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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文化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卢沟桥文化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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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文化发展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本中心文化、文物工作的发展规划。

(3)负责卢沟桥、宛平城等国家重点文物的保护、修缮和管理。

(4)负责雕塑园、卢沟桥历史博物馆的运营及管理。

(5)负责宛平城常态化运行服务管理保障相关工作。

(6)负责卢沟桥、宛平城历史、文化及抗战史资料的挖掘、整理及研究。

(7)负责本中心文物工作的行业交流。

(8)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国际、民间反法西斯战争的宣传、交流。

(9)负责本中心文化旅游交流开发工作。

(10)负责本中心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绿化美化工作。

(11)协助开展国家级、市区级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本单位属正处级纳入工资规范管理的一级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七部一室:办公室、安保部、开发部、社教部、文保部、景区管理部、组织人事部、财务部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859.64万元,比上年增加210.33万元,增长5.7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859.17万元,比上年增加800.53万元,增长26.17%。

1.财政拨款收入3859.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9.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859.64万元,比上年增加210.33万元,增长5.76%,其中:基本支出1294.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3.53%;项目支出2565.3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6.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59.64万元,比上年增加210.33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增加2024年宛平新春文化嘉年华活动经费198.41万元等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9.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63.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3%;卫生健康支出77.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0%;住房保障支出172.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初预算数7.10万元,决算数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2.82%。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2024年初预算数0.46万元,决算数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0%。原因为年中追加。2024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0.46万元。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款)2024年初预算数6.64万元,决算数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1.23%。原因为年中收回未使用的2024年挂职干部工作经费费用5.23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2024年初预算数3561.71万元,决算数346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24%。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初预算数3478.83万元,决算数338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22%。主要原因:节省支出成本,预算剩余部分由财政收回。

“文物”(款)2024年初预算数81.80万元,决算数8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56%。主要原因:节省支出成本,预算剩余部分由财政收回。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初预算数161.57万元,决算数14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8.99%。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减少,相应预算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初预算数183.53万元,决算数18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75%。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减少,相应预算支出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77.23万元。主要原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更换指标经济分类。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1294.3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9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1.7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1.7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79万元。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临时出国任务经费项目1.79万元。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中心李卫同志赴白俄罗斯出席国家庆典活动并洽谈合作,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本单位无此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本单位无此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8.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0.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8.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8.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5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中心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科技条件专项、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重大项目、科技奖励等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图书馆、艺术表演场所及团体、群众文化、文化创作与保护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文化发展中心对2024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2565.32万元。评价结果优秀。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文化发展中心对本年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2565.32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305.95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个;单位自评项目23个,涉及金额2259.37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23个。项目绩效目标依据项目实际内容设立,涉及该项目购买资产数量、外包服务完成质量、项目产出效益、预期目标等。目标合理且与职责任务相互匹配。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385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1294.3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2565.32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385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31万元,项目支出2565.3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完成项目24个,项目支出共计2565.3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产出质量

项目均完成预算绩效目标产出数量指标,达到合同及工程监理要求,充分发挥项目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3.产出进度

按照合同及时进行资金支付,保障支出进度。严格按照绩效目标中实效指标规定完成产出进度。

(二)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通过对卢沟桥景区、宛平城街道的维护保养,带动周边旅游经济,增加游客数量,保障文物价值、文化价值。

2.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开展红色教育,渲染爱国主义氛围,保护延续人文历史。

3.环境效益

对抗战雕塑园定期进行绿化保养、树木栽培,维护景区绿色生态环境。

(三)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成本

项目产出成本2565.3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进行成本控制,不超过预算批复资金。

(四)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

游客满意度大于90%。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根据内控手册,针对预算流程、收支业务流程、合同签订、内部监督等制定了合规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资金使用根据内控手册和财务制度,制定了严密有效的收支业务流程,从资金使用计划申请、上会、支付申请审核都严控把关,保障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每月报送资产负债、收入费用月报表,按时编制决算报告、预算报告、内控报告等年报表,不断完善本单位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二)资产管理

根据内控手册,对固定资产、货币资产制定管理制度。针对采购、领用、验收出入库、盘点等环节风险进行把控。

(三)绩效管理

针对2024年24个项目进行绩效管理,制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并保障得分在优秀以上。

(四)结转结余率

2024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为0。

(五)部门预决算差异

2024年年初预算数3905.78万元,决算数3859.94万元,差异率1.69%。差异原因为收回剩余资金。

五、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卢沟桥文化发展中心24个项目整体得分99.32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因为年中追加项目多资金数量大,导致前期支出进度缓慢。

