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堡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马家堡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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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马家堡街道办事处是丰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丰台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辖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履行统筹辖区发展、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的职责。主要职责有: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2、负责研究制定辖区经济社会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组织协调辖区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益服务事业,优化发展环境,做好辖区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造等工作。3、向辖区内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布置地区性、群众性、社会性的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4、负责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社区服务资源;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5、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6、负责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民主评议。并将考核结果向区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作为对派出机构负责人或专职人员进行任免、调动、奖惩的依据之一。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事业单位3个。1个行政单位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下设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城乡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统计所)和民生保障办公室6个部门,纪工委(监察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1个行政执法机构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事业单位名称分别为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党群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综治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3,695.21万元,比上年减少477.41万元,下降1.9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146.62万元,比上年减少269.79万元,下降1.15%

1.财政拨款收入23,146.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01.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5%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1:收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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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481.65万元,比上年减少690.97万元,下降2.86%,其中:基本支出11,265.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98%;项目支出12,215.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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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595.44万元,比上年减少469.69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体制资金类项目及其他预算项目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31.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6.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国防支出1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1.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74.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02%;卫生健康支出1,818.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6%;节能环保支出71.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1%;城乡社区支出4,010.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12%;农林水支出1,230.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25%;住房保障支出1,728.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5,73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1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一致。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4,69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主要原因:行政在职人员福利费支出、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2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经济普查类项目支出。

“商贸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5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电动三四轮车补贴支出。

“民族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少数民族低保补贴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一致。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82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主要为服务群众和党建经费。

“统战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支出小于年初批复金额。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8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支出小于年初批复金额。

“社会工作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3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社区工作开展。

2、“国防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国防动员”(款)2024年度决算1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人防工程建设。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4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决算14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基层文化建设“六个十”示范项目。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867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6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支出小于年初批复金额。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637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基层建设和社区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57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支出小于年初批复金额。

“就业补助”(款)2024年度决算27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支出小于年初批复金额。

“抚恤”(款)2024年度决算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发放优抚对象采暖补助。

“退役安置”(款)2024年度决算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支出小于年初批复金额。

“社会福利”(款)2024年度决算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支出小于年初批复金额。

“残疾人事业”(款)2024年度决算10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温馨家园建设补贴。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4年度决算107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支出小于年初批复金额。

“临时救助”(款)2024年度决算13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临时救助和困难群众临时慰问。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24年度决算2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支出小于年初批复金额。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4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发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818.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决算132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核酸检测。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6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支出小于年初批复金额。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决算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救助”(款)2024年度决算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支出小于年初批复金额。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3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退返知青门诊帮扶。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7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决算7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煤改电”清洁取暖长效管护项目。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401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107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拆违和接诉即办工作。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4年度决算8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一致。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决算131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治理类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4年度决算82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垃圾清运和街面环境治理。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70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一致。

8、“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23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决算123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活力中心建设项目。

9、“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72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92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80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支出小于年初批复金额.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28.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90%;其他支出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1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2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2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调整项目,用于发放采暖季“无煤化”补贴。

2、“其他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5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5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77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265.7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7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34万元增加(减少)-1.6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7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34万元减少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7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34万元减少1.64万元,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支出小于年初批复金额。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5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1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4万元。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609.56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18.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6.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6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1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6.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2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3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647.9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反映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社会工作部门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2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含无军籍离休干部)、退休文职人员等群体安置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对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支出。

4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4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4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5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5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5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5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5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5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6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6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6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6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及自评工作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提供产出绩效资料,完成去年事后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立依据、目标与职责任务匹配情况、目标合理性等)。

马家堡街道根据2024年预算及工作重点,有序推进预算支出和绩效考核工作,2024年全年基本上各项目经费实现100%支出进度。绩效指标设立科学性、可行性、有效性取得一定进步,实现了预期的成本控制和绩效管理目标,有利于提高业务科室工作效率和效益。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2359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11384.3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12211.05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2359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4.39万元,项目支出12211.0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全年预算项目经费数量合计128个,全部完成资金支出

