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是负责本区审计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属行政单位。职能主要为:
1.贯彻执行中央、北京市审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区审计工作规则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2.负责向区政府报告、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度和完善本区有关政策法规、措施的建议。
3.负责对本区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本级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北京市审计局授权的本辖区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4)本区国家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
(5)本区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6)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
(7)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赎回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丰台区审计局进行的审计事项。
5.负责向本区政府、北京市审计局提出本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6.负责对本区处级及其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7.负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数据调查结果。
8.负责对贯彻执行本区财经政策和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9.负责对区属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0.负责根据北京市审计局授权,依法对中央、市驻本区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共包含办公室、综合科、组织人事科、法规审理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财政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教科文卫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科(环境保护科)、企业社保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十二个科室;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审计监督中心。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588.91万元,比上年增加136.03万元,增长5.5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52.34万元,比上年增加205.25万元,增长9.56%。
1.财政拨款收入2352.3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2.3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18.97万元,比上年增加196.61万元,增长8.47%,其中:基本支出2026.4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45%;项目支出492.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77.87万元,比上年增加142.55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支付往年完结项目,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7.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1.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35%;教育支出0.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4%;卫生健康支出160.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36%;住房保障支出288.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849.02万元,2024年度决算182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1%。其中:
“审计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1848.27万元,2024年度决算182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9%。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组织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75万元,2024年度决算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33%。主要原因:增加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
2.“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52万元,2024年度决算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其中:
“培训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52万元,2024年度决算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主要原因:署、市、区培训资源充足,2024年度本单位未再另安排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42.15万元, 2024年度决算24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42.15万元, 2024年度决算24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5%。主要原因: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60.2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60.2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调整支出功能分类。
5.“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89.90万元,2024年度决算28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5%。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89.90万元,2024年度决算28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5%。主要原因:购房补贴年初预算略高。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26.4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13.08万元,比上年增加2.83万元,增加原因:办公经费及工会经费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6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07.9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管理(项):反映审计部门法制建设、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公告、宣传、教育、职称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内设12个科室,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行政编制49人,事业编制12人。区审计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属行政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制定本区审计工作规则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向区政府报告、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度和完善本区有关政策法规、措施的建议;负责对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对本区处级及其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审计等;负责对区属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并承办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事项以及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绩效目标设立依据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依据部门职能定位、年度工作要点和审计项目计划设立。
(2)目标与职责任务匹配情况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与部门职能定位匹配,较为全面体现年度工作重点,对年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258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2085.5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503.38万元。资金总体支出251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6.40万元,项目支出492.57万元。年度预算执行率为97.3%。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2024年,完成审计项目32个,出具审计(调查)报告、结果报告53份,出具审计决定书5份。丰台区控违拆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获2024年北京市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三等奖。
(2)产出质量
