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高地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东高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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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东高地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是丰台区委和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党委、政府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内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3.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5.推进社区发展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6.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事业单位3个(市民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下属社区(居委会)12个。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4914.19万元,比上年增加806.82万元,增长5.7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055.1万元,比上年增加690.88万元,增长5.17%。  

1.财政拨款收入1405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50.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8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7%;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309.96万元,比上年增加625.58万元,增长4.57%,其中:基本支出8254.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7.69%;项目支出6055.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2.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14.19万元,比上年增加806.82万元,增长5.72%。主要原因:主要为年中追加接诉即办专项资金、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等预算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05.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9.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3.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05%;城乡社区支出3398.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10%;卫生健康支出910.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46%;住房保障支出727.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6.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3%;节能环保支出64.5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159.59万元,2024年度决算392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7%。其中:  

“人大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2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区人大代表活动。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3787.83万元,2024年度决算325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3%。主要原因:主要是年中对行政、事业在职人员经费(四险)进行了调整,支出功能分类由“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调整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导致该款支出减少。  

“统计信息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8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  

“商贸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3.6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拨付电动三四轮车回收处置相关项目。  

“民族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0.1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1.64万元,2024年度决算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组织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366.88万元,2024年度决算58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9%。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及党组织开展活动。  

2、“国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8.9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其中:  

“国防动员”(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8.9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街镇指挥所升级改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7.78万元,2024年度决算11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1%。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7.78万元,2024年度决算11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1%。主要原因:年中对综合文化中心运维经费进行了调整,支出功能分类由“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调整为“文化和旅游”,导致该款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973.83万元,2024年度决算494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96万元,2024年度决算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6%。主要原因:按照实际人数发放社区管理退休人员自采暖补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采暖补贴、城镇登记困难失业人员送温暖补贴,剩余资金退回财政。  

“民政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3553.74万元,2024年度决算370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租赁及社区公益金等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642.31万元,2024年度决算57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0%。主要原因:年中部分人员调动,根据实际人员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就业补助”2024年度年初预算122.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2%。主要原因:年底收回部分一次性个人就业补贴和外出就业补助及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该类经费由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发放,如无申请则不支出。  

“抚恤”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0.24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发放优抚对象采暖补助。  

“退役安置”2024年度年初预算3.59万元,2024年度决算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社会福利”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5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区级成年孤儿安置。  

“残疾人事业”2024年度年初预算41.80万元,2024年度决算7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33%。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补贴。  

“最低生活保障”2024年度年初预算543.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6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4%。主要原因:按照实际人数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城乡低收入生活补贴。  

“临时救助”2024年度年初预算14.00万元,2024年度决算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6%。主要原因:主要为临时救助剩余资金收回,该类经费由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发放。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24年度年初预算8.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7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34.44万元,2024年度决算3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08.78万元,2024年度决算91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12%。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0.48万元,2024年度决算54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56%。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结算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核酸检测经费和审计经费。  

“计划生育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39.3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6%。主要原因:按照实际人数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当年实际发放人数减少。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27.97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主要是年中对行政、事业在职人员经费(四险)进行了调整,支出功能分类由“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调整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导致该款支出增加。  

“医疗救助”2024年度年初预算3.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主要原因:按照实际发放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医疗费。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6.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33%。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医疗费补助。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4.52万元,2024年度决算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4.52万元,2024年度决算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056.41万元,2024年度决算339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0%。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915.50万元,2024年度决算321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接诉即办及控违拆违项目。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24年度年初预算33.90万元,2024年度决算3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4年度年初预算107.01万元,2024年度决算14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6%。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其中:  

“林业和草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预算用于首都绿化美化创建奖励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64.75万元,2024年度决算72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9%。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64.75万元,2024年度决算72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9%。主要原因:主要是住房补贴按照实际人员发放,部分人员调动导致支出减少,剩余资金退回财政。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10.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0.63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0.63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用于支付2023-2024年采暖季“无煤化”补贴和留白增绿土地复垦一次性综合补助费尾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3.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3.86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8254.7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34万元减少2.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34万元减少2.34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该车辆处于待处置阶段,且已于本年完成报废处置流程,没有产生相关维修维护费用。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40.87万元,比上年增加6.41万元,增加原因:单位在职实有人数较去年增加,相应的办公经费有小幅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9.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3.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1.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3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818.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反映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社会工作部门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管支出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正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党委、政府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内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3)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5)推进社区发展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6)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内设6办1队1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监察组;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街道紧扣区委区政府“倍增追赶、合作发展,安全城市、品质生活”主线,立足“全面服务航天”工作定位,落实“全域城市更新”重要指示,坚持“群众家园群众议,共建幸福东高地”。  

一是聚焦“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推动航天特色养老体系建设,统筹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推进建设街道级温馨家园、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帮扶性就业基地。  

二是精准施策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对辖区内施工工地、小微工程检查,加大对辖区重难点环境问题共管共治,强力改善辖区环境。加强对居民安全意识和逃生能力的宣传教育,为辖区重点关爱人群配发消防“四件套”。  

