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成寿寺街道办事处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成寿寺街道办事处是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职责: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党委、政府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街道内设六办一队,另有纪工委(监察组),分别履行各自职能。办事处下设3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是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1866.45万元,比上年减少10950万元,下降47.9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047.58万元,比上年减少11858.05万元,下降49.57%。
1.财政拨款收入11047.5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61.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443.01万元,比上年减少11062.76万元,下降49.16%,其中:基本支出6123.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3.52%;项目支出5319.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6.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66.45万元,比上年减少10950万元,下降47.99%。主要原因:上年成寿寺街道分钟寺一级开发项目剩余尾款11464.85万元,今年没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57.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6.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56%;国防支出41.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2.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32%;卫生健康支出830.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1%;节能环保支出43.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8%;城乡社区支出2577.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7%;农林水支出187.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5%;住房保障支出619.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498.49万元,2024年度决算335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4%。
其中:
“人大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追加2024年区人大代表活动费。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3,281.06万元,2024年度决算2,96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8%。主要原因:行政在职人员经费(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统计信息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6.9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追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24年人口抽样调查。
“商贸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81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追加拨付电动三四轮车回收处置奖励资金项目。
“民族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0.1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追加民宗有清真饮食习惯的10个少数民族低保群众一次性春节临时生活补助。
“群众团体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05万元,2024年度决算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与决算数持平。
“组织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15.88万元,2024年度决算34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52%。主要原因:追加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党群服务中心(站)运行费、两新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岗位补贴、挂职干部工作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50万元,2024年度决算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6%。主要原因:追加离休干部高龄养老社区“四就近”补助。
“社会工作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1.3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追加社区公益金、街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24年社会建设市级经费)。
2、“国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1.67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国防动员”(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1.67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追加街镇指挥所升级改造、人防公益化利用项目。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13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13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9.35万元,2024年度决算14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67%。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99.35万元,2024年度决算14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67%。主要原因:追加基层文化建设“六个十”示范项目、成寿寺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建设项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720.09万元,2024年度决算3,55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2%。
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31.3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主要原因:高校毕业生支农工资及五险一金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民政管理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183.16万元,2024年度决算2,14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9%。主要原因: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租赁经费、社区工作者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492.71万元,2024年度决算46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1%。主要原因:行政在职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统发事业在职人员经费(养老保险)、行政在职人员经费(职业年金)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就业补助”(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575.60万元,2024年度决算46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2%。主要原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抚恤”(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0.9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追加优抚对象采暖补助经费。
“残疾人事业”(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9.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36%。主要原因:追加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补贴经费、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最低生活保障”(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82.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1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5%。主要原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临时救助”(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30%。主要原因:临时救助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6.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7%。主要原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0.33万元,2024年度决算1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04%。主要原因:追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补助资金(市级)。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7.42万元,2024年度决算83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20%。其中:
