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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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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是负责统筹丰台区金融业发展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金融发展科(环境保护科)、金融协调科、金融服务科。

(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区金融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和促进本区金融业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2.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研究分析金融工作动态;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引导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入区发展。3.参与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重点工程、主导产业和重点区域发展的融资工作。4.统筹推进本区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5.推进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驻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6.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7.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本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922.86万元,比上年减少14625.23万元,下降94.0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04.41万元,比上年减少7552.98万元,下降89.31%

1.财政拨款收入904.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4.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1:收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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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91.24万元,比上年减少14638.08万元,下降94.26%,其中:基本支出347.6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9.01%;项目支出543.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支出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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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2.86万元,比上年减少14624.88万元,下降94.06%。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并入丰台区发改委。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1%;卫生健康支出24.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0%;金融支出536.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23%;住房保障支出48.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08.78万元,2024年度决算24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8%

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56.13万元,2024年度决算23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并入丰台区发改委。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22.65万元,2024年度决算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并入丰台区发改委。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73.98万元,2024年度决算4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3.98万元,2024年度决算4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并入丰台区发改委。

3、“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4.97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4.97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医疗保险功能分类由2010301调至2101101

4、“金融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558.45万元,2024年度决算53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1%。其中:

“金融部门监管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0.05万元,2024年度决算3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6%。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并入丰台区发改委。

“金融发展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55万元,2024年度决算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并入丰台区发改委。

5、“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04.6万元,2024年度决算4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17%。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4.6万元,2024年度决算4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17%。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并入丰台区发改委。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47.6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经费;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经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经费,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经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5.1万元,比上年减少27.15万元,减少原因:机构改革,并入发改委。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31日,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监管支出(款)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项):反映金融部门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监管方面的支出。

14.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1)综合科。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办工作;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国有资产和后勤保障工作。

2)金融发展科(环境保护科)。研究拟订本区金融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参与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重点工程、主导产业和重点区域发展的融资工作;统筹推进本区企业融资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本区企业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工作,推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规范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本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发展本区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小微金融;协助市金融监管局开展地方金融机构行政审批初核;落实区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牵头本单位相关内设机构,在本领域内,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督促、协调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3)金融协调科。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属地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负责与市金融监管局建立风险处置、业务发展、信息共享等协调机制;统筹推动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和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非法互联网金融业务活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非法外汇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承担金融安全宣传工作。

4)金融服务科。负责驻区金融机构服务工作;引导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入驻本区发展;负责拟订促进本区金融业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本区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协调本区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金融人才政策;负责研究分析金融工作动态;协助市金融监管局开展地方金融机构日常监管。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区金融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和促进本区金融业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研究分析金融工作动态;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引导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入区发展;参与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重点工程、主导产业和重点区域发展的融资工作;统筹推进本区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推进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驻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本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89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347.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543.55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89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69万元,项目支出543.5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2024年购买高风险企业冒烟指数服务费

为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力度,精准识别、研判企业风险等级,实现非法集资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切实维护我区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冒烟指数”,摸清关键风险点,排查企业42000家,出具报告12份,给监测预警和打击处置提供参考性建议,实现对我区非法集资风险的早期预警、动态跟踪,进一步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该笔项目经费预算11.75万元,支出金额11.7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2024年丰台区金融风险防范协调工作办公室专项费用

根据市金融风险防范应急机制会商会要求和区领导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依托“丰台区金融风险防范协调工作办公室”继续做好全区金融风险的应急处置、化解调处、约谈核查等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出发点,以挽回群众损失、化解社会矛盾为工作目标,优化工作流程,有力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该预算经费为0.8万元、支出金额为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2024年金融监管专项费用

根据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会商会精神,为进一步提高金融风险应对及处置专场专班工作效率,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聘请专职律师一名,用于做好日常合同审核工作,以及接访投资人,为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经费预算为25万元,支出金额为2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有利于引导投资人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依靠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疏导化解矛盾纠纷。

4.2024年挂职干部工作经费

为推动干部思想进步,提高干部“四个意识”,提高实践经验和综合素质,根据区委组织部安排,我办于20239月新增一名京外挂职干部,需经我办支付其在京住宿费、餐费,经费预算为4.9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5.2024中国人民银行支持资金

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我区需给予中国人民银行500万元资金支持,有关事项已经第7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需拨付相关款项。本项目预算经费为50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5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已于202412月底前完成拨付,进一步加强了与中国人民银行交流沟通,推动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我区金融科技、数字金融产业发展。

6.2024年金融办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人才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

做好丽泽创新实践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为丽泽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营造集聚氛围,促进金融人才集聚,推动金融业发展。项目经费预算1.05万元,支出金额为1.0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经费用于支付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人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工资。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项目管理。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严格资金支出审批流程,按照业务事项审批和财务事项审批并行的管理模式,按规定权限履行经费审批手续,合理合规使用预算资金。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本单位严格根据经济业务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准则》开展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报告。使用“预算一体化管理平台”的预算管理模块开展预算申报、审核和编制工作,指标查询和执行进度管理等工作;使用用友A++会计核算,保证了各项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2.资产管理

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固定资产购置、登记、发放、调拨、报废、清查的全过程监管机制,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效保证单位行政运行的需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3.绩效管理

区金融办严把预算关口,贯彻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部门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将绩效目标、绩效监控、部门自评等绩效工具,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项目经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一方面积极收集、分析项目绩效执行信息,认真分析研判未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的原因,研究并提出解决措施。

 4.结转结余率

2024年资金结转结余率3.43%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部门预决算差异率为36.45%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为优秀,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单位自评项目6个,得分均为100分,评价为优秀。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目标设定的系统性、科学性不够,部分项目的指标设定过于宽泛;预算绩效管理观念不够深入。