六、措施建议

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科学合理规划预算资金额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2015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第199期会议决定,由卢沟桥文化发展中心为主责单位,对宛平城步行街实施常态化管理。故此我中心聘请保安公司开展宛平城治安秩序和文物保护相关值守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对宛平城大街实施常态化管理,对景区整体环境提升使居民及游客有一个舒适、整洁的生活参观环境。

2.阶段性目标:确保宛平城步行街实施常态化管理,参观活动平稳有序,景区环境美观靓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我单位开展2024年常态化运行项目绩效评价是为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财政预算支出责任,进一步提高宛平城常态化运行服务管理水平。

为了对宛平城大街实施常态化管理,对景区整体环境提升使居民及游客有一个舒适、整洁的生活参观环境。对宛平城居民、游客提供保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我单位成立了财政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工作完成后,区财政局绩效评价管理办公室将对我单位自评结果复核。我单位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充分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工作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全面、完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科学设置了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如图: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1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管控进出车辆,保障宛平城内停车秩序

10

与居民发生争执一次扣0.5分,接到投诉一次扣0.5分

维护向城内街居民免费开放的停车场秩序,解决城内街居民及社会单位停车问题。

10

与居民发生争执一次扣0.5分,接到投诉一次扣0.5分

安排保安24小时进行巡逻,维护城内街游览及治安秩序,营创景区舒适的生活和参观环境


10

发现脱岗空岗一次扣0.5分

进度指标

该项目的进度为全年项目经费支出,进度以合同为标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进行款项支付。

10

不符合审批程序及支付时间不得分

成本指标

项目经费控制在批复金额为305.95万元内。

10

超出财政批复支出不得分

2

效果指标

效益指标

环境效益指标:通过对宛平城大街实施常态化管理,对景区整体环境提升使居民及游客有一个舒适、整洁的生活参观环境。

15

居民、游客相关投诉1次扣0.5分

社会效益指标:对宛平城大街实施常态化管理,得到了宛平城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城内街单位更是积极响应,而且前来参观的各界群众也对步行街崭新的面貌给予了充分的称赞和鼓励。城内街道路平坦、环境美观、秩序井然,城内居民生活品质有较大提高。

15

居民、游客相关投诉1次扣0.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主要为宛平城内街居民,针对此项目的满意度,不低于90%。

10

满意度降低10%扣1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分析,保证该项目的顺利执行和支出进度。并成立了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构。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区财政局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及本单位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及内部审签程序,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效率。

为加强管理,建立含《宛平城保安员管理制度》、《保安人员岗位职责》、《宛平城保安应急预案》、《保安人员纪律守则》、《保安人员仪容仪表管理条例》、《保安交接班制度》、《宛平城车辆临时入城管理办法》、《保安宿舍管理办法》等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结合保安日常交接班记录、考勤记录等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行为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明确自评打分、等级及分析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单位制定的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2024年常态化运行项目的具体评分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宛平城城内街居住人员600余户,每年参观人数一百万人次左右

15

15

质量指标

宛平城东西城门和城内街安排24小时保安值守,管控进出车辆,维护秩序。

15

15

维护停车场的停车及治安秩序,解决城内街居民及社会单位停车问题。

15

15

时效指标

进度以合同为标准,按季度支付

15

15

项目执行率达到100%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城内街道路平坦、环境美观、秩序井然,城内居民生活品质有较大提高。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维护城内街治安停车等秩序,营造游客、居民良好的生活和游览环境。

10

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满意度大于90%

10

10

总 分

100

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按照2015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第199期会议决定,由卢沟桥文化发展中心为主责单位,对宛平城步行街实施常态化管理。故此我中心聘请保安公司开展宛平城治安秩序和文物保护相关值守工作。

项目过程情况。

对项目资金管理分析保障支出,对聘用安保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项目产出情况。

宛平大街固定巡逻岗3个、东西城门固定值守岗5个,P2、P3停车场固定值守岗5个,通过24小时巡逻,维护治安、停车及游览秩序。

项目效益情况。

宛平城大街实施常态化管理,得到了宛平城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城内街单位更是积极响应,达到居民满意、城内单位的效果。同时为前来参观的游客对步行街的秩序与游览面貌给予了肯定和称赞,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自查自评,2024年常态化运行项目在业务管理方面经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居民、驻城单位和游客游览各种需求的管理平衡,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健全,质量控制有效。同时在财务管理方面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的预算、使用和监督到位。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资金使用和预算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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