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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儿童福利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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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儿童福利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儿童福利院,为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和保护的政策措施,负责本区弃婴和孤儿的接收、照料、教育、医疗、康复及送养工作;负责本区临时无人监管儿童的临时监护、照料;负责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流浪乞讨儿童的长期照料、教育、医疗和康复;负责为入院孤残弃婴取得合法的户籍身份;负责开展家庭寄养工作,办理境外公民收养弃婴的相关手续。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892.3万元,比上年增加140.96万元,增长18.7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80.85万元,比上年增加143.46万元,增长19.46%

1.财政拨款收入880.8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0.8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80.93万元,比上年增加145.79万元,增长19.83%,其中:基本支出288.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74%;项目支出592.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892.3万元,比上年增加140.96万元,增长18.76%。主要原因:社会福利费用增加,儿童医疗费增加;对机构内、寄养和代养儿童的生活补助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93%;卫生健康支出10.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2%住房保障支出42.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23.42万元,2024年度决算82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1%。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86.20万元,2024年度决算41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7%。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8.51万元,2024年度决算3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主要原因:按照全市保险统一政策调整基数,据实缴纳养老保险。

“社会福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82.44万元,2024年度决算31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1%。主要原因:儿童医疗费用增加。

“临时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6.27万元,2024年度决算5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3%。主要原因:本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本年剩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100%。主要原因:年中增加了对机构内、寄养和代养儿童的生活补助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7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7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此功能分类无年初预算,年中调增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3.71万元,2024年度决算4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5%。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3.71万元,2024年度决算4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5%。主要原因:按照政策调整基数,据实缴纳住房公积金及发放购房补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8.3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业务。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业务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业务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儿童福利院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不涉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不涉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自评表详见附件2。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附件1: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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