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筑行业管理处
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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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下属一级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内设科室16个,分别为:综合管理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科、工程质量管理科、施工安全管理科、施工现场管理科、建筑企业管理科、开发配套科、城市更新科、保障房建设管理科、危旧房改造管理科、招投标管理科、劳务管理科、工程备案科、消防验收科、档案管理科、政务服务科。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筑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本市关于建筑行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配合研究我区建筑行业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

2.承担保障性住房等政策类住房建设协调方面的辅助性工作;承担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项目协调、管理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3.承担本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

4.承担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

5.承担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本区权限范围内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

6.承担本区权限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7.指导本区村镇建筑工程建设,提供村镇建筑工程建设技术服务;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

8.承担建筑工程突发事故(件)、防汛、空气重污染等应急事件的预防处置等相关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3708.36万元,比上年增加238.74万元,增长6.8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708.36万元,比上年增加238.74万元,增长6.88%

1.财政拨款收入3708.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8.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708.36万元,比上年增加238.74万元,增长6.88%,其中:基本支出2885.7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82%;项目支出822.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3708.36万元,比上年增加238.74万元万元,增长6.88%。主要原因:加强建筑行业监管,增加项目经费,丰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经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抽查检测项目费用、应急抢险能力建设工作经费等较上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8.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2549.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75%;住房保障支出421.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4%;卫生健康支出230.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3.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1%;教育支出0.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923.27万元,2024年度决算254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2%。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235.99万元,2024年度决算186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5%。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二是医疗保险调整至卫生健康支出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87.28万元,2024年度决算68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

2、“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29.01万元,2024年度决算42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5%。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29.01万元,2024年度决算42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因退休、调出等原因,住房改革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61.57万元,2024年度决算37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61.57万元,2024年度决算37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3%。主要原因:增加了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30.5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30.5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医疗保险由城乡社区”调整至本款项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4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4%。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8%。主要原因:2024年度整体比较平稳,没有发生大险情,应急成本降低

消防救援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8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69万元,2024年度决算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69万元,2024年度决算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通过自学等方式减少培训费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85.7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67.33万元,比上年减少8.33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有效降低日常公用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9.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4.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9.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9.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了用于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基本支出、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消防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下属一级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内设科室16个,分别为:综合管理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科、工程质量管理科、施工安全管理科、施工现场管理科、建筑企业管理科、开发配套科、城市更新科、保障房建设管理科、危旧房改造管理科、招投标管理科、劳务管理科、工程备案科、消防验收科、档案管理科、政务服务科。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筑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本市关于建筑行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配合研究我区建筑行业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

2承担保障性住房等政策类住房建设协调方面的辅助性工作;承担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项目协调、管理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3承担本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

4承担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

5承担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本区权限范围内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

6承担本区权限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7指导本区村镇建筑工程建设,提供村镇建筑工程建设技术服务;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

8承担建筑工程突发事故(件)、防汛、空气重污染等应急事件的预防处置等相关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编制2024年度部门预算时,本单位根据承担的职责和开展的业务工作,制定如下整体绩效目标:

一是强化资金预算编制工作,增强预算执行与批复的一致性。二是加强管理力度,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和预期目标的实现。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370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2885.7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822.57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370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5.79万元,项目支出822.5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年初绩效目标:完成对所有资金的全覆盖,加强对项目经费的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率的监督管理。

完成情况:年末对全部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完成了对项目资金的全覆盖,认真履行了对经费的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率的监督管理。

2产出质量

年初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与批复的一致性,推进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业态健康发展。

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区财政的批复与调整,完成了经费的支出与管理,保证了一致性。

3产出进度

年初绩效目标:提高资金支付效率,按支出计划和合同约定保证各项经费的支出进度。

完成情况:单位严抓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按照支出计划和合同约定支付各项资金。

2.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

年初绩效目标:满足本单位办公及业务工作需求,推动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实现新发展。

完成情况:实现了年初绩效目标。

3.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

年初绩效目标:严格执行预算收支

完成情况:按规定执行全年预算收支

4.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年初绩效目标:确保满意度指标达到90%以上。

完成情况:实现了年初绩效目标。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一是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政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二是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会计法、贯彻执行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搞好资金平衡,做到专款专用;四是贯彻增产节约和经济核算制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坚持原则,严格收支手续;六是节约各项经费开支,提高经济效益。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根据区行管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加强了对经费支出管理、报销审批程序等。严格按照财务核算管理制度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情况。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其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很好。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单位财务会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均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反映财务经费收支情况,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良好。

