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包含事业单位1个。部门职能主要为:承担丰台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监委及所辖办公区的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行政后勤管理政策,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规定,制定本中心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主要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物资设备,环境秩序,会务收发,安全保卫,机要通讯、公务用车、就餐服务、医疗保健,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及发放,办公设施设备配备、采购和报废,办公区办公用房规划、建设、改造、调配、物业和维修管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管理。3、负责统管办公区办公用房产权归属、房屋使用情况统计及房屋调配,并负责除教育、卫生系统,检察院、法院以外,其他区党政群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赁时的产权及面积审核。4、负责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2730.94万元,比上年减少6128.73万元,下降12.5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1960.90万元,比上年增加2616.61万元,增长6.65%。
1.财政拨款收入41960.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505.7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91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4.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8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2616.53万元,比上年减少6135.41万元,下降12.58%,其中:基本支出6774.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90%;项目支出35842.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1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727.36万元,比上年减少6111.80万元,下降12.51%。主要原因:丰台区档案馆工程主体建设项目已完工,建设项目经费比上年大幅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61.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23.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30%;教育支出0.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4%;卫生健康支出306.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26%;节能环保支出56.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4%;城乡社区支出655.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55%;农林水支出14529.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46%;住房保障支出561.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9893.3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42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3%。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39889.98万元,2024年度决算2541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2%。主要原因:“2024年度租用办公用房租赁费”支出功能分类调整。“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32万元,2024年度决算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7%。主要原因:组织部增加基层党组织经费以开展党建活动。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95万元,2024年度决算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95万元,2024年度决算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主要原因:压缩办公经费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1.6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1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1.6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100%。主要原因:“文化馆新增4人保安服务费”支出功能分类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00.03万元,2024年度决算60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00.03万元,2024年度决算60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到龄退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减少,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6.1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6.1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100%。主要原因:“统发事业在职人员经费(四险)”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功能分类调整。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6.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6.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100%。主要原因: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办公区锅炉太阳能改造项目工作。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55.49万元,2024年度决算65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55.49万元,2024年度决算65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开展丰台区档案馆大市政建设项目工程。
8、“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4529.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100%。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4529.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100%。主要原因:“2024年度租用办公用房租赁费”支出功能分类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81.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6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81.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6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到龄退休,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454.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4.7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4.7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100%。主要原因:开展丰台区档案馆大市政建设项目工程。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774.