“公共卫生”(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40.02万元,2024年度决算46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46%。主要原因:追加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核酸检测经费和审计经费。
“计划生育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52.40万元,2024年度决算4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0%。主要原因: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费(1000元/月/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真情关怀暖心行动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19.7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调整行政在职人员经费(四险)、统发事业在职人员经费(四险)指标。
“医疗救助”(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44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追加因病致贫医疗救助资金。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5万元,2024年度决算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9%。主要原因:退返知青帮困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1.55万元,2024年度决算4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3%。其中:
“污染防治”(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41.55万元,2024年度决算4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3%。主要原因:追加2023-2024年采暖季“无煤化”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902.71万元,2024年度决算257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49%。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228.25万元,2024年度决算160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0%。主要原因:追加丰台区接诉即办考评激励专项资金、丰台区2024年第四批控违拆违专项资金、2024年丰台区接诉即办专项经费、2024年度上半年满分社区、无诉社区奖励资金。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669.47万元,2024年度决算96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2%。主要原因:追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村)激励资金、低值可回收物体系试点工作补助资金。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5万元,2024年度决算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与决算数持平。
9、“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6.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8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00%。其中:
“农业农村”(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57.40万元,2024年度决算5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5%。主要原因:村干部基本待遇和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林业和草原”(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7.3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追加丰台区园林绿化局2024年战略留白养护项目、丰台区平原造林养护项目、百万亩造林土地流转、丰台区平原造林养护项目。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8.60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47.17万元,2024年度决算61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647.17万元,2024年度决算61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主要原因: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73.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其他支出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3.33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3.33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追加第三批(剩余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无奖励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态林养护资金项目、美丽乡村运维-属地自管公厕管护费。
2、“其他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追加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创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3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123.8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49.15万元,比上年增加3.29万元,增加原因:新招录公务员7人、事业编2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0.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0.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2.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9.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0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成寿寺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886.2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社会工作部门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20.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支出(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与的补贴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与的岗位补贴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的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4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支出(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4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4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止(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4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5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5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5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5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5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5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6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6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指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6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成寿寺街道办事处(简称“成寿寺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内设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市民活动中心、派出监察组、综合行政执法队共计六个办公室、三个中心、一个派出监察组、一队。
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3)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5)推进社区(村)发展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村)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村)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村)治理水平。
(6)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立依据、目标与职责任务匹配情况、目标合理性等)。
(1)全面开展好街道基层党建工作,积极支持社区党组织开展各项党建工作,抓好辖区思想政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各类创建工作;开展各类活动、提升辖区妇女儿童及家庭成员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基础,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以青年为本,竭诚服务青年,推动青年全面发展,团结带领辖区团员青年奋发图强、争先创优。监督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社区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社区发展。
