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丰台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丰台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76人,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房屋行政管理、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承担保障本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政策类住房的管理工作。
(3)承担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落实市住房制度改革、住房资金的相关政策;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住房资金归集和使用。
(4)承担本区保障性住房相关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5)负责保障性住房租售资格审核和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受理、审查、公示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7)负责辖区内房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房屋管理相关信息、档案的综合统计、分析及管理工作。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丰台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编制数76人,下设10个科室(办公室、资格审核科、档案管理科、租金补贴科、房源租售管理科、使用监督管理科、丰台管理科、方庄管理科、南苑管理科、长辛店管理科),实有6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853.6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220.22万元。收入比上年减少2500.59万元,支出比去年增加880.49万元,收入下降26.73%、支出增长10.5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853.63万元,比上年减少2500.59万元,下降26.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53.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220.22万元,比上年增加880.49万元,增长10.56%,其中:基本支出1893.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54%;项目支出7326.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46%;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853.6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220.22万元。收入比上年减少2500.59万元,支出比去年增加880.49万元,收入下降26.73%、支出增长10.56%。主要原因:
(1)根据财政有关要求部分收入调整计入上年结余调整“丰财经内暂存指[2020]392号、587号、932号、981号、1081号指标共计2256.984626万元”。
(2)2020年支出比2019年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加大补贴力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2.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96.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4%; 城乡社区支出1788.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35%;住房保障性支出3907.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196.7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12万元,增长8.3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196.7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12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的在职人员经费(职业年金)。
2、“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度决算1788.3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7.08万元,增长4.50%。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20年度决算1788.3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7.08万元,增长4.5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的在职人员经费(工资)。
3、“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度决算3907.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28.71万元,增长205.56%。其中:
“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支出”2020年度决算3623.9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23.93万元,增长262.39%、 “住房改革支出”2020年度决算283.6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78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
(1)2019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结转结余2868.855万元,故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年初预算减少。
(2)2020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提高了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加大补贴力度。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7.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3327.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5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度决算3327.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327.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
(1)根据财政有关要求将京财经二指〔2019〕2099 号2868.86万元、京财经建指〔2020〕1823 号3217.96万元,共计6086.82万元,全部调整计入上年结余调整。
(2)2020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提高了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加大补贴力度。
(3)2019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结转结余2868.855万元,故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年初预算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93.9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丰台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无“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反映用土地出让收益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租赁补贴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丰台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办公用房租金及供暖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办公用房租金及供暖费 | ||||||||||||
主管部门 | 丰台区房屋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南苑管理科 | ||||||||||
项目负责人 | 车愈 | 联系电话 | 67941681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 算数 | 全年预 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816212 | 15.448654 | 15.448654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 拨款 | 15.816212 | 15.448654 | 15.448654 | 10 | 100% | 10 | |||||||
上年结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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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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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南苑房管科办公场所在我单位外独立办公,位于南苑西宏园小区15号楼一层,办公面积为134.36平米,为保障办公秩序,需支付租金、水电等费用. | 已根据租赁合同和实际发生完成支付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 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是否按照实际面积完成工作 | 支付面积为134.36平方米 | 已完成预期指标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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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 符合相关规定 | 已完成预期指标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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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是否按约定时间支付 | 房租7月底前支付,水电按月支付,供暖费11月底前支付 | 已完成预期指标 | 20 | 20 |
| |||||||
成本指标 | 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已完成预期指标 | 20 | 20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 已完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
填报注意事项:
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若年初指标值设定偏低,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年度指标值(A)*100%。若计算结果在200%-300%(含200%)区间,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10%扣分;计算结果在300%-500%(含300%)区间,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20%扣分;计算结果高于500%(含500%),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30%扣分。
3.请在“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4.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聘用人员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聘用人员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丰台区房屋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住保中心 | ||||||||||
项目负责人 | 王秋君 | 联系电话 | 83811030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 算数 | 全年预 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4 | 17.404057 | 17.404057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 拨款 | 50.4 | 17.404057 | 17.404057 | 10 | 100% | 10 | |||||||
上年结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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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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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住保工作需要,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 已完成人员配置工作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 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是否按计划完成人员招聘 | 已聘用7人 | 实现预期指标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是否确保工作质量 | 推动住保工作开展 | 实现预期指标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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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支付费用 | 按月支付费用 | 实现预期指标 | 20 | 17 | 根据工作实际发放费用 | |||||||
成本指标 | 是否超预算 | 预算控制在50.4万 | 实现预期指标 | 20 | 20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 实现预期指标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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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
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若年初指标值设定偏低,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年度指标值(A)*100%。若计算结果在200%-300%(含200%)区间,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10%扣分;计算结果在300%-500%(含300%)区间,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20%扣分;计算结果高于500%(含500%),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30%扣分。
3.请在“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4.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设备购置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设备购置费 | |||||||||||
主管部门 | 丰台区房屋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住保中心 | |||||||||