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49.33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48.32万元增加101.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无此事项方面(需列示主要出国的会议、培训等事项),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无接待事项(主要接待事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149.3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048.32万元增加101.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351.43万元,主要原因:机关公务车辆进行正常报废更新工作,2024年度更新购置1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797.9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公用经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44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减少)原因: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17.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88.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6.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99.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9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44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58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统计范围。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事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碳、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包含事业单位1个。我中心单位职责工作任务情况概述如下:
(1)党建引领、深耕细作,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认真研究部署,把握方向原则,不断强化对全面工作的领导。修订完善《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中共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长效机制。注重把握政治方向、业务工作发展方向,严守工作开展中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党组对全面工作的领导作用。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守纪律规矩底线。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今年重要政治任务,采取“第一议题”优先学、举办读书班集中学、集体研讨促进学、讲好专题党课引领学、廉洁课堂时时学,警示案例震慑学等方法,处级干部围绕“党的六大纪律”,把分管职责摆进去,坚持党纪学习教育与工作实践并重,做到学用相长。各党支部通过原原本本学《条例》,推送《条例》解读微视频、小讲座和“廉洁小课堂”,组织党员干部到市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和市委党校党性教育教学基地参观,开展专题讲座辅导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抓好党建引领接诉即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诉求。严格执行“接诉即办”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响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心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部门扎实解决诉求问题。加大分析研判力度,高度重视原始解决率,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做到100%响应,100%解决,办理工单均满意。针对中心重点诉求提前预判,加大外包公司的监管培训力度,规范员工的工作流程和沟通话术,排除潜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机制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不断提升人事管理水平,打造全面过硬的干部队伍。严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把好选人用人关。提升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加强人才储备。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优化内设机构及人员调整,进一步盘活干部队伍,对干部进行工作岗位调整。稳慎开展管理岗位选拔聘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两个关键,在选人用人上发挥好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
(2)履职尽责、主动服务,推进年度重点任务落实见效
推进办公用房统筹调整。开展统管办公区办公用房的底数核查统计。形成《关于丰台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筹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谋划全区七大功能办公区域分类,稳妥有序推进2024—2025年党政机关办公区及其他单位调整安排。完成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及单位的办公地址安排;区级各部门单位的办公用房调整;完成接管区级部门单位办公用房搬迁腾退工作。
加大公务用车监管力度。以“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为基础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全年保障区属各党政机关单位公务用车运行有序、管理得力,严格把好公务用车“方向盘”,严守安全底线,严把车辆维修关,严控油料使用关,“过紧日子”的思想入心入脑一刻不松懈。提升餐饮服务保障质量。圆满完成全年餐饮工作任务,为办公区机关干部做好日常伙食保障。丰富餐饮种类,受到广大干部职工一致好评。完成食堂“明厨亮灶”项目建设,严格食品安全管理,筑牢机关食堂食品安全底线。提前超额完成消费帮扶任务。
强化全过程资产管理。统筹办公用房调整带来的各部门资产调剂、购置、处置等工作,保障涉改部门正常办公,做好区级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实际工作需求配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新配置家具和设备坚持利旧原则,优先从公物仓调剂。落实中心软件正版化工作部署,做好计算机软硬件资产管理工作,建立购置、报废和更新全流程管理机制。
筑牢安全防范应急防线。安全评估建立完善党政机关安全体系,引进专业三方公司进行安全生产评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维护区委区政府门前秩序,确保各办公区零事故。开展突发事件、反恐防暴处置演练,提升治安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做好防汛防涝工作,严防大风高空坠物等次生灾害,组成抢险应急队伍,开展培训演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年开展办公区消防安全、火灾隐患、天然气安全等各类专项检查30余次。
(3)开源节流、厉行勤俭,打好建设节约型机关主动仗
资源节约落地落细,公物仓建设投入使用提质增效。围绕“两个更好服务”目标加快公物仓建设,入选市机管局机关事务系统调研课题。对公物仓运行经验进行全面梳理与总结,制定印发《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机关集中办公区公物仓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公物仓管理流程,积极推动资产盘活利旧。严格按照配置标准和实际工作需求配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新配置家具和设备优先从公物仓调剂。
厉行节约抓牢抓严,反食品浪费各项工作积极践行。始终牢记“过紧日子”思想,持续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牵头做好全区反食品浪费工作,督促全区各机关单位食堂做好各季度反食品浪费自评,从源头减量,细化加工环节,提高食材利用率。逐步配备厨余垃圾处理机,区委区政府食堂产出厨余垃圾月均同比减量2%。