研究制定《丰台区审计局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保障审计成果高质量完成。深化审计业务质量控制体系标准化工作,利用项目方案论证、过程调度、结果把控、整改落实4个专题会实现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把控。查出问题348个,涉及问题金额8.35亿元;向纪检监察及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4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交审计信息142篇。2024年各项审计工作均达到年度绩效目标要求。以审计质量检查为契机,对标对表查找存在的审计风险和差距,每半年组织开展审计项目质量自查自纠,提升审计项目质量。
(3)产出进度
按照《丰台区审计局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中设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全年审计任务完成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024年完成审计项目32个,查出问题348个,涉及问题金额8.35亿元。
(2)社会效益
紧盯重大政策落实,聚焦优化我区河道建设工作体制,以推动河道治理项目有序开展为目标,开展中小河道决算审计;聚焦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开展丰台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围绕灾后重建资金支出的真实、合法,实施灾后帮扶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聚焦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结合医药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医药单位财务收支审计。聚焦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对9个部门、3个企事业单位的12位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开展任中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印发《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向26个街镇印发《丰台区街镇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手册》,开展全区内部审计人员网络平台后续教育培训,指导卫生领域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规范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3)环境效益
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对街镇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资源环境相关决策和监管职能,完成资源环境相关目标任务,重点资金征、管、用和重点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等。
3.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控制在全年预算内,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成本控制情况良好。
4.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
作为党和政府重要经济监督部门,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围绕中心,坚持区委区政府工作重心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重点关注财政、国资国企、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改革举措落实,关注财政资金绩效、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等情况,当好维护财经秩序的“卫士”,又当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谋士”。认真履行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组织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议2次,提请审议议题8项,协调推进议定事项督促落实,向相关单位发送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工作建议书30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报告重要审计事项、重要报告12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报告重要审计事项、重要报告6件,为丰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审计干部都能够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被审计单位反馈的廉政风险情况表都没有反映有不廉洁方面的问题。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年依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内部控制手册》、《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强化“闭环管理”。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严格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较好。按照职务分离、钱账分离、物账分离的原则,通过职责分工、业务程序的适当安排,使各项业务活动能够被其他流程业务人员查证核对,保障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会计信息覆盖本单位所有经济业务,包括预算收支、资产负债等确保无遗漏。严格按照政府会计科目体系核算,确保财务数据与预算管理要求一致。财务人员定期核对账实、账表,及时对各项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保障资料保存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资产管理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丰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相关规定,资产配置合理,资产使用和处置规范,有效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3.绩效管理
依据《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中的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建成全过程闭环、全范围覆盖、全成本核算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结转结余率
2024年区审计局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为69.94万元,全年预算数为2585.45万元,资金结转结余率为2.71%。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区审计局年初预算数为2383.59万元,部门年度决算数为2518.97万元,部门预决算差异率为5.68%。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度区审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5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论为“优秀”。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有待提高,在项目时效评价和质量评价方面指标设置不足,不能充分体现对项目执行的全面评价。
(六)措施建议
加强绩效目标论证,树立项目时效、质量绩效管理理念,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指标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绩效指标值,增强绩效指标的考核性、可衡量性,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切实提升项目绩效管理质量。
二、重点领域审计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重点领域审计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更好的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区指示要求,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方面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重点领域审计服务全年共安排审计项目12个,包括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其他专项工作等。由于现有审计业务人员力量明显不足,为合理调配审计力量,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据《北京市审计条例》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需聘用中介机构参与审计,为此申请重点领域审计服务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通过聘用社会审计机构及人员参与审计项目,保证审计机关高效使用各领域专业人才,完成各项重点领域审计业务,包括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跟踪审计等项目。
(3)项目预算及资金组成情况
2024年重点领域审计服务经费资金预算100万元,财政拨付资金100万元。
(4)资金支出及执行情况
该项目财政资金下达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97.91万元,结余资金2.09万元,资金支出率97.91%。
2.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审计质量符合《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审计报告和相关信息得到有效利用。聘用中介机构及人员质量符合《丰台区审计局聘用审计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审计,反映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和经济活动真实情况、揭示风险隐患和存在问题,对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针对性审计意见,促进被审计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财政收支和核算管理,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发挥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检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