项目负责人 | 朱晓宇 | 联系电话 | 83811030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 算数 | 全年预 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2 | 1.6623 | 1.6623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 拨款 | 2.2 | 1.6623 | 1.6623 | 10 | 100% | 10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年初设定目标: 1.通过增设电话中继线业务,提高保障房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2.通过购买办公家具,改善办公环境,规范文书、文件等资料的存放归档。 | 1.通过增设热线电话中继线服务,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来电群众从区住保部门及各属地街道的工作电话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对保障房办理相关事宜的要件,进行一次性告知。 2.改善了办公环境,规范了办公资料的存放。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 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完成电话咨询服务约1.2万余次。 2.购买办公家具一套。 | 1.安装并使用电话中继线业务。 2.购买办公家具。 | 完成预期指标。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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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1.电话中继线业务使用率达100%。2.办公家具使用率达100%。 | 将电话中继线服务及办公家具,用于日常工作中。 | 完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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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设备购买于2020年12月 | 2020年12月低之前完成 | 完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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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全年预 算数1.6623万元 | 全年执行数1.6623万元 | 完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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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1:提高群众服务水平。 | 改进了硬件设施,提高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 | 完成预期指标。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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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改善办公环境。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电话中继线的安装、办公家具的添置 | 电话中继线的使用及办公家具的添置使群众对住保中心的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信访量、12345工单量比去年同期都有所下降。 | 完成预期指标。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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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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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
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若年初指标值设定偏低,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年度指标值(A)*100%。若计算结果在200%-300%(含200%)区间,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10%扣分;计算结果在300%-500%(含300%)区间,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20%扣分;计算结果高于500%(含500%),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30%扣分。
3.请在“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4.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廉租房管理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廉租房物业费、管理费 | ||||||||||||
主管部门 | 丰台区房屋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丰台区房管中心 | ||||||||||
项目负责人 | 朱晓宇 | 联系电话 | 83811030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 算数 | 全年预 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40.263706 | 340.263706 | 340.263706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 拨款 | 340.263706 | 340.263706 | 340.263706 | 10 | 100% | 10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要求物业服务公司依照物业服务的内容及标准实施物业管理;各管理单位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3]15号)文件精神对廉租房项目实施后期管理。 | 1、制定了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每年对物业各项工作进行考核评分,都能达到考核标准。2、廉租房管理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要求,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收购、后期管理、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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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进 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理总面积 | 6.25万平方米 | 6.25万平方米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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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租金收缴率 | 收缴率98.84% | 实现预期指标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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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管理时间 | 12月前完成 | 12月完成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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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各项费用 | 340.263706万元 | 340.263706万元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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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房源入住 | 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优先解决特困家庭住房问题 | 达到预期目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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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调查问卷 | 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 | 好评率达到预期目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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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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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
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若年初指标值设定偏低,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年度指标值(A)*100%。若计算结果在200%-300%(含200%)区间,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10%扣分;计算结果在300%-500%(含300%)区间,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20%扣分;计算结果高于500%(含500%),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30%扣分。
3.请在“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4.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 ||||||||||||
主管部门 | 丰台区房屋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丰台区住保中心 | ||||||||||
项目负责人 | 朱晓宇 | 联系电话 | 83811030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 算数 | 全年预 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1000 | 100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 拨款 | 1000 | 1000 | 1000 | 10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租金补贴现阶段主要包含:廉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补贴、市场租房租金补贴三个项目的租金发放。中长期发展规划主要是落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中低收入的家庭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 | 2020年总计发放租金补贴69539642.75元,其中廉租房租金补贴93355.6元,公租房租金补贴46837387.15元,市场租房租金补贴22608900元。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进 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是否完成发放数量目标 | 廉租房租金补贴计划发放8户、公租房租金补贴计划发放3542户、市场租金补贴计划发放2880户 | 廉租补贴实际发放16户,公租补贴实际发放2903户,市场补贴实际发放1672户 | 20 | 19 | 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1、公租房配租时间延后,导致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与发放无法按计划实施。2、市场补贴保障家庭在疫情期间无法到街道及时办理补贴领取手续。 | ||||||
质量指标 | 是否确保工作质量,达到应保尽保 | 2020年丰台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完成对廉租房补贴,公租房补贴,市场租房补贴的发放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 完成预期目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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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是否按时、按标准发放 | 公补、市补按政策每月20号之前准时发放;廉租补贴月底前发放。 | 完成预期目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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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能 | 项目预算1000万元 | 完成预期目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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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是否推动社会发展 | 2020年丰台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完成了对廉租房补贴,公租房补贴,市场租房补贴的发放工作,对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改善了中低收入者的住房条件。 | 达到预期目标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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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通过街道电话调查、网页问卷调查等方式,得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补贴发放情况满意。 | 满意度100%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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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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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
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若年初指标值设定偏低,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年度指标值(A)*100%。若计算结果在200%-300%(含200%)区间,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10%扣分;计算结果在300%-500%(含300%)区间,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20%扣分;计算结果高于500%(含500%),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30%扣分。
3.请在“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4.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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