绿色发展走深走实,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稳中有进。积极开展创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获评“北京市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荣誉称号。严格践行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要求,完成办公区锅炉太阳能改造项目,中心所辖办公区锅炉已全部符合现行环保标准。完成全区公共机构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数据收集统计工作,推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4)管理为要、优化服务,大力提升机关服务保障质量
蹄疾步稳,基建工程保品质。全面完成中心统管办公区房屋修缮及设施设备维保工作,维持办公区良好运行状态。完成区委区政府办公区办公用房日常维护修缮防水等保障性维保工程。
提升标准,服务管理细到位。提高会议服务水平,完成全年全区各类重要会议服务保障任务。严格落实涉密计算机、文件资料管理规定,完成内设机构保密自查工作,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普法授课。加强档案基础工作和业务建设。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及各项应急预案,建立入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全面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5)2024年特色亮点工作
机关办公区物业评估体系日益完善。通过引入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公司,按季度、分重点对统管办公区物业履责内容进行安全生产和服务工作评估,打破了“自管自查”传统模式的局限性,提升检查评估的专业性、客观性和全面性。制定《丰台区党政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标准及监管评价规范(试行)》及《丰台物业项目安全检查简易指导手册》,细化提升区域物业的服务履行和监管标准,优化各办公区运行保障机制。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部门职能主要为:承担丰台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监委及所辖办公区的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依据我中心各项主要职能设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具体目标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行政后勤管理政策,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规定,制定本中心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主要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物资设备,环境秩序,会务收发,安全保卫,机要通讯,公务用车,就餐服务,医疗保健,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及发放,办公设施设备配备、采购和报废,办公区办公用房规划、建设、改造、调配、物业和维修管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管理。
(3)负责统管办公区办公用房产权归属、房屋使用情况统计及房屋调配,并负责除教育、卫生系统,检察院、法院以外,其他区党政群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赁时的产权及面积审核。
(4)负责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中心目标与职责任务能够相互匹配,目标设置具有充分合理性。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4273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6884.8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35842.50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3.58万元。资金总体支出4261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4.10万元,项目支出35842.5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73%。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认真履行中心职能,以“管理、服务、保障”为工作目标。创新服务理念,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效开展,全年为中心所辖集中办公区提供各项机关办公区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2)产出质量
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在服务党政机关高效规范运行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以高水平的服务保障工作能力,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机关事务力量。但在管理手段信息化水平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当前以专项业务建设为重点,各项业务、上下级业务之间还未形成联动机制,适应信息化建设的人力资源水平较低。
(3)产出进度
以服务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为中心工作,树立丰台党政机关办公区良好形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承担的例行性及临时性服务保障任务和管理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考虑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力求各项服务保障任务及管理工作的完成进度。
2、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主动融入区重点任务、大项工作,重点围绕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物业及餐饮服务、公务车辆管理、区级重大会议活动活动保障、重点基建项目等方面下实功、求实效,为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服务。
(2)社会效益
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始终坚持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区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从严从实、从紧从细落实安全责任,为党政机关高效、规范、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3)环境效益
以创城、创卫工作成绩及整治成果为基础,保持中心所辖各办公区区域环境干净、卫生、整洁,为营造良好的办公区工作环境提供更高的服务保障。但由于部分办公区属于上世纪老旧建筑物,年久老化程度严重,在外部形象及内部办公条件上不尽人意。并且由于经常需要维修维护,对办公区日常办公及部分环境条件会产生些许影响。
3、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成本
为实现相关任务目标的成本投入控制在预算使用范围内,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财政相关支出标准、政策及规定执行。
4、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
保障机关办公区运转正常,提供令各单位满意的后勤服务,各项机关运行服务保障服务工作成果相关反馈处于良好稳定状态。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规范财务统管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统管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统管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等。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严格执行财经法律和制度规定,加强资金管理,规范支付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将过紧日子作为我中心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严控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做到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账。会议费和培训费严格按年初计划和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统管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及时记账,坚决抵制伪造、变造、故意毁损会计凭证及账簿行为,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按时编报年终决算,在各财务统管单位确认后,及时报送区财政局。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计划,依法对各单位收支进行会计监督,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按时完成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2、资产管理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规定和流程,做到按标准供给、按规定采购、按预算支出、按要求保障。