(2)完成辖区环保、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滇池治理保护、园林绿化,定期清除杂草,无杂草和绿化垃圾等,做好旱季浇灌和护林防火工作,无大面积病虫害发生;开展整治拆除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及渣土查处工作,通过加强监督巡查、拆临拆违等措施,杜绝私搭乱建及随意倾倒垃圾行为,统筹辖区违法违规建设、生活污染、公共场所无证经营、违法贩卖物品的治理、做好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整治、渣土运输及网格化精细化管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企业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拥军优属、残联工作;优抚、特困人员供养护理;做好辖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作,确保参保居民持续享受待遇;健康扶贫医疗,建档案立卡户医疗帮扶,做到家喻户晓,群众支持扶贫对象工作。
(4)创建平安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
(5)落实科技、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做好辖区内的文化、群众性文化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协助和配合好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文物设施和文化市场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11555.77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6236.1133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5319.662676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11555.77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6.113369万元,项目支出5319.66267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为辖区7个社区4.5万名居民群众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交代的各项任务。
(2)产出质量
工程项目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聘用人员类项目保证人员到岗到位、货物类的项目购买货物符合商品的质量要求,购买服务类项目按照购买服务目录执行、慰问类项目符合慰问标准、民生保障类经费发放符合政策标准、市民热线诉求办结率100%。
(3)产出进度
严格按全年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重大产业项目加速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有序实施,生态环境品质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健全社区管理相关制度,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2.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丰富地区居民文化、体育生活。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保障辖区稳定。
(2)社会效益
提升辖区环境面貌,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脱贫稳定率100%,无返贫现象发生;特殊人群社会保障全覆盖,共为街道社区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发放补贴;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100%;完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平台数据库,摸清底数,落实优抚政策;各小区文化体育设施部分覆盖,提倡全民健身。
(3)环境效益
提高辖区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区域内环境优美、宜居,无脏乱差及卫生死角。加强对工地的扬尘管控,加强夜间餐饮油烟整治,落实绿色发展。有效改善小街小巷、开放式小区“脏乱差”的状况,打造美化宜居城市。
3.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成本
严格落实预算法规定,按照预算批复开展各项业务,硬化预算约束,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先有预算再有支出,未出现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完成2024年总体目标实际支出的资金在预算批复额度以内。
基本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整体成本控制情况较好,其中,基本经费支出出6236.113369万元,控制在出6236.113369万元预算额度内;项目经费支出5319.662676万元,控制在5319.662676万元预算范围内。
(2)社会成本
2024年严格按照年度计划,推进各项工作,提高辖区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区域内环境优美、宜居,无脏乱差及卫生死角,加强对工地的扬尘管控,加强夜间餐饮油烟整治,避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4.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次问卷调查主要以2024年度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为重点,从社会治理、经济建设、民生工程建设、职能履行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进行调研,以了解街道办事处在2024年度的工作实施情况及工作效果,2024年辖区居民调查问卷满意度为92%。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我街道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本制度包括管理机构、经费审批及支出管理制度、基本业务管理制度、会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四部分。每笔支出均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健全财务核算资料,严格制订财产物资的购进、领用、转移以及毁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并作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且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种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清查,年终决算前对所有财产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及时对所有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告,经审批后处理,确保账、卡、物相符。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为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我街道严格按照如下执行:一是健全完善各类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财政支出实行事先预算、事中监控和事后审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二是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以岗位职责为纽带,遵循“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财务印章、拨款票证分别实行专人管理,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确保了各项财政业务始终在科学、合理、严密的内控下运作。三是强化机关内部监督监察,赋予监督监察组明确的职责,定期、不定期地对街道各科室基础工作情况、计划执行情况、资金管理情况重点对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拨付情况包括资金的拨付依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市领导批示,拨付金额与市领导批示是否一致,是否按要求时间拨付等进行严格、全面检查,规范内部财务和会计管理,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安全运转和有效使用。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街道办事处的财会基础信息管理工作,涉及许多相关环节与要素,包括保险、税务、民政服务等,不同的环节有不同的管理基准,为了确保财会管理工作的质量以及会计基础信息的完善性,必须要针对不同的财务管理项目,根据现行的管理基准去实施财务核算、拨款等各项工作,街道必须要随时了解政府实时发布的财政新规,并且根据新规去完善管理框架,增加或是调整相关的项目,调整拨款比重,严格记录财政资金走向,这样会让财会管理工作的体系构成更完善。为此必须要配合完整的审核与奖惩机制,规范员工的工作,每一条规章条文都应当确切落实到个人,确保权责明确,才能避免无人负责、相互推卸的问题出现,甚至是所有财政项目的负责人都需要有明确的记录,以保证财务管理条日清晰。因此我街道应当史加积极的革新技术,确保会计电算化体系的建设,以信息化的环境为基础,自然会确保财会管理工作的改革。特别是要细化不同的财务项目,越是精细先进,越能体现技术优势。
2.资产管理
我街道将在今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将新增资产配置纳入部门预算,形成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结合的工作机制,为构建资源节约型政府、优化资源配置、节约财政资金提供制度保障。
3.绩效管理
成寿寺街道办按照市、区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年初按要求申报部门预算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于专项资金预算,认真分析各项目具体情况和项目特点,针对各个专项资金项目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多个角度制定项目完成情况考核指标,从社会、经济、可持续性、生态、满意度等多个方面制定项目效益考核要求,将绩效考核工作化整为零,并且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按时报送年度绩效目标和自评报告。
4.结转结余率
2024年全年预算数11,555.77605万元,资金总体支出11,555.77605万元,结余0.00万元,资金结转结余率0.00%。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数10,087.920237万元,年度部门决算数11,443.006394万元,部门预决算差异率-13.43%。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整体绩效评价总分100分,我单位2024年度评价得分为96.36分。