(六)措施建议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培训以及具体操作经验的积累,科学填报项目总体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检验财政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按照工作要求,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4年度购买高风险企业冒烟指数服务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新案高发与陈案积压并存,区域及行业风险集中,上网跨域特点明显,集资参与人量大面广。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本身来看,也还存在法律法规滞后、基层工作力量不足、外部生态亟待改善等问题。对于当下非法集资的严峻态势,各方高度重视。鉴于此,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监管科技公司——北京金信网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北京市丰台区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服务。

本服务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引入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指标——“冒烟指数”,通过有效整合违法广告、涉诉、线上线下投诉以及企业舆情等数据,实现对本区域内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风险及私募企业风险,实现早期预警、动态跟踪以及处置辅助,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2)主要内容

通过对区内金融企业风险排查的数据分析,掌握我区金融企业风险情况,对重点风险企业、高风险企业进行实时监测,有效维护金融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营造良好的金融产业发展环境。

3)项目资金

项目预算批复为23.5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合同以及实际需求,使用预算资金共计23.5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力度,精准识别、研判企业风险等级,实现非法集资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切实维护我区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委托合同协议,为丰台区提供4.2万家企业风险排查服务,为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分析类报告12份(月报8份,季报2份,半年报1份,年报1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该项目资金的绩效,了解、分析、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通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为以后此类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经济性提供可靠依据。

评价对象是“2024年购买高风险企业冒烟指数服务费项目”。

评价范围是“2024年购买高风险企业冒烟指数服务费项目”的决策情况、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以及取得的效益情况等。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的比较和分析,考核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在该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除了运用传统的审阅、计算、核对、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外,还运用了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统计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资金的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设定了本次评价指标内容和权重,重点对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效益实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评价方法及标准

前期准备。一是组建评价工作组。财务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相关业务部门组成评价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职责分工,对2024年项目开展部门自评工作。为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为了更好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制定《2024年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审阅核查。一是了解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评价工作组通过查阅项目申报书、单位职能文件、项目立项背景等资料,以了解绩效目标设定的明确性、合理性。二是了解项目效益实现情况。评价工作组通过查阅报告等项目资料,分析评价项目的绩效实现情况,确认项目绩效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料信息汇总。评价工作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项目资料进行逐一核实。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和评价重点,工作组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阅评议。出具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在项目绩效报告和审阅项目资料基础上,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的撰写工作。报告初稿履行审核、沟通、反馈程序后,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项目绩效目标评价

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我区金融企业风险情况,设定了绩效目标和具体产出指标。

该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比较明确、合理;与单位职能及年度工作计划完全相符;项目产出指标的申报立项符合相关政策、办法要求。

2)项目绩效控制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编报2024年度部门预算,经党组会审批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批复项目预算金额为23.5万元。2024年初收到财政拨付资金。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计划内容管理、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预算明细、支付申请和领导批示,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实际支出23.5万元。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会计制度》及财政预算管理等相关要求,预算管理、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严格按内控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等执行,并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支出,根据项目经费预算批复及开展业务的需要,填制资金支付申请,列明资金支出内容和实际金额,按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千元以下报财务部门审核,千元以上报主管领导审核,按“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支出要求上党组会集体审议,在确保资金支出符合预算范围,且符合相关标准后批准。财务部门根据领导批示,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项目预算编制比较细化、依据比较充分;项目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且执行有效;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综合评价情况

项目名称

2024年购买高风险企业冒烟指数服务费

主管部门

金融协调科

实施单位

丰台区金融办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

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3.5

11.75

11.75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

拨款

23.5

11.75

11.75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力度,精准识别、研判企业风险等级,实现非法集资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切实维护我区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通过“冒烟指数”,摸清关键风险点,给监测预警和打击处置提供参考性建议,实现对我区非法集资风险的早期预警、动态跟踪,进一步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风险企业排查;出具报告

排查企业4.2万家;出具报告12

按预期目标完成

20

20

质量指标

按时按质完成

按时按质完成

按预期目标完成

10

10

时效指标

合同费用按时支付

首付款5月支出、尾款11月支出

按预期目标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合同费用

23.5

23.5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维护我区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维护我区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按预期目标完成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精准识别、研判企业风险等级

精准识别、研判企业风险等级

按预期目标完成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给监测预警和打击处置提供参考性建议

给监测预警和打击处置提供参考性建议

按预期目标完成

10

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监测效果满意

满意率100%

按预期目标完成

10

10

总分

100

100

  

2.评价结论

经评议,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100分,其中:项目支出情况指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绩效评价级别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北京金信网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合作经验和完善的资质,与其签订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服务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进行服务。

该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比较明确,保质保量完成了项目的组织实施,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

2.项目过程情况

该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按照服务协议执行。项目实施进度控制在计划时间内,达到了预期进度目标。

3.项目产出情况

全年完成企业风险排查数量为4.2万家;分析类报告12份(月报8份,季报2份,半年报1份,年报1份)。

2024年该项目中各项工作按计划或合同规定有序开展,项目整体情况良好,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4.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维护了金融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营造良好的金融产业发展环境,保障我区企业健康发展。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

通过本项目,对全区类金融企业实行常态化监测,可实现对于风险企业的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将金融风险排除在萌芽状态,对于有风险的企业,通过多部门联动将风险企业挤出,进一步优化了区域金融环境。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

近年来,营商环境建设成为中央和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更加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宣告首都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进入了新阶段。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全区的金融环境,提升了丰台区整体的营商环境。

(五)有关建议

项目实施过程基本顺利,超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但是随着非法金融活动形式的不断创新,监测预警服务也需与时俱进,要加强对各类金融创新领域的监测和预警。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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