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区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能主要为: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并在所监管企业中组织实施。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等工作。
7、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设有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发展科、考核评价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产权管理科、组织人事科、党群工作科、企业督导科(环境保护科、安全生产科)。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8526.14万元,比上年减少17444.18万元,下降31.17%。
(一)收入决算说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758.18万元,比上年增加5889.75万元,增长120.98%。
1.财政拨款收入10757.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73.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5.2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4.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4.73%;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8391.24万元,比上年减少17248.63万元,下降31.00%,其中:基本支出938.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45%;项目支出37452.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218.66万元,比上年减少17443.33万元,下降31.34%。主要原因:其他国有资产监管经费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06.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2%; 科学技术支出475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9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7%;卫生健康支出65.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8% ;农林水支出75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7906.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6.23% ;住房保障支出138.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81万元,2024年度决算29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538.53%。其中:
“港澳台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73.8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增加企业共建经费。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81万元,2024年度决算2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19.98%。主要原因:支部活动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08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8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主要原因:未安排培训支出。
3、“ 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750.0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100%。其中:
“技术研究与开发”(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750.0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国资委下拨丰云台公司注册资本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00.0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00.0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国资委下拨文旅集团注册资本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2.8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1.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2.8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1.63%。主要原因:本年度5人调入,1人调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5.2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5.2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行政在职人员经费(四险),用于调整年初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支出调整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50.0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50.0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北京诚信佳担保有限公司政策性奖励资金。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33.36万元,2024年度决算2790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348.62%。其中:
“国有资产监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33.36万元,2024年度决算2790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348.6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国企注册资本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36.71万元,2024年度决算13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08%。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6.71万元,2024年度决算13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08%。主要原因:本年度5人调入,1人调出,住房补贴增加。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6.85万元,2024年度决算5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9.54%。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6.85万元,2024年度决算5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9.54%。主要原因:安全员工资预算足额列支,支出数以实际为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我部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我部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84.8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84.81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938.6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0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6.00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6.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6.0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全区工作安排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法国荷兰参加招商引资会议、赴中国澳门参加第29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等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2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55.82万元,比上年减少1.76万元,减少原因:机关运行开支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丰台区国资委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09.7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款)其他港澳台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港澳台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 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应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 (款)行政运行 (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 (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 (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丰台区国资委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丰台区国资委)为区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能主要为: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并在所监管企业中组织实施。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等工作。