(1)当年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2)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总分60分,自评得分59.2分。
产出数量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产出质量总分5分,自评得分5分。
产出进度总分5分,自评得分5分。
产出成本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经济效益总分5分,自评得分5分。
社会效益总分5分,自评得分5分。
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总分10分,自评得分9分。
群众目标满意度总分10分,自评得分9.2分
(3)预算管理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17.16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1分,自评得分0.6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总分2分,自评得分2分
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总分1分,自评得分0.6分。
资产管理规范性总分4分,自评得分2.5分。
绩效管理情况总分4分,自评得分4分。
结转结余率总分4分,自评得分4分。
部门预决算差异率总分4分,自评得分3.46分。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预算申报阶段所设置的绩效目标比较笼统,部分项目的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够,针对街道履职效益设置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指标不具有行业考核代表性,无法具体量化考核,如“居民幸福感提升”、“提升社区整体环境”等,该指标难以量化评价。
项目实施档案资料不够系统完善,对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不够规范有序。如部分项目未及时收集项目开展情况、进度情况、资金收支情况等资料。
(六)措施建议(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举措)
1.加强预算管理
编制年初预算时根据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和前三年历史数据,考虑上年结转结余情况,将可合理预计资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降低预算调整幅度,增强预算的可操作性。在合理合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单位公用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规模。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根据人员和相关标准编制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形成精准、完整、合理的部门预算。
2.完善目标申报
提高单位绩效意识,深入学习绩效业务,加强各业务部门沟通,结合上级考核要求和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完整申报绩效目标,执行过程中调整预算应同步调整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与部门整体资金相匹配,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对应,并充分细化、量化。
3.财务管理方面
(1)严格专项资金管理。落实专款专用要求,明晰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杜绝挪用情况。
(2)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单位各项支出应经财务审核,落实发挥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定制标准化审批表,清晰明了的反映支付审批流程。
(3)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及时、完整、准确反映部门资产状况和收支情况,消除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混淆核算等情况。
4.落实制度执行,加强业务管理
为确保各项支出合理合规。我街道将根据考核细则,分解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保障各部门工作按计划有序完成,争取考核达标,建议创新思维,主动作为,积极提出工作方案合理解决。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京计生委〔2003〕112号文件,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文件内容,《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4年,我街道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奖励领取条件的人员共计89人,依据“112号通知”要求,我街道向符合条件的89人,按照1000元/人标准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奖励费。通过奖励资金发放,确保独生子女父母在年老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缓解独生子女家庭的经济压力,有效减轻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这项政策的实施,体现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关怀和补偿,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4年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费(1000元/月/人)项目预算资金为8.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8.9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9万元,通过合法、有效、合理地控制资金,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8.9万元,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100%。
2、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为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89人,按照1000元/人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奖励费。
(2)阶段性目标
产出数量指标:为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89人发放奖励费。
产出质量指标:足额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奖励费。
产出进度指标:及时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奖励费。
产出成本指标:项目预算控制数为8.9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独生子女家庭的生活质量,体现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关怀和补偿,提升独生子女家庭的幸福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可持续影响指标:获得辖区居民对政府政策的信赖与支持。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获得辖区独生子女家庭的好评。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的对象为2024年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费(1000元/月/人),评价范围包括从项目决策阶段、项目管理阶段、项目绩效阶段三个部分进行综合量化评价。通过对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促进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成寿寺街道办事处项目资金预算的严谨性、规范化,完善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项目支出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
(2)评价方法评价
工作组采用资料核查及服务满意度调查等方法,通过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成寿寺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资料的阅读、分析及现场评价会质询,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对“2024年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费(1000元/月/人)”给与综合分析、考量,出具评分、评价意见。
(3)评价标准
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3个方面,满分100分。其中:
决策指标(15分),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和决策过程等内容;
管理指标(30分),主要评价项目资金和项目实施等内容;
绩效指标(55分),主要评价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等内容。
(4)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分值 |
项目决策 (15分) |
绩效目标 (5分) |
目标内容 (5分) |
目标的明确性 |
2.5 |
目标的合理性 |
2.5 |
|||
决策过程 (10分) |
决策依据 (5分) |
项目规划与计划的相关性 |
3 |
|
项目内容的充分性 |
2 |
|||
决策程序 (5分) |
项目决策程序的规范性 |
5 |
||
项目过程管理 (30分) |
项目资金 (15分) |
预算管理 (6分) |
预算编制情况 |
3 |
预算执行情况 |
3 |
|||
财务管理 (9分) |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
3 |
||
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
3 |
|||
会计核算规范性 |
3 |
|||
项目实施 (15分) |
组织机构 (4分) |
机构健全性 |
2 |
|
职责分工明确性 |
2 |
|||
制度建设 (5分) |
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
2 |
||
相关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
3 |
|||
过程控制 (6分) |
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
3 |
||
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
3 |
|||
项目绩效(55分) |
项目产出 (30分) |
产出数量 (10分) |
实际产出数量与目标产出数量 |
10 |
产出质量 (10分) |
实际产出质量与目标产出质量 |
10 |
||
产出时效 (5分) |
项目的进度控制程度 |
5 |
||
产出成本 (5分) |
项目总预算控制数 |
5 |
||
项目效益 (25分) |
社会效益 (10分) |