通过绩效评价,促进区审计局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
(3)绩效评价资金范围:1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评价原则
科学公正。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
激励约束。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突出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体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公开透明。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重点领域审计服务项目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要点 |
决策 |
项目立项 |
5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3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
||||||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
||||||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
||||||
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2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
绩效目标 |
6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如未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也可考核其他工作任务目标) |
|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
||||||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
||||||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
||||||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
资金投入 |
4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2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
|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 |
||||||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
||||||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2 |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
|||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
过程 |
资金管理 |
15 |
资金到位率 |
5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预算执行率 |
5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
|||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
||||||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组织实施 |
15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7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
|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8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
|||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
||||||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产出 |
产出数量 |
9 |
实际完成率 |
9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
产出质量 |
7 |
质量达标率 |
7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
|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
产出时效 |
7 |
完成及时性 |
7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
|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
产出成本 |
7 |
成本节约率 |
7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
|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
||||||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
效益 |
项目效益 |
25 |
社会效益 |
10 |
开展重点审计任务对政策落实、经济监督起到的积极影响 |
主要考量项目实施对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及程度 |
通过(问题查处力度、整改长效机制)等措施对提升经济质效、推动区域经济起到的积极影响 |
||||||
对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起到的积极影响 |
||||||
可持续性影响 |
10 |
持续促进相关政策的落实和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
主要考量项目的实施是否具有可持续影响 |
|||
持续提升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 |
||||||
满意度 |
5 |
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
合计 |
100 |
|
100 |
|
(3)评价结论及等级确定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4个等级:
90(含)-100分为优;
80(含)-90分为良;
60(含)-80分为中;
60分以下为差。
(4)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综合评价与现场勘查相结合的评价方式,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绩效评价方法。
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最低成本法。是指在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成本最小者为优的方法。
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5)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作为评价标准。
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历史标准。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前期准备阶段、评价实施阶段、总结阶段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为保证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区审计局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工作。为保证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对区审计局相关人员开展关于本次绩效评价资料准备、相关流程的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绩效评价政策和要求,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被评价单位编制绩效报告。丰台区审计局撰写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形式审查。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绩效报告等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绩效评价资料清单要求的,退回项目单位进行修改或补充完善。
(2)评价实施阶段
组建专家组,并将绩效评价有关资料通过邮箱发送各位专家提前审阅。
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召开综合评价会。由项目单位将该项目情况进行汇报,专家组结合相关资料以及汇报内容进行质询,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答疑,最后专家组组长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讨论,形成最终的专家评价书和专家意见汇总书。
(3)评价总结阶段
撰写评价报告。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汇总专家组意见,形成最终评价结论和评分,并撰写事后绩效评价报告。
形成评价报告。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编制评价报告初稿,经三级复核后,最终形成正式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符合申报单位职能,项目立项必要性较为充分。但在项目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实施方案编制、绩效成果资料归集等方面还有可提升的空间。
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3.43分,其中项目决策12.23分,项目过程29.03分,项目产出28.67分,项目效益23.50分,绩效评定结论为“优”,具体情况见下表:
重点领域审计服务项目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表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得分 |
项目决策 |
15 |
12.23 |
项目过程 |
30 |
29.03 |
项目产出 |
30 |
28.67 |
项目效益 |
25 |
23.50 |
综合得分 |
100 |