2.资产管理

配备专人管理资产实物及系统,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资产实物以及资产系统的管理,实现了账实分离,相互监督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了对资产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资产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改,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预算、申请、采购、入库、出库、发放、报废等程序,加强对资产的监督管理力度。

3.绩效管理

一是构建“目标设定—过程监控—评价应用”的闭环链条,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深度挂钩,确保目标与财政资金支持方向一致,促进财政资金从“重分配”向“重效益”转变。

二是实现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本单位按照区财政要求对2024年度全部部门项目都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包含部门评价项目和单位自评项目,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均为优,实现了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

三是推动项目绩效指标建设。对绩效突出项目给予资金保障优先权,对低效无效资金果断做“减法”,切实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推动财政资金从“洒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各业务科室编制下年度预算时,单位要求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要求设定情况,制定项目经费投入、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设定经费支出时限等;在年初预算绩效目标设定后,区行管处严格抓好落实,稳步推进各科室按计划完成制定的绩效目标。

4.结转结余率

本年度严格执行预算各项收支,年末全部预算收支执行完毕,结转结余率为0。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区行管处年初预算数为3857.53万元,部门年度决算数为3708.36万元,部门预决算差异率为3.87%。预决算差异存在主要为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厉行节约使得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综合评定,区行管处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9.85分,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良好。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措施建议

1.开展绩效自评的工作中,各业务科室要总结出具有项目特点的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增强绩效目标申报的科学性,为后续绩效考核提供参照依据。

2.要强化业务科室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科学性,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和预期绩效目标实现。

3.要深入研究各项目的特点及支出情况,特别是注重对项目产出和效益方面的绩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工作,同时,及时开展满意度调查,为项目后续实施和工作改进提供方向性指引。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24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监督协管员补贴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随着建筑行业快速发展,其安全生产日趋严峻,加之丰台区是首都的城市功能拓展区,建筑施工周期短,且建筑规模大、市场开放性强,区内建筑施工企业众多,施工安全监管难度大。为加强丰台区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弥补建筑工地监管力量的不足,自2008年起,丰台区聘用建设工程施工监督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协助监督执法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用工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及管理,相关资金由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实行定额补助。后因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市财政局定额补助不足以支付协管人员劳务费,故区行管处申请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督协管员补贴经费项目”。项目实施以来,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夯实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基础,提高了施工现场总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2024年,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监管重心前移的指导思想,强化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区行管处继续向丰台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支出约277.63万元,拟聘用协管员44人,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建筑劳务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2)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区行管处作为项目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申报、招投标及协管员培训、工资发放等统筹管理工作;区行管处各业务科室为协管员具体使用及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协管员具体管理及考核工作。

3)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聘请44名协管员,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建筑劳务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方面主要包括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等工作;建筑劳务监管方面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用工管理等工作;施工现场监管方面主要包括扬尘治理、绿色施工等工作。

2.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施工现场引入监督协管员,缓解区建筑行业建筑工地监管力量上的不足;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监管、绿色施工的监管、在施工程劳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在施工程的安全隐患、劳务纠纷隐患、施工质量隐患并进行预防,降低安全质量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绩效指标

项目具体绩效指标见表1。

1:项目绩效指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协管员44

质量指标

向建筑工地农民工普及安全生产、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常识;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帮助农民工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宣传推动建筑施工企业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进度指标

按月拨付协管员工资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加强施工现场分包合同签订及履约监管,对用工单位发放工资进行监管,有效减少劳务费及劳资纠纷

环境效益指标

使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垃圾清运、安全生产、围挡状况等方面得到有效管理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加大对劳务用工企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本区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引导劳务作业人员增强自主、依法维权意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减少劳务作业人员与劳务分包企业之间的劳务费纠纷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建筑工地农民工普及安全生产、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常识;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帮助农民工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宣传推动建筑施工企业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项目资金的绩效,了解、分析、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通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为以后此类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经济性提供可靠依据。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的比较和分析,考核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在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综合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决策、管理、绩效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丰台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资金的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设定了本次评价指标内容和权重,重点对绩效目标及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效益实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为保障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科室学习《丰台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内部开展自评,对项目开展2024年项目自评工作。