提高独生子女家庭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
10 |
|
可持续影响 (10分) |
获得辖区居民对政府政策的信赖与支持 |
10 |
||
服务满意度 (5分) |
群众满意度 |
5 |
||
总分 |
100 |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3月3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成寿寺街道办事处召开2024年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费(1000元/月/人)事后绩效评价(自评)工作会议,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
3月5日,制定完成2024年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费(1000元/月/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学习了《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丰财绩效[2025]529号)等相关文件。
3月7日,组织针对性培训,评价工作组结合所负责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对项目单位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3月8日至3月14日,开展绩效目标填报审核工作,评价工作组对项目单位填制《绩效自评表》进行审核确认,项目单位准备相关资料,根据指标体系内容和绩效报告范本,撰写绩效报告并报送评价工作组。
3月15日至3月21日,评价工作组根据资料清单,结合部门或项目实际情况收集资料,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对重要的和存在疑问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核实确认。
3月22日至3月23日,确定评价指标最终稿,准备评价会所需资料。
3月26日,召开评价会。形成评价报告初稿
3月28日,与项目单位及业务科室沟通意见,修改和完善项目评价报告,形成正式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综合评价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打分 |
项目决策 (15分) |
绩效目标 (5分) |
目标内容 (5分) |
目标的明确性 |
2.3 |
目标的合理性 |
2.4 |
|||
决策过程 (10分) |
决策依据 (5分) |
项目规划与计划的相关性 |
2.8 |
|
项目内容的充分性 |
2 |
|||
决策程序 (5分) |
项目决策程序的规范性 |
4.7 |
||
项目过程管理 (30分) |
项目资金 (15分) |
预算管理 (6分) |
预算编制情况 |
2.2 |
预算执行情况 |
3 |
|||
财务管理 (9分) |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
3 |
||
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
3 |
|||
会计核算规范性 |
2.5 |
|||
项目实施 (15分) |
组织机构 (4分) |
机构健全性 |
2 |
|
职责分工明确性 |
2 |
|||
制度建设 (5分) |
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
2 |
||
相关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
2.2 |
|||
过程控制 (6分) |
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
3 |
||
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
2 |
|||
项目绩效(55分) |
项目产出 (30分) |
产出数量 (10分) |
实际产出数量与目标产出数量 |
10 |
产出质量 (10分) |
实际产出质量与目标产出质量 |
9.7 |
||
产出时效 (5分) |
项目的进度控制程度 |
5 |
||
产出成本 (5分) |
项目总预算控制数 |
5 |
||
项目效益 (25分) |
社会效益 (10分) |
提高独生子女家庭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
9.1 |
|
可持续影响 (10分) |
获得辖区居民对政府政策的信赖与支持 |
9.2 |
||
服务满意度 (5分) |
群众满意度 |
4.5 |
||
总分 |
93.6 |
2、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分工明确,实施方案较合理可行。需要改进的是:应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材料,做到程序规范、管理留痕,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使绩效考评依据充分。“2024年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费(1000元/月/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3.6,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分析
目标内容:效益指标不够细化和量化,考评平均分为4.7分,失分率为6.00%。
(2)决策过程
1)决策依据:项目内容较为充分,与计划比较相关度高。考评平均分为4.80分,失分率为4.00%。
2)决策程序:未见项目内部决策资料。考评平均分4.70分,失分率6.00%。
项目决策评价分值满分15.00分,综合得分14.20分。
2、项目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分析
1)预算管理:未见预算编制相关资料。考评平均分5.20分,失分率13.33%。
2)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比较规范。考评平均分8.50分,失分率5.55%。
(2)项目实施情况
1)组织机构:机构健全,权利分工明确。考评平均分4.00分,失分率0.00%。
2)制度建设:未见项目管理制度。考评平均分为4.20分,失分率16.00%。
3)过程控制:项目实施方案较合理可行,日常监督管理资料留痕不足。考评平均分为5.00分,失分率16.66%。
项目过程管理评价分值满分30.00分,综合得分26.90分。
3、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产出数量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考评平均分为10.00分,失分率0.00%。
(2)产出质量:产出质量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考评平均分为9.70分,失分率3.00%。
(3)产出时效:项目产出时效达到了绩效目标。考评平均分为5.00分,失分率0.00%。
(4)产出成本: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批复内。考评平均分为5.00分,失分率0.00%。
项目产出评价分值满分30.00分,综合得分29.70分。
4、项目效益情况指标
(1)社会效益:相关支撑资料提供不够充分,有待进一步提供精准化。考评平均分为9.10分,失分率为9.00%。
(2)可持续影响:相关资料呈现不足。考评平均分为9.20分,失分率为8.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不明确,不能充分反映满意度水平。考评平均分为4.50分,失分率为10.00%。
项目效益评价分值满分25.00分,综合得分22.8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的经验及做法
“2024年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费(1000元/月/人)”项目预算资金严格按照《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成寿寺街道办事处府财务管理制度》等进行管理,在经费使用中按照审批权限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经费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规范,符合项目相关的会计原则。
为“2024年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费(1000元/月/人)”项目成立了专项领导工作小组,由项目负责人焦紫琪牵头,组织、管理和协调辖区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资金的发放工作。项目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成寿寺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项目管理: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全面部署,确保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费发放项目取得成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满足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提供资金支持,提高独生子女家庭的幸福感。
(2)落实制度,提高标准。根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成寿寺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内部的管理制度,项目领导小组对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费发放工作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满足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缓解独生子女家庭的经济压力,有效减轻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送达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关怀与照顾。
2、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的设定不够具体、细化、缺乏量化。部分项目的指标设定过于宽泛,不具有可衡量性,部分指标设定与项目内容契合度不高。
(2)预算依据不够充分,没有按照内容作出对应的明细预算。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不明确,不能充分反映满意度水平。
(六)有关建议
1、提高对绩效目标和产出指标对应关系的认识,产出指标根据事实内容合理设置,保持与实施内容的对应性,应做到细化、可考量。
2、加强预算编制的严格和细化,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
3、注重项目效果资料收集,对应与其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的目标,充分证明其实现程度,应具有可衡量性、可考核性。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1、专家签到簿
附件2、专家承诺书
附件3、专家打分表
附件4、专家评价书
附件5、专家意见汇总书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 “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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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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