三是以全域城市更新试点为契机、以街区控规编制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为伙伴、以产业为载体,稳步推进在京央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用绣花功夫做好城市微雕,切实提升辖区人居环境品质。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开展企业大走访,提高招商引资、服务企业的能力,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14,91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8,858.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6,055.24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14,30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4.73万元,项目支出6,055.24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95%。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2024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项目141个,项目总金额14,914.2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部项目均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基本实现。  

万源中路、南路改造修缮项目已竣工;万源北路交通疏解拓宽项目已完工通车;万源文化广场改造已顺利完成;全年老楼加装外挂电梯多部;新建电动车充电设施接口一千多个。全年统筹各类资金近900万用于办理房屋漏雨、道路修缮、设施提升等居民急难愁盼事项。开展失管绿地、脏乱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面积超12000平方米。强化重点关爱人群帮扶力度,发放消防四件套近3000套。  

(2)产出质量  

各项工作均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及各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达到预期标准。全年9次安全感月度排名全区第一,全年9次城乡环境建设考核综合成绩全区第一,接诉即办综合成绩位列全区第四。  

(3)产出进度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各项目的工作进展和资金支付进度均能按期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及时,无滞留和挪用的情况,各项目基本于2024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  

2.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街道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形成了较好的经济效益。高质量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深入摸底重点企业经营情况,开展企业大走访200余家次,实现辖区内“规上企业”“服务包企业”全覆盖。万源广场提档升级,引入多家品牌企业进驻,带动地区消费增长。  

(2)社会效益  

持续完善物业管理体系,实现4个“三供一业”移交小区成立业主大会,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及月报到机制,聘请专业力量开展物业项目服务评价,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建设已完成,组建长者伙委会,提升服务质量,建成养老助餐点7家,日均供餐能力达3500份。改善东高地公园篮球、网球场场地,更新全民健身器材。“家门口”综治中心全面升级,增补辖区视频监控点百余处,实现资源联通、数据融合。  

(3)环境效益  

通过城市管理、绿化养护、垃圾分类等项目实施,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质量。针对性开展失管绿地、脏乱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粗、细颗粒物协同治理,PM2.5、TSP年累计排名逐步提升。   

3.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成本  

街道全年预算数14,914.20万元,实际支出14,309.96万元,未出现超支情况,整体来说,成本控制情况良好。资金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原则进行管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了三方比价、竞争性比选、公开招标、造价评审等一系列成本控制措施,对于成本控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社会成本  

街道全年开展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160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300余处。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600余家次,排查整改隐患2000余处。街道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负面舆情,  

4.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  

接诉即办全年综合成绩位列全区第四,体现了辖区群众对街道为民服务的认可。街道通过优化接诉即办调度机制,成立“重难点问题工作专班”,下好未诉先办先手棋,这一系列举措显著提升了诉求解决的效率和质量,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街道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于2024年在已有的《内部控制手册》《财务制度汇编》基础上,修订完善了街道内部控制手册,增加风险矩阵图,梳理明确街道内部控制各流程风险点、不相容岗位及工作职责,逐条逐项制定防范措施。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三重一大”资金审核、审批程序,使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同时加强了过程监管,资金支付基本使用预算一体化系统进行操作,做到“一岗支付、两岗审核”,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性。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会计核算方面,对项目资金进行独立核算,过程中加强对会计凭证的审核与监督,保障了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会计档案管理方面,财务人员定期、及时对各项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保障了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从各类审计及检查反馈结果来看,会计基础信息真实、准确、完善。  

2.资产管理  

街道制定了《东高地街道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街道固定资产的范围和管理职责,完善了配置、入账、验收、领用、保管运维、清查、处置等流程,为保障固定资产管理提供了有效依据。同时,街道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北京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条形码等对资产进行标识和追踪,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3.绩效管理  

街道绩效管理遵循预算绩效管理的框架,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确保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  

4.结转结余率  

2024年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为604.22万元,全年调整预算数为14,914.20万元,资金结转结余率为4.05%。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年初预算数为13,211.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309.9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8.31%。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度东高地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过程管理较为规范,产出、效益指标执行较好,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6.46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细化。效益指标较为笼统模糊,不利于完成情况的评价,部分项目的指标设定过于宽泛,不具有可衡量性,不利于绩效管理作用发挥。  

(六)措施建议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的绩效管理,细化绩效目标设定,增加绩效目标的可量化性、可衡量性。同时提高项目绩效科学化管理水平,增强绩效目标申报的科学性,进一步总结出具有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和成果。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5年5月对其组织实施的“2024年丰台区接诉即办专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接诉即办专项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进步,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已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接诉即办作为一种创新的社会治理模式,旨在通过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实现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互动,及时回应市民的合理合法诉求,提升社会治理的效能和水平。  

