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东铁匠营街道工委和办事处是丰台区委和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上级党委政府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内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街道办事处内设六个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乡管理办公室;下属三个中心、一个行政执法机构:市民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3.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5.推进社区(村)发展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村)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村)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村)治理水平;
6.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做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2633.32万元,比上年减少510.66万元,下降2.2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171.3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3.31万元,增长5.81%。
1.财政拨款收入21171.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86.7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8%;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312.09万元,比上年减少758.31万元,下降3.44%,其中:基本支出10224.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97%;项目支出11087.9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633.32万元,比上年减少510.66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充分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减少财政拨款收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27.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8.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88%;国防支出19.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0%;教育支出1.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5.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97.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97%;卫生健康支出1442.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9%;节能环保支出236.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2%;城乡社区支出3437.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19%;农林水支出37.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8%;住房保障支出3158.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8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400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94.68%。其中:
“人大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决算12.5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下达2024年区人大代表活动费,用于支持人大代表工作。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305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84.56%。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初预算资金没有全部支出,存在结余。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22.8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下达202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和2024人口抽样调查经费,用于全国经济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民族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0.6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下达民宗有清真饮食习惯的10个少数民族低保群众一次性春节临时生活补助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100%。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88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147.27%。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追加2024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选调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补助资金、2024年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及医疗补贴经费等。
“统战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99.95%。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121.82%。主要原因:计划调整,追加2024年社区“四就近”服务管理和工作指导经费。
“社会工作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32.5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下达街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24年社会建设市级经费)及“社区之家”深化提升试点项目(24年社会建设市级经费)。
2、“国防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9.2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国防动员”(款)2024年度决算19.2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下达人防公益化利用项目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23.2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决算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23.20%。主要原因:计划调整,按实际发生额调减培训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8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166.32%。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决算18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166.32%。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下达2024年基层文化建设“六个十”示范项目经费及百姓周末大舞台场地补贴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869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99.74%。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14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99.35%。主要原因:计划调整,按实际发生调减高校毕业生支农工资及五险一金经费等。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601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104.06%。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下达2024年集中供暖补助、“重阳节”走访慰问经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59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95.81%。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初预算资金没有全部支出,存在结余。
“就业补助”(款)2024年度决算40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67.16%。主要原因:计划调整,调减一次性个人就业补贴经费。
“抚恤”(款)2024年度决算1.43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预算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采暖补助经费。
“退役安置”(款)2024年度决算1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79.20%。主要原因:计划调整,按实际发生额调减2024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及2024年度1984年前接收的无军籍职工退休人员经费。
“残疾人事业”(款)2024年度决算7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120.14%。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下达一刻钟无障碍便民服务圈和2024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经费。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4年度决算130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96.38%。主要原因:计划调整,按实际发生额调减预算。
“临时救助”(款)2024年度决算1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45.92%。主要原因:计划调整,按实际发生额调减预算。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24年度决算6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78.67%。主要原因:计划调整,按实际发生额调减预算。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6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281.29%。主要原因:计划调整,追加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补助资金(市级)和2024年托幼退养人员经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44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610.43%。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决算96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889.24%。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下达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核酸检测经费和审计经费。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8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80.47%。主要原因:计划调整,按实际发生额调减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决算320.6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为:年中调整支出功能分类。
“医疗救助”(款)2024年度决算1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81.29%。主要原因:计划调整,按实际发生额调减预算。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1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120.70%。主要原因:计划调整,追加2023年退返知青帮困资金。