2)审阅核查

一是核查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通过查阅项目申报书、单位职能文件、项目立项背景及发展规划等资料,以了解绩效目标设定的明确性、合理性。

二是核查项目效益实现情况。通过查阅项目资料,分析评价项目的绩效实现情况,确认项目绩效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

3)资料信息汇总

在对项目资料审阅核查的基础上,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和评价重点,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阅评议。

4)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收集到的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决策、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内容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5分,其中,项目决策13分、项目管理28.8分、项目绩效53.2分,绩效评价级别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1)绩效目标分析

围绕项目工作内容、结合项目以往年度实施经验,区行管处设定了项目绩效目标,并将其细化为包含产出和效益指标在内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及指标设定与区行管处“承担建筑行业管理”的职能相符,与项目工作实际相契合。但评价发现,项目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整、准确。

2)决策过程分析

根据单位职能、项目以往年度实施经验及实际需求,结合项目申报要求,区行管处确定了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明细等项目申报材料,经单位内部审核无误后由财务部门统一向区财政局申报。项目设立符合单位职能,与建筑工程施工监管人力不足的实际需求相契合,决策依据充分。且项目决策过程符合区财政局项目申报要求,决策程序较合规。

2.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预算管理情况分析。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协管员暂行办法》(京建发〔2013〕37号),协管员所需经费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纳入区县财政预算统一安排,由市财政局按标准予以定额补助。2024年区行管处拟聘用协管员44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远高于市财政局的定额补助标准,故区行管处按照相关标准,编制项目预算,并向区财政局申请区级资金277.63万元,以弥补市财政局拨付经费不足部分。项目实际支出277.6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4年年初,区财政局以《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丰财建年初批复〔2024〕21号)将项目资金277.63万元足额拨付至区行管处,资金到位及时。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分析。一是制度建设方面,区行管处制定有《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组织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余管理、货币基金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较全面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二是制度执行方面,区行管处根据预算批复及开展业务的需要,填制资金支付申请,列明资金支出内容和实际金额,按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同时,财务部门能够对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经费支出有较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支出程序较规范。

2)项目组织及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组织机构情况分析。区行管处负责项目申报、招投标及协管员培训、工资发放等统筹管理工作;区行管处各业务科室负责协管员具体管理及考核工作。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

项目制度建设情况分析。区行管处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协管员暂行办法》(京建发〔2013〕37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全区协管人员管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丰政办发〔2015〕5号),制定了《丰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协管员管理办法(修订)》《施工现场协管员遴选聘用实施细则》《丰台区施工现场协管员年度考核评分表》,项目管理制度较健全。

项目过程控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区行管处基本能够按照上述制度开展工作,如组织开展了建筑行业工资支付、优化营商环境及扫黑除恶等相关培训,协管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执证上岗;各协管员使用科室及单位能够对协管员的工作情况实行月考核和年考核制度,于月末、年末组织开展协管员工作考核,填写协管员月评价表、《丰台区施工现场协管员年度考核评分表》等。

3.项目产出情况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能够按照预算批复和计划内容使用财政资金,同时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将资金及时拨付至劳务派遣单位及各协管员,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项目开展过程中,区行管处也能采取一定的成本节约措施,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担单位,项目经济性较好。

2)项目效率性分析

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区行管处聘请44名协管员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建筑劳务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各项工作符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协管员暂行办法》(京建发〔2013〕37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全区协管人员管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丰政办发〔2015〕5号)、《丰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协管员管理办法(修订)》《施工现场协管员遴选聘用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质量较好。

项目实施进度。协管员能够在2024年1月-12月按要求提供服务,并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开展工作、服从各科室及单位安排,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滞后。

4.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实施效益

施工现场引入44名监督协管员,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丰台区建筑行业建筑工地监管力量的不足,同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绿色施工、在施工程劳务管理等起到有效的监督、检查作用。一是有利于及早发现在施工程的安全隐患、施工质量隐患,起到早发现、早预防的作用,降低了安全质量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大了对劳务用工企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有利于提高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引导劳务作业人员增强自主、依法维权意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劳务作业人员与劳务分包企业之间的劳务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安定;三是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垃圾清运、围挡状况等方面也能得到有效管理。