7、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设有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发展科、考核评价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产权管理科、组织人事科、党群工作科、企业督导科(环境保护科、安全生产科)。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4年区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政策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优化了对监管企业的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了监管责任,各项国资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1.借助第三方力量,提升监管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各项工作部署,充分调动专家、审计机构、专业律师团队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协同联动,合理配置资源,不断提高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水平,提升监管质效。
2.严格支出审批,确保资金安全。实施部门按照《丰台区国资委关于转发<机关事务管理处财务统管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丰国资发〔2018〕42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履行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3.明确组织分工,保障项目实施。各子项目均结合项目管理需求,成立了项目实施小组,人员之间进行了合理分工,为项目的有序开展、各项绩效目标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4.持续提高工作创新性,提质提效。以企业决算为基础,国有资产运营报告为指导,客观掌握企业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为企业重点项目识别提供数字化依据;以企业财务绩效评价工作为基础,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提供依据,同时通过对企业经济数据指标在行业中的对标对比,识别企业短板,助力国企发展。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3852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965.7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37560.35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3839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67万元,项目支出37452.5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65%。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区属国企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0.08亿元。全年继续打造城市更新集团“96118供暖热线”、17个国企便民服务站,精心培育恒盛宏大“基建红帆”、华汇能源“家家暖”、金三环公司“丹心绘绿”、诚信佳“扶小助微 丰帆护企”等一系列民生保障、重大项目攻坚、市场化运营的党建品牌。全年区国资系统共组织开展宣讲6次,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2次,交流研讨57次。“丰台国资”公众号全年推送516篇文章。
2.产出质量
区属国企坚持抢抓机遇,倍增追赶促发展,指标持续向好,稳步上升。全区国企深耕四大重点功能区建设,紧盯四大重点功能组团开发建设任务,全力推动河西地区驶向高质量发展快车道。全力推动国企深化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计划”,指导各企业围绕生产经营要素环节、内部业务管理和市场渠道管理等层面寻找发力点,积极推进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的信息化数字化转型。
3.产出进度
年初该项目设定时效指标为“12月前完成”,项目实施基本已达到预期时效目标。
(二)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单位预算控制良好,执行预算时厉行节约,预算完成率、调整率、支付进度率已达标。
2.社会效益
积极拓展产业版图,吸引行业重点领军企业、头部企业融入区域新发展格局;积极投身城市更新项目;保障长辛店老镇焕新亮相;推动福海大厦转型升级为大红门数智大厦,南中轴国家级博物馆群顺利开建;丰台站“站城一体化”、五里店地区综合体配套改造升级、宛平城危房解危等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南森湿地公园、宛平博物馆之城、点靓凉水河、京彩灯会等区域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改善民众生活质量,提升居民幸福感。
3.可持续性影响
聚焦主业实业,加大重组整合和专业化整合力度,聚焦产业价值链,精准布局区域产业短板与未来发展方向。以优化布局为引领,深化功能使命性改革。整合优势资源,发展核心主业,高度重视发展实业产业,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积极推动并深入实施“发展伙伴计划”,联合央企、市企及民企,共筑多元合作新平台,汇聚各方力量,为优质企业的孵化成长,注入强劲动力。
(三)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预算执行数不超过预算数38526.14万元,实际执行38391.2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65%。
(四)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对各项目实施基本认可。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一)财务管理
依据《机关事务管理处财务统管单位财务管理办法》《丰台区国资委关于印发<丰台区国资委领导班子关于加强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丰国资发〔2018〕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申请支付款项时编制《区财政网上预算项目执行申请审批表》标明申请基本信息,经业务经办人填报,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审批通过后,由区国资委完成相关会计核算及资金拨付。
(二)资产管理
按照《机关事务管理处财务统管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及程序,确保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三)绩效管理
绩效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2024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结转结余
本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为134.90万元(其中基本经费27.11万元,项目经费107.79万元),结转结余率为0.35%。
(五)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本年度预决算差异率较大,主要原因为对区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拨付。
五、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部门整体履职基本符合部门年初规划要求,项目支出总额符合部门财政项目支出规划要求,社会效益较为明显,服务对象整体满意度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5.93分,评定等级为“优”。综合来看,项目整体情况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绩效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项目年初设置的社会效益指标的呈现及总结仍需进一步加强。
六、措施建议
提升绩效意识,作为常规性项目,结合实施内容,规范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各项绩效指标,增加可考核性,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奠定基础。指标设置还需进一步细化、量化,产出数量指标应完整体现项目全部内容;产出质量指标应体现采购的办公家具的验收合格率。
严格把控项目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的对比及项目进度,加强各部门统筹协调,确保质量达标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进度,能够及时完成项目的采购,并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相关工作。