接诉即办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思想的核心是满足人民的需求、保障人民的权益、提升人民的满意度。通过接诉即办,政府能够更直接地了解市民的诉求和期望,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满足人民的需求,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的出台,为接诉即办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法规支撑。不仅明确了接诉即办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体系架构,也为接诉即办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024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丰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丰台区接诉即办专项经费的通知》(丰财街镇内暂存指【2024】2946号)下达“2024年丰台区接诉即办专项经费”项目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街道承办12345工单反映问题,落实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提高辖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2.项目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利用2024年接诉即办工作经费解决街道承办12345工单反映问题,落实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提高辖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2)项目年度阶段性目标及绩效指标  

产出数量指标:对桃源里小区6、7栋楼顶防水修缮面积3197.36平方米(每栋楼1598.68平方米);东高地小区塔楼1号及塔楼2号北部电梯大修;万源东里小区95、96、97栋楼顶防水修缮面积3500平方米。  

产出质量指标:楼顶防水铺设一层防水层,电梯维修达到电梯能正常使用。  

产出进度指标:承办12345工单反映问题,在工单办理时限内处置完毕,整体项目于2024年12月前完成。  

成本指标:严格执行经费支出,专款专用。  

效益指标:该项目的实施,解决房屋漏雨、电梯安全隐患等问题,以提升街道接诉即办工作质效,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诉求人满意。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  

(1)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对接诉即办专项经费项目整体情况进行分析,全面客观的反映评价项目单位的工作成效,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使预算管理更加科学、完善、进而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2)评价对象和范围  

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实施的接诉即办专项经费项目2024年度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方面,满分100分。一是决策指标(10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等内容;二是管理指标(20分),主要评价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内容;三是产出指标(30分),主要评价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等内容;效益指标(40分),主要评价项目效益和受益群体满意度等内容。  

(4)评价方法及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结合项目的特点,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开展评价工作。  

工作组通过现场对项目资料进行逐一核实,了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取得的效益情况,最终根据评价前期入户调研及资料收集情况,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  

2.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2024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丰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丰台区接诉即办专项经费的通知》(丰财街镇内暂存指【2024】2946号)下达“2024年丰台区接诉即办专项经费”项目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桃源里小区6、7栋楼顶防水修缮项目施工费443,051.17元;东高地小区塔楼1号及塔楼2号北部电梯大修项目308,988.26元;万源东里小区95、96、97栋楼顶防水修缮项目247,960.57元。  

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房屋漏雨、电梯安全隐患等问题,以提升街道接诉即办工作质效,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  

3.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价,接诉即办专项经费项目综合得分88.58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果为“良好”。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为9.26分,该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计划,但该项目绩效目标不够量化细化,更多表现为定性表述,缺少具体准确的数量化的指标,项目绩效目标比较笼统,影响绩效产出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  

项目管理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9.52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但未制定该项目实施方案,过程管理不够规范完整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26.60分,该项目于2024年12月完成了对桃源里小区6、7栋楼顶防水修缮3197.36平方米;东高地小区塔楼1号及塔楼2号北部电梯大修;万源东里小区95、96、97栋楼顶防水修缮3500平方米。楼顶防水铺设一层防水层,电梯维修达到电梯能正常使用。但未按项目对相关管理资料整理装订成册,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资料呈现不足,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绩效和效益呈现展示不够充分。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分33.20分,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辖区房屋漏雨、电梯安全隐患等问题,以提升街道接诉即办工作质效,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资料呈现不足,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绩效和效益呈现展示不够充分,项目的实施直接服务于群众,未见满意度调查资料和反映群众满意的绩效资料。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不够量化细化  

该项目绩效目标不够量化细化,更多表现为定性表述,缺少具体准确的数量化的指标,项目绩效目标比较笼统,影响绩效产出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  

2.项目过程管理不够规范完整  

该项目过程管理不够规范完整,未制定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过程管理需进一步完善。  

3.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资料收集不够完整  

未按项目对相关管理资料整理装订成册,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资料呈现不足,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绩效和效益呈现展示不够充分,难以考核项目完成程度及效果。  

4.未见满意度调查相关资料  

未见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相关资料,无法呈现诉求人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态度、意见和评价。  

建议  

1.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细化、量化绩效目标  

建议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细化、量化绩效目标,首先合理确定项目整体绩效目标,目标应该和资金及项目工作内容相关,项目产出应该尽量细化和量化,更好地发挥绩效目标在项目实施中的引领和约束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规范项目过程管理  

规范项目过程管理,一是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目标要求、工作内容、组织方式、职责分工、进度安排、验收方式及监督考核,有利于项目管理和考核。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需求调研,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3.增强绩效意识,加强绩效管理  

建议增强绩效意识,加强绩效管理,重视档案管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及时收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的相关资料,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全面分析总结工作经验,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和保障  

结合接诉即办工作的开展,全面分析总结工作经验,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和保障,不断提升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不断提升财政资金项目的绩效管理水平,从绩效目标设定到项目执行过程以及成果展现等各个方面提高管理规范化程度,落实绩效管理的各项相关工作要求。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做好信息传递和政策宣传工作,加强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法治化和信息化水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社会效益放在项目实施的重要位置。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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