2)服务对象满意度

根据《丰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协管员管理办法(修订)》,各使用单位对协管员的工作情况实行月考核和年考核制度,从区行管处提供《丰台区施工现场协管员年度考核评分表》来看,使用单位对协管员的评价为“较好”,各单位对协管员工作较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随着对施工现场安全、建筑劳务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加强,协管员力量存在欠缺。

2.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善,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3.项目绩效资料留痕不足,过程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六)有关建议

1.随着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和社保缴费额逐年增加,协管员待遇降低,导致人员流失,建议增加资金保障。同时加强培训,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协管员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协管员队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对绩效目标管理政策文件的学习,按照绩效目标填报要求,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优化绩效目标与指标设置,增强绩效管理意识。

3.强化资料留痕工作,注意收集、留存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过程及绩效资料,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收支明细表

2.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情况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收支明细表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目标内容

目标调整情况

实际完成情况

聘请44名协管员,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建筑劳务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施工现场引入44名监督协管员,一定程度上缓解丰台区建筑行业建筑工地监管力量的不足,有利于及早发现在施工程的安全隐患、施工质量隐患,降低了安全质量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垃圾清运、围挡状况等方面得到有效管理。

资金到位

情况

项目资金

预算批复数

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拨款

277.633656

277.633656

自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合计

277.633656

277.633656

资金支出

情况

项目预算支出明细

预算批复数

实际支出数

劳务费

277.633656

277.633656

合计

277.633656

277.633656

注:1.预算批复数为项目年度批复的预算数,包含年初批复和年中的追加核减数;

    2.实际支出数是指对应项目明细的实际支出数;

    3.表中数据以单位实际账面数据为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四级指标

分值

评价

得分

评价意见

项目决策

15分)

绩效目标

5分)

目标内容

5分)

绩效目标明确性

3

2.5

绩效指标设置的全面性、完整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程度

2

1.5

决策过程

10分)

决策依据

5分)

与政策要求、部门职能的相符性

2

2.0

项目决策依据较充分,申报程序较合规。但评价过程中未见项目申报及决策相关资料,资料留痕不足。

年度工作计划相符性

3

3.0

决策程序

5分)

项目申报条件的相符性

2

2.0

决策程序的政策相符性

3

2.0

项目管理(30分)

项目资金

15分)

预算管理

5分)

预算编制细化度、准确性

2

2

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

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的一致性

3

3

资金到位

4分)

到位率

2

2.0

预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到位时效

2

2.0

财务管理

6分)

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3

3.0

资金使用较规范。

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1

1.0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

资金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1

1.0

资金管理制度较有效、会计核算较规范。

会计核算规范性

1

1.0

项目实施

15分)

组织机构

4分)

组织机构的健全性

4

4.0

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比较明确。

制度建设

5分)

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2

2.0

项目管理制度较健全。

实施方案的明确性

3

3.0

过程实施

6分)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3

2.5

项目绩效资料留痕及过程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实施程序的合理性

3

2.3

项目绩效

55分)

项目产出

30分)

产出数量

10分)

聘用协管员44

10

10

全部到岗

产出质量

10分)

协管工作质量

10

9.5

项目开展符合相关规范,质量较好。

产出时效

5分)

项目完成及时性

5

5.0

项目实施进度符合预期。

产出成本

5分)

项目总成本控制情况

5

5.0

成本控制措施较有效。

项目效果(25分)

社会效益(15分)

缓解建筑行业建筑工地监管力量不足方面

5

4.8

施工现场引入44名监督协管员,一定程度上缓解丰台区建筑行业建筑工地监管力量的不足,有利于及早发现在施工程的安全隐患、施工质量隐患,降低了安全质量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垃圾清运、围挡状况等方面得到有效管理。

降低安全质量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方面

10

9.5

环境效益指标

5分)

改善施工现场环境方面

5

4.8

服务对象满意度

5分)

各使用单位对协管员工作的满意程度

5

4.6

使用单位对协管员的评价为“较好”,各单位对协管员工作较满意

得分合计

95

——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1.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2.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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