3、绩效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号)的精神,进一步推动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北京市丰台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丰财绩效〔2021〕2514号)、《北京市丰台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丰财绩效〔2021〕25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中心成立全过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决定全过程绩效评价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财务主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由财务科牵头,负责全过程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组织开展审核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管理、绩效目标完成监督、绩效评价等具体工作,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联系区财政及相关绩效管理部门;主责业务科室和办公室等部门重点配合,按照资料清单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其余各资金使用管理科室协同配合。
4、结转结余率
结转结余率=年终结转结余额/调整预算数*100%。
2024年度结转结余率=114.34万元/42730.94万元*100%=0.27%。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部门预决算差异率=1-年度预算执行率
2024年度部门预决算差异率=1-99.73%=0.27%,按照财政预算要求,属于合理范围(理论上应小于等于3.0%)。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依据我中心设立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依次对应检查目标和指标的完成情况,绩效总体得分为95.9分。
具体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20分)依据预算执行率99.73%,得分19.9,扣减0.1;
(2)产出质量(10分)机关服务保障管理水平方面,因管理手段信息化水平不高,得分9,扣减1;
(3)环境效益(9分)维持卫生整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方面,因部分办公用房属于老旧建筑年久老化,在外部形象及内部办公条件上不尽人意,得分6,扣减3;
综上所述,共扣减4.1分,总体评价得分95.9分。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应进一步优化;
(2)项目立项前预算编制应进一步精细化;
(3)项目的过程性管理应进一步规范化;
(4)项目的满意度调查维度及方式应进一步标准化。
(六)措施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进一步加强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继续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
进一步加强各科室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健全完善评价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持续学习与绩效目标设立相关的方式方法,持续优化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继续优化各办公区工作人员对我中心各项工作满意度的测评方式。
3.继续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
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
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丰台区档案馆建设工程大市政建设项目区级资金)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档案馆项目供地条件为“临时三通一平”,需完善市政配套建设。由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为建设主体,依据丰台区档案馆建设工程项目工作需求,开展大市政工程建设。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该项目建于丰台区南苑街道新宫村槐房西路,配套管线工程包括市政双路供电,市政双路供水、市政雨水、市政污水、市政再生水及市政燃气等管线。
a.电力管线
根据档案馆市政电源工程施工方案,档案馆项目市政电力由丰台区南苑村引至丰台区档案馆高压分界室。
建设内容:新建电力沟道管线、新建电力排管、新建转角井、三通井等。电力管线工程于2024年7月31日开始建设,至2024年12月16日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电力工程属于行业监管,全过程区电力公司均参与了电力工程的各项验收工作,目前电力工程已完成全部试验工作,2025年1月20日完成正式送电工作。
b.燃气管线
档案馆燃气管线工程实施方案由槐房西路主干道中压燃气管线为接入点,引至丰台档案馆燃气调压箱。燃气管线于2024年9月3日开始正式施工,至2024年12月6日完成通气工作。
c.雨污水管线
档案馆雨水管线接入点位于槐房西路主干道雨水管线,污水管线接入点位于槐房西路主干道污水管线,新建雨水检查井及污水检查井室。雨污水管线于2024年8月6日开始施工,至2024年10月10日完成全部施工工作。
d.给水管线、中水管线
档案馆给水管线为双路供水,一路引自槐房西路主路市政给水主干线,一路引自范家庄市政给水管线,新建阀门井及消防水补水井。2024年9月3日开始施工,2024年9月22日完成给水管线建设。
中水管线引自槐房西路中水管线,新建中水阀门井。2024年10月14日开始施工,2024年10月24日完成中水管线建设。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该项目2024年预算资金10958344.58元,实际到位资金10958344.58元。
截至2024年12月上旬,该项目实际支出资金10958344.58元,预算执行率100%,剩余资金0元。
2、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总体目标
充分合理利用资金,满足档案馆配套功能需求,按照项目计划,把控好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工。配套管线建设完成后,档案馆新馆将全面运行,为新馆提供正式水、电、气等保障服务。
(2)阶段性目标
根据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该项目于2023年11月3日取得立项批复,2024年4月3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4年8月16日取得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许可证,2024年8月20日,取得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核准证。具备占掘路施工条件。
2024年7月31日,监理单位正式发布开工令,红线内开始施工建设;2024年9月3日,开始红线外占路施工建设。2024年12月19日通过五方验收。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和效果。
该项目评价目的为: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总结和分析项目资金的实施效果,检验财政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三是为丰台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以后相关项目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通过项目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丰台区档案馆建设工程项目大市政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增强专项资金支出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发挥财政资金对项目建设的促进和推进作用,提高专项资金支出的效益和效果。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评价对象和范围,结合项目特点和绩效目标,确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评分情况,评价人员进行分析判断,综合评价项目绩效,得出评价结论。
