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轴地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丰台区南中轴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丰台南中轴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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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南中轴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2024年撤销北京市丰台区南中轴地区建设办公室,其职责、编制、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划入丰台南中轴地区党工委、丰台南中轴地区管委会。

北京市丰台区南中轴地区管理委员会,为行政单位。设立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党群工作科)、规划科、开发建设科、产业促进科、环境建设科。下属事业单位为北京市丰台区南中轴地区综合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

2.主要职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及本市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的相关决议、决定,组织编制地区建设和发展的各项制度、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研究提出促进地区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3)研究拟订地区内中长期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程序投批后组织实施。

4)负责地区内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推动首都商务新区核心区(大红门地区)、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地区、南苑机场地区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国家级重大设施建设,加快分钟寺地区的产业集群谋划和建设。

5)负责统筹优化地区营商环境,开展地区宣传推介、招商引资工作。强化服务功能,统筹指导地区内产业研究工作。

6)负责统筹地区内生态景观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发展相关工作。

7)依据区政府授权,履行所监管企业出资人职责,负责对所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地区发展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8)按权限协调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地区内相关单位、企业履职尽责。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5242.68万元,比上年减少112841.13万元,下降95.5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33.42万元,比上年减少109627.62万元,下降95.69%

1.财政拨款收入4933.4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3.4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9.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0.9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79.98万元,比上年减少112668.04万元,下降95.60%,其中:基本支出1090.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05%;项目支出4089.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9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5242.68万元,比上年减少112841.13万元,下降95.56%。主要原因:2024年度无棚户区改造相关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9.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3.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2.73%;教育财政拨款支出1.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科学技术支出22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10%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拨款支出115.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7%卫生健康财政拨款支出73.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6%;农林水支出61.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7%住房保障财政拨款支出154.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111.73万元2024年度决算105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9%。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1081.38万元2024年度决算105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9%。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部分公用经费未支出

“组织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35万元2024年度决算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29%。主要原因:2024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项目预算为年初、年中预算分别下达

商贸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3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年中调整该指标为南中轴地区宣传工作经费。

2、“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49万元2024年度决算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5%。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4年度年初预算1.49万元2024年度决算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5%。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节约部分培训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20.0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

“技术研究与开发”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20.0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2024年支出上年结转项目“丰九条”第四条2022年度政策兑现资金220.0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31.6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31.6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8%。主要原因:按要求申报社保,结转我单位在职人员12月份应缴纳社保

5、“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3.27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3.27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年中调整医疗保险经费支出功能科目。

6、“农林水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61.6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其中:

“林业和草原”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61.6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南苑森林湿地公园观景台数字沙盘项目61.69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71.46万元2024年度决算15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0%。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71.46万元2024年度决算15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0%主要原因:按要求申报公积金与住房补贴,还有部分结余,年底已上缴财政。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35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500.0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500.0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1090.5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63.13万元,比上年增加4.82万元原因: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0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南中轴地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51.5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南中轴地区管理委员会,为行政单位。设立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党群工作科)、规划科、开发建设科、产业促进科、环境建设科。下属事业单位为北京市丰台区南中轴地区综合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我单位主要职责与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及本市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的相关决议、决定,组织编制地区建设和发展的各项制度、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研究提出促进地区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3)研究拟订地区内中长期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程序投批后组织实施。

4)负责地区内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推动首都商务新区核心区(大红门地区)、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地区、南苑机场地区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国家级重大设施建设,加快分钟寺地区的产业集群谋划和建设。

5)负责统筹优化地区营商环境,开展地区宣传推介、招商引资工作。强化服务功能,统筹指导地区内产业研究工作。

6)负责统筹地区内生态景观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发展相关工作。

7)依据区政府授权,履行所监管企业出资人职责,负责对所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地区发展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8)按权限协调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地区内相关单位、企业履职尽责。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4年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根据市级绩效任务、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2024年工作要点以及部门职责设立,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任务匹配,设置合理。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全年预算数524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1153.2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4089.43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517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55万元,项目支出4089.43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8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

文化空间: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国家自然博物馆新馆项目有序实现开工建设,首都规划展览馆、博物馆群公共空间、国家级文化设施稳步推进前期手续,文化功能集聚格局逐渐形成。

生态空间:蓝绿空间总面积1043公顷,已实施664公顷,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实现万亩绿地景观,“三道”绿廊绿化工程持续推进,凉水河一期(南中轴段)完工,生态基底基本显现。

产业空间:持续推动楼宇转型升级工作,大红门服装商贸城已转型为南中轴国际文化科技园,实现数百家企业注册落户,新的产业生态正逐步形成;福海国际商贸大厦正转型为大红门数智产业大厦,预计2026年完成改造;永外海户屯商业金融项目转型为京东MALL,今年将正式开业。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首都功能承载能力提升,以建成高水平国家级博物馆群为目标,统筹协调博物馆群周边搬迁腾退。全力推动“三馆一区”、中芭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国家级重大文化设施落地。

可持续发展示范:深入推进“点靓凉水河”行动二期高品质建设,配套国家自然博物馆周边环境,形成水清岸绿的城市名片;协调推进见缝插绿,积极营建小微绿地和“口袋公园”,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推动南森公园生物多样性示范区建设,完善服务布局,打造特色IP,逐步成为具备品牌文化输出和自身造血功能的生态增值发展标杆。

经济效益:通过楼宇转型升级,持续释放产业空间,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南中轴国际文化科技园聚焦元宇宙等未来产业、新兴产业,已实现数百家企业注册落地,园区2024年区域经济贡献较2023年增长约9倍。