2.产出质量

所有项目均按照协议约定质量完成资金支出

3.产出进度

按照每季度资金支出计划进度完成各项目经费支出

(二)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民生保障类、社区治理类、环境治理类经费为本年度街道支出的主要项目,这些项目主要用于辖区环境治理、基本民生保障等工作,保障本单位基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

(三)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成本

所有项目均按时完成指出、年中未达到预计支出进度要求的进行了预算调剂,回收剩余未支出经费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一)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财务制度还存在部分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不健全情况、支出审核等环节存在不完善的情况,在日后工作中加以完善。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支出范围的要求,及时处理支出预警信息,做到风险及时规避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会计基础信息、报表及原始凭证及时整理归档

(二)资产管理

实物资产采取定期盘点的方式核对账务和实物不一致的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盘亏资产的处理

(三)绩效管理

落实项目绩效目标,监督资金支出进度和报销流程的完整性、合规性,使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利用

五、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全年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均在良好以上,均达到年初绩效目标

六、措施建议(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举措)

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流程,落实业务科室项目支出责任。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是区委组织为了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通过高质量、精准化的服务,为党员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号召力而下拨至街镇的项目经费。根据《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管理办法》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标准:按照每个社区党组织年平均40万元的标准核定,其中,市财政拨付20万元,区财政拨付20万元。

2024年度马家堡街道共收到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经费5,100,000.00元,实际支出5,024,848.05元,其中社区党组织自助开展项目支出3,185,026.10元(含小额自主191,281.81元),统筹使用1,839,821.95元,结余75,151.95元已由财政收回。具体支出如下:

社区

支付金额

嘉一社区

187,554.64

嘉二社区

196,720.28

嘉三社区

193,769.60

西一社区

192,542.14

西二社区

168,965.40

西三社区

226,516.68

双晨社区

176,839.53

角东社区

198,160.44

晨宇社区

170,490.77

欣汇社区

194,246.00

富卓苑社区

186,827.81

玉安园社区

181,724.28

城南社区

166,203.80

枫竹苑社区

216,975.02

星河苑社区

175,239.10

镇国寺社区

180,906.20

北甲地社区

171,344.41

街道统筹

1,839,821.95

合计

5,024,848.05

2024年度马家堡街道共收到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经费5,100,000.00元,2024年度支出509.869305元,经费支出率98.53%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辖区内社区党组织开展各项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活动及解决各类急难愁盼的问题;主要用于便民服务类、志愿公益类、群众活动类、关爱帮扶类、应急保障类、服务支撑类等其他与群众有关的服务事项。

利用社区居民对各类活动开展情况的满意程度调查问卷进行意见收集及问题分析,优化提升现有活动质量,为以后年度更好的发挥经费的社会效益打好基础。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次项目评价原则基于对社区2024年开展的各项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类活动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的方式反映资金使用效率。评级标准为直接收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项目绩效执行效率的关键评价指标。

本次共抽取29个项目(涉及15个社区)开展问卷调查,调查情况如下表:

社区

项目

有效

问卷数

认为必要

人数

认为必要

人数占比

对结果满意人数

满意度

嘉园一里社区

2022-2024年垃圾清运项目

91

87

95.60%

89

97.80%

2024年安装车棚

91

91

100.00%

90

98.90%

202478号楼外墙排险工程

91

91

100.00%

91

100.00%

嘉园二里社区

2022-2024年垃圾清运

92

92

100.00%

92

100.00%

2024年安装长椅和晾衣杆

92

92

100.00%

92

100.00%

嘉园三里社区

2022-2024年嘉三堆物堆料清理项目

79

78

98.73%

79

100.00%

2024年嘉三房顶做防水

79

79

100.00%

79

100.00%

西一社区

2024年西一安装楼梯扶手

94

94

100.00%

94

100.00%

西二社区

2024年西二病媒生物防治活动

75

59

78.67%

65

86.67%

西三社区

2023-2024年西三清理堆物堆料

78

65

83.33%

78

100.00%

2024年西三修缮漏雨房屋

78

61

78.21%

77

98.72%

角东社区

2024年角东改造自行车棚

67

64

95.52%

66

98.51%

2024年角东开展灭蟑行动

67

63

94.03%

64

95.52%

2024年角东安装休闲座椅

67

63

94.03%

65

97.01%

晨宇社区

2024年晨宇社区修剪、补种树木(马家堡路67号院、角门路2号院)

