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
2017年进度数据
2017年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日期: 2017-12-20 00:00 来源: 丰台区统计局综合科(质量办、基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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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和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本区地域内有消费品零售业务活动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 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抽样调查获取数据,进而推算总体。

  三、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用于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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