3.满意度指标

南苑森林湿地公园燕景台深受市民群众喜爱,成为市民游客休闲游憩好去处和网红打卡新地标1907穿越小站、上林湖等景点相继建成开放,蓝绿空间融入城市生活。中央芭蕾舞团、博物馆群等项目,提升区域文化标识度增强市民归属感。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我单位财务管理均遵循各项政策法规,逐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秩序,逐步建立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会计基础数据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能够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丰台南中轴地区管委会的财务状况。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我单位资金使用合规,保障资金安全。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方向;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予以下拨,无截留、挪用现象。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及时报送。

2.资产管理

我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能够保障正常履职需要和正常运转。

加强资产使用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明确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责任人、妥善保管,出现损坏及时报修,避免闲置浪费或是公物私用。按要求完成固定资产调拨并登记入账、按要求完成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3.绩效管理

我单位将进一步深入理解绩效自评工作内涵,按照《北京市丰台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绩效导向,发挥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管理思路持续加强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对项目预算执行的约束和检验,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加强绩效自评结果的准确性

4.结转结余率

2024年底,我单位结转结余62.70万元,全年预算数5242.68万元,结转结余率1.20%。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我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416.28万元,全年预算数为5242.68万元,差异3826.4万元,差异率270.17%。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综合预算执行情况、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预算管理情况,我单位绩效评价得分94.6分。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个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主要原因是项目规划不足,缺乏有效的项目进度跟踪和督促机制。

(六)措施建议

年初做好预算规划,提高资金执行率,提前规划采购计划,及时准确掌握相关项目资金情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加强功能区楼宇信息、招商信息、政策信息和团队服务信息等媒体信息发布要求,拟开展南中轴地区宣传工作,搭建“首都南中轴”公众号,作为南中轴地区对外展示窗口。

2)主要内容

公众号搭建:包括三级菜单栏设计和自动回复设置等,围绕政策解读、项目进展、招商引资等内容,层级化菜单布局,帮助关注用户快捷触达目标内容,关键词自动回复覆盖高频咨询场景。

内容运营:包括选题策划、内容采编、图文制作、视频发布等,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转载内容须标注来源,做好文案梳理、图文资料搜集等工作。

视觉设计:根据公众号调性,系统构建公众号视觉传播体系,包括统一设计推文文头文尾、次条小图,融入南中轴地标建筑、中国红主色调等元素;制定标准化排版方案,规范字体层级及配色规则;根据重大节日、展示阶段性发展成果等场景设计海报图文。

留言汇总及数据分析:定期汇总分析关注用户留言,生成公众号运营数据报告,根据反馈优化内容和服务。

3)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合同金额30万元人民币,资金使用严格按合同执行,主要用于内容制作、视觉设计、技术运维等方面。

2.项目绩效目标

为加强功能区楼宇信息、招商信息、政策信息和团队服务信息等媒体信息发布要求,拟开展南中轴地区宣传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南中轴地区宣传工作经费绩效进行评价,以便于衡量我委对该项目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对以下三个方面侧重评价:

1)项目实施是否有相关标准,资金申报、管理、使用是否有相关政策规范;

2)项目资金用途是否合规、专款专用;

3)项目执行效果是否符合预期标准。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实施绩效评价需遵循以下原则:科学规范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的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的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参照“北京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南中轴地区宣传工作经费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总体目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成本指标、满意度指标。

3)评价方法

结合本项目的特点,主要运用以下方法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首先查阅资料。评价工作组收集并整理第三方运营团队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公众号界面设计及内容推送情况。之后与第三方运营团队沟通。为了进一步了解该项目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评价工作组与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面对面沟通交流,听取详细介绍,并做好相应记录。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评价工作准备阶段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

我委收到《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财绩效〔2025〕355号),根据项目特点成立工作组,负责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

工作小组拟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组织机构、人员分工、评价范围、评价方式方法、具体时间安排等内容,并根据工作进度的变动,调整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工作组收集、整理公众号运营数据及财务凭证并进行研究;工作组成员根据所掌握的项目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评价工作实施阶段

2025年2月份以来,工作组对逐步收集的项目资料展开统计分析,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资料进行梳理。经工作组讨论研究,充分结合项目特点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制了南中轴地区宣传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工作组采用检查、询问等方法对项目各方面情况进行更为深入的调查,形成初步审核意见。

工作组组织召开绩效评价专题会议,对公众号内容质量、传播效果、资金合规性进行了问询、打分评价,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撰写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工作组基于大量项目资料且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通过审慎评议,南中轴地区宣传工作经费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资金使用合规,绩效评价得分99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作为南中轴地区管委会的宣传窗口,公众号及时向南中轴地区的居民、企业传递招商引资、惠企政策、项目工程情况等资讯,通过比选确定运营服务的第三方。

2.项目过程情况

按合同约定分两期支付,2024年6月向北京博睿思迪营销顾问有限公司拨付首款18万元,11月拨付尾款12万元,资金使用合规,拨付及时;公众号推文内容审核流程严格,无重大差错。

3.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数量指标:创建公众号1个,菜单栏创建及功能开发全部上线,推文更新频率稳定。

产出质量指标:公众号页面功能完善,标识体系兼具辨识度和美感,转发量破千的优质原创推文不少于10篇。

产出时效指标:于2024年12月之前完成公众号创建及标识体系设计搭建,每周稳定更新推文。

4.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经济性分析:该项目预算3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0万元,资金使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项目效益性分析:项目实施进度。我委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拨付资金,未出现拖延、推迟等现象;公众号按期完成搭建。

5.项目完成质量。2024年6月正式发布首篇推文,截至2024年底,累计发布推文117篇,总阅读量6.7万次,粉丝量稳步增长,覆盖居民、企业等多类群体。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4年“首都南中轴”公众号运营项目中,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按时完成既定目标。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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