“中医药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5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计划调整,追加2024年促进基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市级)-中医药三成示范社区建设项目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23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106.32%。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决算23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106.32%。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下达2024-2025年丰台区“煤改电”清洁取暖长效管护资金。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343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111.43%。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275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106.40%。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下达丰台区2024年第一批控违拆违专项资金、丰台区2024年第二批控违拆违专项资金、丰台区2024年第三批控违拆违专项资金等。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决算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100%。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4年度决算67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138.12%。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下达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村)激励资金、市对区生活垃圾分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结转资金)、2022年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项目尾款等。
9、“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3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90.94%。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决算3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96.54%。主要原因:计划调整,按实际发生额调减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村干部基本待遇和保障及村级公益事业补助。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315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441.09%。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2473.1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下达2021年度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项目及2022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完善类项目。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68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资金安排的95.66%。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初预算资金没有全部支出,存在结余。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2.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2.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下达因灾死亡人员亲属抚慰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68.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4年度决算68.5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决算68.5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计划调整,年中下达2024年美丽乡村运维-生活垃圾运输、路灯运维管护、2024-2025年丰台区“煤改电”清洁取暖长效管护资金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06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10224.1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77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34万元减少1.5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按照我区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无公务接待。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7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34万元减少1.57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77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秉承“过紧日子”的指导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17.95万元,比上年增加30.55万元,增加原因:新招录人员增加,相应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02.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8.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9.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91.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6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662.7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初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的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态(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东铁匠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是丰台区委和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党委、政府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内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街道办事处内设六个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乡管理办公室;下辖三个事业单位、一个行政执法机构:市民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3.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5.推进社区(村)发展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村)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村)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村)治理水平;
6.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做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立依据、目标与职责任务匹配情况、目标合理性等)。
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街道工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量入为出,根据各部门年度担负实际任务,从严从紧分配资金数量。2024年度,街道从党群服务、社区管理、城乡建设、综合治理、平安维稳、接诉即办等多个方面,设立各业务实施部门绩效目标。在部门分目标的基础上,汇总形成单位年度整体绩效总目标。
根据办事处基本职能及2024年工作计划,整体绩效目标如下: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的思想意识,开展由党组织牵头负责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类项目或活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2.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社工开展继续教育,设立社区公益金、社区邻里互助服务活动、社区之家深化提升试点、街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设等建设性项目。
3.继续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停车管理专项行动,开展拆违治乱专项整治工作,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加强基层治理、改善空气污染。
4.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保障在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期辖区公共安全,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覆盖范围,开展人防工程的功能性恢复和再利用。
5.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持续改善人民生活,继续做好医疗、保险、救助、计生、养老等社会工作,持续关注关怀特扶家庭人群。
6.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稳就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工作,协助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社会保险参保接续工作。加强社会化退休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各项适合退休人员各类活动,春节、元旦等节日慰问社会化退休人员以及生活困难的社会化退休人员。聘用社会化管理服务专员,充分发挥专员在退休人员社会化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大厅环境,提高业务办理水平,提升群众服务满意度等。
7.进一步加大自身建设力度,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守住廉洁从政的底线,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断增强工作本领,在城市管理、环境建设、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等工作中,善于运用科技手段科学分析、科学决策,提升决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推进政府工作创新开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着力解决实际困难,走好新形势下的群众路线。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21571.924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10480.76772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11054.706534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36.45万元。资金总体支出21559.742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0.767721万元,项目支出11042.524549万元,其他支出36.4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94%。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2024年,我部门共计开展11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拆除违建逾5000平方米;完成425条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工作;帮扶困难群众逾2万人次;开展党建及群众活动超300场次;组织基层文化文艺类活动数十场;完成840户人口抽样调查;完成4903家企业经济普查;完成街镇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0个案例,社区级社会工作服务站20个案例,督导60小时;发放丰台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2757人次,发放一次性个人就业补贴1人;发放社会化退休人员自采暖补贴584人,全年开展退休人员活动52场;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60余场;清理小区内排水管线累计长度54公里;范门前三包500余家;新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接口2636个;开展97个民生诉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小区内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等。
2.产出质量:全部项目严格执行支付标准,其中工程类项目达到工程验收标准;环境整治类项目达到市级规定治理要求;帮扶类项目参照帮扶标准足额发放。
