案》及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的复函》(丰文旅函〔2022〕41号)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修缮方案,对真武庙正殿、东配殿、西配殿、山门、影壁5处单体文物建筑及院落,总占地面积642.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8平方米,院墙长66.8米进行修缮。修缮内容包括建筑屋面、墙体、地面、台阶散水、油饰、院落地面及院墙。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

依照《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修缮方案》完成对真武庙建筑屋面、墙体、地面、台阶散水、油饰、院落地面及院墙等6项内容进行修缮保护。

2.产出质量指标

依照《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修缮方案》进行真武庙建筑的修缮报告,保障丰台区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文物保护标准。

3.产出时效指标

丰台区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原定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因天气原因,其中油饰漆面油皮(差二道油)和一部分洽商地面整修工程不具备施工条件,为确保工程质量,按照监理公司要求,经市文物局监督站同意,为最大程度保护文物建筑,确保工程质量,于2024年11月5日暂停施工。2025年气温具备施工条件后,再进行油饰油皮和地面墁砖施工。

4.产出成本指标

丰台区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预算资金83.2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74.18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从社会效益评价,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的有效实施保护真武庙这一文化遗产得以传承,使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得以延续。

2.可持续影响

可持续影响角度来看,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有效实施为实现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利用,提升社会公众对传统文化的认知,有助于携手共建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

3.满意度指标

设定满意度指标为无投诉举报等问题,需进一步完善受益对象满意度调查测评分析工作,完成收益对象满意度分析报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北宫镇真武庙作为北京市丰台区清代寺庙之一,对研究丰台区寺庙的发展具有浓厚的历史意义。院内建筑左右对称,主次分明,整齐严谨,整体布局保存完整,是丰台区现存清代建筑的典型代表,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2024年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深度挖掘镇域历史文化底蕴,统筹文物内涵和创新利用,通过对北宫镇真武庙正殿、东配殿、西配殿瓦件松动、滑落和屋面渗雨的问题的修缮保护,同时排除山门、影壁及院落存在的病害,以保证文物建筑本体安全的目标。本次修缮包括真武庙正殿、东配殿、西配殿、山门、影壁5处单体文物建筑及院落,总占地面积642.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8平方米,院墙长66.8米。修缮内容包括建筑屋面、墙体、地面、台阶散水、油饰、院落地面及院墙。

北宫镇真武庙建筑沿中轴线排列对称分布,体现了清代寺庙建筑营造的设计理念,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建筑布局、建筑形式等体现出了清代官式建筑的典型格局,封闭的围墙内,主要建筑沿中轴线顺序排列,建筑群组构图完整,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集中体现了明清建筑营造的制度化、模式化。正殿梁架彩画及山面壁画精美,保存较好,作为人类的艺术创作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也体现了清代绘画的工艺技术水平。

北宫镇真武庙作为北京市丰台区普查登记文物,体现了村落文化的健康发展,通过对寺院的修缮,作为张郭庄村乡情村史陈列馆使用,展出了农耕时代的传统农具、生活用品等,更有张郭庄村各个时代的重大历史事件,对当地人民了解乡村历史和发展有重要的意义,也利于当地居民留住乡愁、更加热爱家乡。作为张郭庄村乡情村史陈列馆使用既能对文物建筑有效保护,又是对建筑的很好利用。

1.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方面

2024年丰台区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预算资金83.2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74.18万元,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89.07%。由于天气原因,其中油饰漆面油皮(差二道油)和一部分洽商地面整修工程不具备施工条件,为确保工程质量,按照监理公司要求,经市文物局监督站同意,为最大程度保护文物建筑,确保工程质量,于2024年11月5日暂停施工。项目未完成如期完工,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未达到设定标准。

2.项目效益方面

丰台区北宫镇真武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未开展问卷形式对受益补助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未作深入了解及统计分析工作,未全面获知收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价和建议。

六、有关建议

1.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北宫镇政府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应控制资金的序时进度,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和项目进度办理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及时进行财务核算,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项目资金效益评估和监督管理,以保证预算、质量、效益的匹配性。

2.进一步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使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得到及时、有效反映,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对资金使用效益的考评作用,提高项目的实施绩效成果,建议进一步完善受益补助对象满意度调查测评分析工作。

目前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已全面开展,项目实施单位应重视绩效自评工作,项目执行不仅要依据相关的管理政策实施,也应对预算安排、评价结果进行合理运用,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各项支出合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建议预算单位不断增强绩效管理责任意识,健全绩效管理体系,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制度,提高部门绩效管理主观能动性,营造良好的绩效管理运行环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附件1:2024-175-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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