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评价指标体系表,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以及项目绩效三部分内容,围绕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体现从投入、过程到产出的绩效逻辑路径,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结果。评价指标体系注重指标的内在逻辑性,评价方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施管理及完成情况,对照评分标准,对绩效评价指标逐项进行考察、对比、计算和分析,最终得出项目综合评分为95分,其中“项目决策(A类)”指标得15分,“项目管理(B类)”指标得35分,“项目绩效类(C类)”指标得45分,评分结果属于“优”。
|
一级 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权重 |
三级指标 |
细化权重 |
得分 |
|
A项目决策 |
15 |
A1项目立项 |
8 |
A11立项依据充分性 |
4 |
4 |
|
A12项目立项规范性 |
4 |
4 |
||||
|
A2项目目标 |
7 |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3 |
||
|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4 |
||||
|
B项目管理 |
35 |
B1投入管理 |
9 |
B11预算合规性 |
4 |
4 |
|
B12预算执行率 |
4 |
4 |
||||
|
B13专款专用率 |
5 |
5 |
||||
|
B2财务管理 |
6 |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4 |
||
|
B22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5 |
||||
|
B3项目实施 |
10 |
B31项目管理制度建设 |
4 |
4 |
||
|
B32合同管理情况 |
5 |
5 |
||||
|
B33招投标执行情况 |
4 |
4 |
||||
|
C项目绩效 |
50 |
C1项目产出 |
40 |
C11数量指标:项目总投资完成10958344.58元 |
10 |
10 |
|
C12质量指标:项目五方验收合格率达100% |
10 |
10 |
||||
|
C13时效指标:按时完工 |
10 |
7 |
||||
|
C14成本指标:项目总经费支出控制在10958344.58元内 |
10 |
10 |
||||
|
C2项目效益 |
10 |
C23档案馆新馆正常运转 |
10 |
8 |
||
|
合计 |
100 |
95 |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档案馆配套管线建设为单独立项工程,由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为建设主体,依据丰台区档案馆建设工程项目工作需求,开展大市政工程建设,包括市政双路供电、市政双路供水、市政中水、市政雨污水、市政燃气管线建设。该项目于2024年7月31日开始红线内管线建设,2024年9月3日开始红线外管线建设,2024年12月19日通过五方验收
共计得分15分。
2、项目过程情况。
投入管理,项目经费投入符合中国预算法的规定,符合北京市预算法规定。该部分预算资金10958344.58元,全部为财政资金。收到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到100%。
财务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及支持方式申报项目、充分履行项目执行单位职责并按规定进行项目预算的编报、执行和调整。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严格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资金支出时,项目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按照资金审批权限报送相关领导审批,并严格遵照支付申请、业务审核、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和支付款项5个步骤支付项目资金;项目组严格实行专款专用,财务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项目核算,避免出现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项目实施,为保证项目有效推进和执行,项目成立了多方联合管理机制。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作为建设方,聘请项目管理公司,对项目整体建设过程进行管理;项目承建方作为实施主体全程根据各方要求进行项目执行;项目监理方作为监管单位依据项目合同、建设标准全程监管项目情况。
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预算编报指南申报项目,并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文本,同时附加相关立项材料依据;按照预算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制定并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项目实施效果;项目实施期间,由联合管理小组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实施过程控制和质量控制,确保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成果质量。
共计得分35分。
3、项目产出情况。
具体各项指标如下:
数量指标:项目总投资实际完成完成10958344.58元。
质量指标:五方验收合格。该项目竣工后经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五方验收合格。
时效指标:按照合同规定,项目确保在2024年12月19日完成管线建设。
成本指标:项目本年度实际支付金额控制在10958344.58元以内。该项目实际支付金额10958344.58元。
共计得分37分。
4、项目效益情况。
配套管线建设完成后,档案馆正式全面运转,为档案馆新馆提供正式水、电、气等保障服务。
共计得分8分。
(五)经验做法
1、实施挂图作战,确保管线建设稳步推进。在管线建设过程中,实施挂图作战模式,将项目分解、时间节点、责任人等关键信息直观地展现在作战图上,建立月报、周报制度,时时跟进工程进度;每周召开监理例会,及时解决管线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管线建设稳步推进。
2、是进一步加强成本管控,确保经费支出不超概。一是严格执行中心内控管理制度及“三重一大”要求,从合同签订、经费支出、重要事项决策等,严格执行工作流程,把好经费审批关。二是严格履行签证程序。对设计变更事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公司严格把关,不该增加的项目严禁变更,尤其对增加成本的变更,要集体决策,专家论证后方可履行变更手续。尽量减少设计变更事项,控制成本增加。
3、是深度优化方案,保障管线建设顺利完成。因本工程涉及管线接驳点均位于市属道路,不但个别管线(雨污水、燃气)均位于现状道路的中间车道,而且既有管线埋深较大,接驳难度较大。
为确保顺利安全的完成市政管线接入工作。积极对接市交通委、市交管局、市城市道路养护中心,区建委、区城管委就管线实施方案及挖掘、占用道路方案、交通导行方案、穿越道路顶管方案、深基坑施工方案等进行多轮专题研讨会。通过组织研讨会,邀请各主管部门对实施方案给予优化建议,从便于实施、节省投资、降低施工安全风险、保障工程质量等多方面完善优化实施方案,并最终一次性通过专家论证会议,为档案馆大市政工程最终能够顺利完成提供方案保障。
(六)存在的不足及工作计划
通过项目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是作为新建项目,对一些业务掌握不全面,边干边学,致使项目建设的一些环节衔接不够紧密,有“走弯路”现象。由于行业发展比较快,每年都会有新政策和新规范出台,新建工程管理人员需与时俱进,在保证施工组织经验的前提下,不断学习掌握新政策、新规范,用以指导项目建设。
二是项目建设涉及多部门、多专业、多环节的沟通与协调,与各部门的沟通交流有待加强。由于专班办公室人员非长期从事建筑行业,对各个监管流程和政策掌据不够具体,在处理过程中有耽误工期的情况。
三是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力度有待加强,检查中发现有个别施工人员存有违规安全操作和不文明施工现象。在今后类似项目中,应提前核准项目管理人员,从项目立项阶段就配齐专班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人员(建设单位)、法务人员、审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负有主要责任的甲方人员,做到项目各方面工作都有人抓,有专业人抓,尽量避免非专业人员处理专业性事务,确保项目推进高效有序,严肃规范。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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