重视项目绩效呈现。注重绩效资料梳理和数据统计分析,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归集各种绩效资料,充分呈现项目实施效果。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丰台区国资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切实增强部门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号)、《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等文件,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对“2024年国资委固定资产添置与更新”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绩效情况实施评价,形成本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国资委固定资产添置与更新项目;
实施部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类型:新增项目;
项目开始时间:2024年10月;
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2.项目背景
为优化办公环境、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区国资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丰台区国资委关于印发<丰台区国资委领导班子关于加强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丰国资发〔2018〕23号)要求,因单位办公桌椅多有损坏,年度内拟更新办公屏风位、办公椅以满足日常办公需求,统筹推进办公家具更新与配置工作,确保设施符合单位办公需求。
3.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该项目计划采购文件柜3个、办公椅16把、屏风位12个;截至2024年底,共计实际完成采购文件柜8个、办公椅40把,进一步优化区国资委办公家具的更新与配置。
4.组织管理情况
2023年底由区国资委办公室提出固定资产添置与更新项目的申请并报送审批,区国资委会议决定:同意关于更新委机关办公座椅及保险柜相关情况的汇报,由办公室按程序做好后续工作;财务部门在编制2024年年初预算时,准确编制该项目年初预算;2024年10月,办公室通过电子卖场的采购形式采购办公家具,并于2024年12月全部采购完成并由财务部支付货款。
5.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申报资金5.00万元,预算批复资金5.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该项目支出资金共4.08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1.86%。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按照《行政事业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相关意见,结合丰台区国资委办公家具的实际情况,因办公桌椅多有损坏,预计购置办公用屏风位12张、办公椅16把及铁皮柜3组,保障基本办公设施。
2.项目年度阶段性目标及绩效指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购置办公桌椅12套;
质量指标:本年损坏桌椅更新率100%;
时效指标:9月底前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办公基本设施得到保障。
(3)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设备采购成本≤5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总结和分析财政资金支出效果,了解、分析、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三是通过绩效评价,促进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
2.评价对象
2024年国资委固定资产添置与更新项目。
3.评价范围
2024年国资委固定资产添置与更新项目目标定位相关的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一是客观公正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评价意见。
二是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严格遵循《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文件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三是突出绩效原则。重点关注绩效,兼顾决策和管理。
2.评价指标体系
区国资委结合该项目特点和预期绩效目标,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原则,明确评价标准,按照《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文件,确定了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文件规定的绩效评价方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以公众评判法为主,按照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4.评价标准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文件规定的绩效评价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采用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作为本次绩效评价的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组织该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总结三个阶段。主要程序如下:
1.评价准备阶段
(1)组建评价工作组。按照区国资委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自评工作,抽取部门履职的重大事业发展项目开展重点评价,组成评价领导小组,各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每名成员的职责及分工,并邀请专业机构进行必要的针对性指导和业务培训。
(2)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评价重点、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和评分方法、评价进度等事项。
2.评价实施阶段
(1)绩效评价资料准备。评价工作组提前召开工作动员会,选取确定重点评价项目,明确每个项目实施部门的任务及需要的资料,充分沟通评价依据、工作任务、日程安排等事项,向项目实施部门讲解评价原则、程序及具体要求,并辅导各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准备资料,撰写绩效报告。
(2)收集、复核资料。评价工作组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资料准备清单”,收集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的决策、管理、绩效相关资料,复核其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
(3)形成评价结论。评价工作组及时审阅项目资料,依据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绩效等方面进行自评及打分;形成该项目最终的绩效评价结论、意见和建议。
3.评价总结阶段
(1)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汇总打分,确定绩效评价级别。撰写并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2)绩效评价资料归档。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资料整理归档。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得分92.64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9分,项目过程得分19.64分,项目产出得分36分,项目效益得分28分,经评价工作组综合分析评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国资委固定资产添置与更新”项目,绩效评定级别为“优”。具体情况详见表1。
表1 “2024年国资委固定资产添置与更新”项目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得分 |
项目决策 |
10 |
9.00 |
项目过程 |
20 |
19.64 |
项目产出 |
40 |
36.00 |
项目效益 |
30 |
28.00 |
综合得分 |
100 |
92.64 |
绩效评定级别 |
优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评价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评价分析
区国资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机关事务管理处财务统管单位财务管理办法》《丰台区国资委关于印发<丰台区国资委领导班子关于加强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丰国资发〔2018〕23号)的文件要求,并征求相关使用部门的意见,形成了最终的采购方案。
经区国资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关于更新委机关办公座椅及保险柜相关情况的汇报,由办公室按程序做好后续工作”,采取电子卖场的方式完成采购。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立项与区国资委实际情况及规划要求相符,项目决策程序科学、规范,与区国资委的工作计划、职能要求相符。
2.绩效目标评价分析
该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为:因办公桌椅多有损坏,预计购置办公用屏风位12张、办公椅16把及铁皮柜3组,保障基本办公设施。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置较为完整,但部分指标设置还需进一步细化、量化。产出数量指标应完整体现项目全部内容;产出质量指标应体现采购的办公家具的验收合格率。
3.资金投入情况评价分析