116

109

93.97%

116

100.00%

欣汇社区

2024年欣汇加装电动自行车车棚(瑞丽江畔28号院1号楼西南侧)

73

73

100.00%

73

100.00%

2024年欣汇加装电动自行车车棚(瑞丽江畔28号院8号楼北侧)

73

73

100.00%

73

100.00%

2024年欣汇清理堆物堆料(平房区)

73

73

100.00%

73

100.00%

富卓苑社区

2024年富卓苑粉刷居民活动室

77

77

100.00%

77

100.00%

2024年馨泰园小区安装防雨棚

77

77

100.00%

77

100.00%

玉安园社区

2022-2024年垃圾清运

82

76

92.68%

80

97.56%

2024年修缮车棚

82

77

93.90%

82

100.00%

2024年避风阁改造工程

82

79

96.34%

82

100.00%

城南嘉园社区

2024年城南安装健身器材

74

69

93.24%

74

100.00%

星河苑社区

2022-22024年星河苑垃圾清运

73

72

98.63%

72

98.63%

2024年星河苑购买流动儿童书籍

73

71

97.26%

54

73.97%

镇国寺社区

2024年更换路灯、灯杆

115

100

86.96%

101

87.83%

北甲地社区

2024年北甲地改造鹏苑小区中心长廊

76

75

98.68%

76

100.00%

2024年北甲地建功能型休闲园

76

76

100.00%

76

100.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明确自评打分、等级及分析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2024年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主管部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

党群工作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

算数

全年预

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40

169.87

509.87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

拨款

340

169.87

509.87

100%

上年结转资金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4年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

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辖区社区数量

1

1

10

10

质量指标

辖区居民满意率

90

90

20

20

时效指标

及时开展服务群众各项活动

好坏

20

20

成本指标

509.869305

509.869305

509.869305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保障服务群众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工作顺利实施

优良中差

20

20

总分

100

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经过满意度调查分析结合前期项目立项及申报情况对计划管理流程进行了完善。明确了社区、科室、街道整体的职责更好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二)项目过程情况。

1.服务经费支出依据《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办事处支出管理办法》执行,管理遵循“无预算不得支出”的原则,坚持“真实、准确、及时、规范”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与办理的原则,坚持“用权必担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所有服务经费支出业务均需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应使用《资金使用审批单》申请;与支出相关的各类明细表和领导批示件、合同、说明、评审招标等资料,作为《资金使用审批单》的附件报批。

2.社区承办的项目提交《马家堡街道资金使用审批单》,务必写清规定的内容,按照管理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提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复后,直接提交综合管理办公室。

3.科室承办的项目提交《马家堡街道资金使用审批单》,项目承办科室和党群工作办公室按照管理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提交至综合管理办公室。

4.服务经费涉及拨付的依据《马家堡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5.服务经费涉及采购的依据《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办事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6.服务经费涉及合同的依据《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办事处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7.服务经费涉及资产的依据《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办事处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8.服务经费涉及工程的依据《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办事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马家堡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9.小额自主经费使用依据《马家堡街道社区小额自主经费实施办法》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

社区综合分析12345市民服务热线群众诉求,同时通过入户走访、意见箱、微信群、集中座谈等方式,向党员群众广泛征集关于经费使用的意见建议。提出次年党组织服务群

众拟办重要实事项目或活动(以下简称重要实事),根据重要实事办理的需要,提出次年服务经费使用预算。

(三)项目效益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全过程接受辖区党员群众的监督并作为街道考核社区书记年终工作成果的重要考核指标,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发挥最大程度的社会效益、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优化资金支出流程、落实资金支出责任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计划和年度使用预算执行,不得截留、挪用。党群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纪工委每年定期对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应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员将按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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