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卫中心及二级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区环卫中心

字体: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级)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是区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1个,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14个,包括:丰台环卫中心本级、丰台环卫所、卢沟桥环卫所、东铁营环卫所、大红门环卫所、右安门环卫所、南苑环卫所、马家堡环卫所、长辛店环卫所、宛平环卫所、云岗环卫所、东高地环卫所、新村环卫所、环卫作业质量检查队。

环卫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相关的环境卫生法规及规定;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道路清扫、绿地保洁和公厕清扫、保洁、清掏,对垃圾、渣土、粪便进行清运、消纳;按照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负责对城镇、乡村地区的社会单位和居民小区的垃圾、渣土清运消纳、粪便抽运消纳、管道疏通、化粪池清掏、干路清扫保洁、道路遗撒委托清扫、公厕使用保洁、委托管理的环卫设施等环境卫生工作实行有偿服务;负责全区辖区内新、改、扩建道路和居民小区配置的环卫设施及附属设备的验收和接收使用,以及环卫设施的拆除、索赔和易地建设。负责全区辖区内公共厕所的翻、改、建;负责本单位垃圾楼、垃圾房、垃圾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建设、投入使用的验收交接等管理工作。对垃圾楼、垃圾房、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更新,负责主要道路两侧果皮箱的设置、摆放和清掏保洁;负责对全区重点地区主要大街道路的机械清扫、路面冲刷、洒水降尘和冬季融雪工作;负责对社会单位环卫设施建设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5515.29万元,比上年减少1599.43万元,下降22.4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450.81万元,比上年减少805.71万元,下降12.88%。

1.财政拨款收入5450.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50.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442.48万元,比上年减少1608.84万元,下降22.82%,其中:基本支出3121.3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7.35%;项目支出232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2.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5514.56万元,比上年减少1599.61万元,下降22.48%。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初补发了聘用制职工一次性绩效工资,2024年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减少319.16万元。二是2023年购置了168辆环卫电动三轮车525.20万元,2024年无此项支出。三是2024年公厕及环卫设施、设备维修减少568.56万元。四是2024年减少了去世职工的丧葬费及抚恤金支出40.6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1.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8.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14%;卫生健康支出182.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6%;城乡社区支出3947.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54%。住房保障支出381.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08万元,2024年度决算52.0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

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8万元,2024年度决算2.0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分两次下达,年初下达1.08万元,年中追加剩余部分。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100%主要原因:2024年丰台区委区政府给予慰问金购买大米、水果慰问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56.92万元,2024年度决算87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56.92万元,2024年度决算43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2%。主要原因:由于在职人员退休和调出,实际支出的养老保险及年金比预算少。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0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4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2%。主要原因:年内实际去世退休职工人数比预估减少,相应减少了抚恤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82.7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82.7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100%。主要原: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功能分类由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调整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342.66万元,2024年度决算394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0.91%。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342.66万元,2024年度决算393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预算支出以及公厕、垃圾楼房等设施的维修维护费用。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9.6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96%。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对奖励资金进行节省使用。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98.95万元,2024年度决算38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2%。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98.95万元,2024年度决算38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2%。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退休和调出,相应的职工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我单位2024年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121.3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85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25万元减少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7.8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8.25万元减少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4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7.8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务车使用管理,有效减少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7.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0.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3.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0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级)共有车辆6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 “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2024-附件1.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24-附件2.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级)2024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