3.产出进度:所有项目均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项目费用;救济类资金均依据文件要求,按时发放帮扶资金。重大产业项目加速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有序实施,生态环境品质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健全社区管理相关制度,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开展经济普查,为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保障;通过改善街道整体营商环境,不断推进辖区内各类企业经济稳步发展。
2.社会效益:通过整治类项目,切实改善了辖区居民居住环境;通过民生保障类项目,切实解决了辖区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基本需求、提高了全体居民生活幸福指数;通过社区建设类项目,既改善了社区居委会办公条件又提高了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满意度,促进了辖区各方面稳定发展。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居民;保障退养人员生活;体现街道对社区工作者的关怀,做好人力服务保障;切实保障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提升残疾人生活幸福感;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妥善处理无照经营、非法运营等问题;街道级政务服务大厅致力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帮办代办”、“一对一”专办等工作,建立了由社退专员组成的帮办导办服务团队;通过“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快速响应机制,有效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3.环境效益:通过几个环境整治类项目的实施,做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环境指标提升,切实改善了环境质量。
(三)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按标准、评审结果支出,所有支出严格控制成本,不超标、不铺张浪费。
(四)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落实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到基层一线解决问题的鲜明导向,提升了诉求响应率、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提高了服务覆盖面,保障了各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坚持人民至上,增强了人民的幸福指数。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一)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我街道在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下,由街道综合办牵头,各部室积极配合,严格落实街道本级财务管理、社区财务管理、凭证报销、合同管理、公务卡管理、工程项目经费支出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日常严格落实资金审批和支出报销制度,按规定进行每一笔支出的审核工作,确保了各项经费支出有依据、过程有监督,做到专款专用,按类核算。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我街道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每一笔资金支出,都必须经过部门主管领导、财政负责人、财政主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四级签字确认审批。超过规定金额须经主任办公会(2万元)和党工委会(10万元)集体把关审议。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我部门对财务工作非常重视,加强了会计核算和管理以及针对项目的重点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确保相关事项从预算、立项、到招标、签合同、支付款项,都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科室及时、完整归集项目资料,妥善留存。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完善并维护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单位内部系统性报帐规定,并对各种规章制度进行及时修正加工;重视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二)资产管理
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相关规定,对于符合固定资产特质的设备及其他设施,及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计入固定资产库,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后续使用管理,并开展了2024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对盘点中发现的各类需处置情况开展处置工作。
(三)绩效管理
对照预算年度各项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进行了设置。在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运行过程中,通过各项目实施及实际工作基本完成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跟踪项目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对项目进行跟踪分析,2024年度各项工作内容根据各科室职责进行分派,待工作完成后,经办人负责及时、完整归集项目相关资料,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编写绩效报告。
(四)结转结余率
我单位2024年全年预算数为21571.924255万元,其中12.181985万元结转至下一年度,结转率为0.056%。
(五)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五、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本部门119个预算项目中,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119个,评价整体优秀率为100%。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综合分析评价,本部门在2024年预算项目执行中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尚不完备。由于各部室工作任务繁重,无法保证对绩效管理的培训与学习,而部室人员的轮换调整、调动使工作的衔接出现缝隙,对预算绩效评价水平有一定影响。
二是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尚且不足。由于对绩效管理基础数据、基本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不够全面,导致绩效评价不能更加细化,评价指标的设定欠缺科学性,绩效评价方法也未熟练掌握和应用。
三是绩效评价质量尚待提高。评价指标和标准缺乏可比性,评价结果的科学性、评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具体、细化,缺乏量化,指标设定过于宽泛,与项目内容的契合度不高。
四是绩效评价支撑材料尚需完善。重点项目的实施方案不够完善问题,如:《实施方案》不够完善,对项目全过程实施的指导性不足。未明确项目单位在本项目中的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实施计划、过程管控措施、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
六、措施建议(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拟进行如下整改:
一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各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树牢“谁干事,谁花钱,谁担责”的风险意识。从预算编制到执行,切实担负起各部门的绩效管理职责;建立绩效问责制度,把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纳入机关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考核范围,提高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程度和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作为自觉性。
二是加大绩效评价业务指导,提高评价水平。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与培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与制度,科学编制和分配部门预算,重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通过自评,牵头科室给予预算管理实务操作指导,让参与绩效评价的科室进一步明确绩效评价的背景、目的意义、程序方法,掌握绩效评价的范围、流程、技术手段。科室做好人员的衔接工作,始终做到绩效管理有人管、有人懂、有人评,不出现人断层、事断档现象。
三是确保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增强绩效约束。坚持将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结合辖区重点任务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东铁匠营街道2022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完善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管理、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质效,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和《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标准与技术导则》等文件要求,根据丰台区老旧小区综合指挥部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辖区老旧小区上下水管线更新诉求量,2024年东铁匠营街道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根据热线反映集中问题进行梳理,对蒲黄榆二里8栋582户、蒲黄榆三里10栋459户、南三环东路12号楼、14号楼2栋288户上下水主管线进行改造。
项目绩效目标。
东铁匠营街道2022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完善类项目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区房管局立项,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设计方案通过后提交至丰台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并下达指标,2024年6月由我街道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完工验收后,于2025年1月由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该项目的设立旨在改善三个完善类小区居民居住条件,达到良好政治效果,逐步改善老旧小区整体环境,辖区居民获得更多幸福感。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针对项目各指标,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加强资金管理。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此次绩效评价遵守实事求是、项目整体产出结果导向的原则,评价指标详见自评表,采用项目实施部门自评的方式,加大信息透明度,从各个角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对照项目实施中每一笔支出,严格落实每一笔支出的去向,参照实际完成进度匹配资金支出情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明确自评打分、等级及分析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专家综合评价,东铁匠营街道2022年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工程项目综合得分99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计划,项目决策程序规范,绩效评价依据充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执行较为规范,制定了工作方案,能够按照项目管理流程安排项目,绩效资料完善。
(三)项目产出情况。
该项目按照预定工期完工,验收合格。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该项目实施,解决小区下水堵塞、水质发黄、地面等问题,完善小区基础设施,解决长期困扰居民的生活难题。居民生活满意度显著提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老旧小区专项政策文件,着力构建纵向层级丰富、横向维度完备的政策体系。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街区作为自然和人文的空间,也作为生活的承载。以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景为目标,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打造文明创建示范小区,以点带面促进辖区环境面貌和文明秩序显著提升。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附件2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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