区国资委经过电子卖场遴选,选定河北爱德天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香河县金江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家具供应服务,该项目费用根据实际采购品类进行费用测算,各项费用构成明细供应商在签订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合同》已明确说明。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评价分析
1.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评价分析
(1)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申报资金5.00万元,预算批复资金5.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该项目支出资金共4.08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1.86%。具体使用情况见表2。
表2 “2024年国资委固定资产添置与更新”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序号 |
年初预算(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支出时间 |
第三方服务机构 |
1 |
5.00 |
1.984 |
2024.11.7 |
河北爱德天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2 |
2.10 |
2024.12.3 |
香河县金江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
合计 |
5.00 |
4.084 |
- |
- |
(2)资金管理情况
实施部门依据《机关事务管理处财务统管单位财务管理办法》《丰台区国资委关于印发<丰台区国资委领导班子关于加强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丰国资发〔2018〕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申请支付款项时编制《区财政网上预算项目执行申请审批表》标明申请基本信息,经业务经办人填报,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审批通过后,由区国资委完成相关会计核算及资金拨付。相关资金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不存在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行为,未影响项目进度。
评价分析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区国资委遵循相关财务制度等规定,严格资金的申请、审批、结算程序,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评价分析
(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情况
为统筹推进办公家具更新与配置工作,确保单位人员日常办公环境,区国资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机关事务管理处财务统管单位财务管理办法》《丰台区国资委关于印发<丰台区国资委领导班子关于加强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丰国资发〔2018〕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推进办公家具采购工作。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健全,过程管理较为规范。
(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通过电子卖场选定供应商,采购过程公开透明,2024年10月10日,区国资委与河北爱德天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合同》;2024年11月20日,区国资委与香河县金江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合同》,合同分别明确了产品采购信息及交付验收时间;根据《丰台区国资委关于印发<丰台区国资委领导班子关于加强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丰国资发〔2018〕23号)中规定“2.00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需通过‘三重一大’会议决策方可审批并支付资金”,区国资委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评价分析认为:项目实施符合相关规定,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评价分析
1.项目产出数量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本次计划采购文件柜3个、办公椅16把、屏风位12个,具体完成情况见表3。
表3 “2024年国资委固定资产添置与更新”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表
家具品名 |
计划个数 |
实际个数 |
完成率 |
文件柜 |
3 |
8 |
266.67% |
办公椅 |
16 |
40 |
250.00% |
屏风位 |
12 |
0 |
0% |
评价分析认为:项目实施未全面达到预期产出目标。
2.项目产出质量完成情况分析
区国资委分别与河北爱德天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香河县金江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合同》明确了质量标准及验收服务,区国资委在收到采购的物品时对质量、规格型号进行了全面的检验,物品质量与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标准无差异。
评价分析认为:项目产出质量已达到年初设定标准。
3.项目产出时效完成情况分析
年初该项目设定时效指标为“9月底前完成工作”,项目实施未达到预期时效目标,具体完成时效情况见表4。
表4 “2024年国资委固定资产添置与更新”项目时效完成情况表
品名 |
供应商 |
合同签订日期 |
交货日期 |
付款日期 |
文件柜 |
河北爱德天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2024.10.10 |
2024.10.10 |
2024.11.7 |
办公椅 |
香河县金江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2024.11.20 |
2024.12.3 |
2024.12.3 |
评价分析认为:截至2024年12月底,区国资委已完成全部绩效目标任务,但未按年初计划时间按时完成。
4.项目产出成本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年初实际批复金额为5.00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为4.084万元。从项目总成本控制上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从严控制的原则规范资金支出,项目总体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评价分析认为:项目实施成本控制较好。
(四)项目效益情况评价分析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有效优化了办公环境、提升办公人员的效率,并采取了资产信息化管理,减少资产闲置率;该项目可持续影响效果明显,满足了办公家具的动态需求,未来可灵活调整家具布局。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发挥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具有可持续性,但项目年初设置的社会效益指标实施效果的呈现及总结仍需进一步加强。
2.服务对象满意度
实施部门针对项目开展了满意度开展调查,对该项目采购的办公家具基本认可。
评价分析认为: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实际情况。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采购形式公开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通过电子卖场选定供应商,采购过程公开透明;根据《丰台区国资委关于印发<丰台区国资委领导班子关于加强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丰国资发〔2018〕23号)中规定“2.00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需通过‘三重一大’会议决策方可审批并支付资金”,区国资委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指标设置还需进一步细化、量化。产出数量指标设置为“购置办公桌椅12套”,未完整体现项目全部购买内容;质量指标设置为“本年损坏桌椅更新率100%”,指标设置未能直接体现购买办公用品的验收质量。
2.项目本次计划采购文件柜3个、办公椅16把、屏风位12个,实际完成采购文件柜8个、办公椅40把,项目实施未全面达到预期产出目标,项目计划与实际存在偏差。
3.项目绩效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项目年初设置的社会效益指标的呈现及总结仍需进一步加强。
六、有关建议
1.提升绩效意识,作为常规性项目,结合实施内容,规范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各项绩效指标,增加可考核性,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奠定基础。指标设置还需进一步细化、量化,产出数量指标应完整体现项目全部内容;产出质量指标应体现采购的办公家具的验收合格率。
2.严格把控项目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的对比及项目进度,加强各部门统筹协调,确保质量达标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进度,能够及时完成项目的采购,并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相关工作。
3.重视项目绩效呈现。注重绩效资料梳理和数据统计分析,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归集各种绩效资料,充分呈现项目实施效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报告是根据对“2024年国资委固定资产添置与更新”项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价形成的。报告的结论与意见仅供参考,不作其他用途。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