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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区人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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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隶属于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根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托,承担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理并承办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等工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立案调解庭、审理一至五庭。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1639.32万元,比上年增加204.70万元,增长14.2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12.1万元,比上年增加264.44万元,增长19.62%。

1.财政拨款收入161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10.12万元,比上年增加233.44万元,增长16.96%,其中:基本支出1178.4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19%;项目支出431.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1639.32万元,比上年增加204.70万元,增长14.2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东安街办公区装修改造维保到期,新增东安街办公区设备购置和维修维保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0.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3%;教育支出0.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7.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48%;卫生健康支出89.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54%;住房保障支出168.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4.5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4.5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东安街办公区电费,财政下达指标至此分类。

2、“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49万元,2024年度决算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4年度年初预算1.49万元,2024年度决算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培训活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442.92万元, 2024年度决算132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1315.66万元,2024年度决算119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0%。

主要原因:区财政年中统一将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从原行政运行分类调整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分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24年度年初预算127.26万元,2024年度决算12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6%。

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89.2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89.2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区财政年中统一将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从原行政运行分类调整至此分类。

5、“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64.48万元,2024年度决算16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3%。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64.48万元,2024年度决算16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3%。主要原因: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78.4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购置公务用车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18.43万元,,比上年增加10.17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对应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7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反映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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