93.43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等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更好的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区审计局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区指示要求,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方面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重点领域审计服务全年共安排审计项目12个,包括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其他专项工作等。由于现有审计业务人员力量明显不足,为合理调配审计力量,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据《北京市审计条例》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需聘用中介机构参与审计。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立项必要性较为充分,符合中央和北京市相关政策,对于推进落实“十四五”丰台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具有积极意义。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聘用社会审计机构及人员参与审计项目,保证审计机关高效使用各领域专业人才,弥补审计力量不足,能够有序推进审计项目执行,使“审计全覆盖”得以实现。但该项目在申报阶段,围绕项目内容、运行方式、专家论证、集体决策、事后验收、付款方式等事项统筹不够,项目前期立项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
(2)绩效目标情况
目标合理性分析。该项目属于区审计局职能范围,绩效目标设定符合项目实施内容。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设定的总体绩效目标较为合理,基本符合有关政策和单位职能。
目标明确性分析。该项目根据整体目标,设定了产出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以及满意度指标,并进一步增设了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够清晰,绩效指标填报科学性不足。比如,数量指标仅以审计项目个数为指标不够合理,难以体现整体预算覆盖的项目规模和具体工作量;质量指标设为复核合格率90%,不够合理。建议加强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目标细化程度分析。该项目对年度绩效总目标进行了分解,设置了对应的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不足,未设置时效指标及可持续影响指标,且成本指标未体现单位成本情况。
2.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4年丰台区财政拨付重点领域审计服务经费100万元,用于支付聘用中介参与审计项目的审计费用。根据《丰台区审计局聘用审计管理办法》(丰审综发〔2022〕7号),对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及项目经费的使用办法、聘用人员的管理、考核做出了明确说明。针对未纳入年度中介机构聘用计划,未达到年度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且单个项目达到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制定了《丰台区审计局聘用审计比选操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中介人员聘用审计工作体制机制。区审计局按照财务规章制度执行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的调度管理按照《丰台区审计局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实行。此外,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小组积极抓好防控风险点,2万元以上需局党组会审议,做好防控风险工作。
评价分析认为,区审计局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丰台区审计局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在决策过程中,履行“三重一大”上会程序,符合部门内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财政资金使用规范。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区审计局本着政府真正过“紧日子”,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的要求,综合科结合实际情况,从严从紧申报2024年度项目预算。
业务科室根据年度项目计划分解情况,结合科室人员结构,申报项目计划时长和聘用方式、聘用人数。综合科统筹全局项目、人员、资金情况,汇总整理并提请局党组会审议年度聘用审计计划,并根据局党组会决议,开展聘用工作。
综合科联系中介机构,安排受聘人员到业务科室参加审计工作。业务科室负责受聘机构和人员在实施审计期间审计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按照局《丰台区审计局审计项目操作规范指引(2024年版)》的规定,对委托审计项目和参与审计事项的质量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项目完成后,综合科根据业务科室报送的鉴定表、考核表、考勤表,根据合同约定,向局党组上报付款请示,履行审批程序后报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办理费用支出手续。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较为明确,项目实施流程规范,较好的把控了项目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
(3)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业务科室负责受聘机构和人员在实施审计期间审计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及学习;安排审计业务分工;检查受聘机构和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复核审计工作底稿,规范受聘机构和人员审计行为;审核受聘机构人员起草的审计业务文书;管理及收集受聘机构和人员参加审计形成的全部审计资料;记载受聘机构和人员工作量、出勤及工作表现,并对受聘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的表现做出评价。对于不能够胜任审计工作的人员业务科室可以向综合科提出申请及时退回。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管理过程中,执行《丰台区审计局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较为规范。
3.项目产出情况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4月第11次局长办公会和第16次党组会、2024年6月第24次党组会、2024年12月第41次党组会,分别议定了重点领域审计服务审计项目中介聘用有关事宜。2024年,区审计局共完成12个审计项目,支付中介审计服务费97.91万元,资金支出率97.91%。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工作任务及预期目标较好的完成。
(2)项目质量完成情况
各中介机构在区审计局的带领下,参与审计工作,按照要求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区审计局按照财务规章制度执行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的调度管理按照《丰台区审计局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工作任务质量较好的完成。
(3)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该项目于2024年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中介机构审计服务费支付。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实施进度控制较好,项目完成及时。
(4)项目经济性情况
该项目2024年财政拨款1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支付第三方审计服务费97.91万元。按照《丰台区审计局聘用审计管理办法》,业务科室根据年度项目计划分解情况,结合科室人员结构,申报项目计划时长和聘用方式、聘用人数。综合科统筹全局项目、人员、资金情况,汇总整理并提请局党组会审议年度聘用审计计划,并根据局党组会决议,开展聘用工作。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前期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控制以及项目支出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从项目单位提供的台账来看,6个项目聘用中介参与人各为1人,从参与时长和支出额度来看,经济性有待提高。
4.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社会效益
2024年,丰台区审计局共完成12个审计项目。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6681.83万元,其中违规金额810.1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5871.66万元;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6篇。
评价分析认为,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了相关政策的落实和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提高了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使用效益,引导依法文明廉洁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反腐利剑作用。推动了区审计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但对于相关成果资料的归集有待进一步提升。
(2)项目可持续影响
审计工作具有专业性强、时间紧、范围广的特点,聘用中介人员参与审计项目不但可以弥补审计组人员短缺的问题,也加强了审计工作组的专业力量,可以为深入审计提供更好的支撑。
评价分析认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以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该项目前期计划安排统筹性不强
该项目在项目申报阶段,围绕项目内容、运行方式、专家论证、集体决策、事后验收、付款方式等事项统筹不够。在项目申报阶段,项目申报内容不够清晰,针对性不强,与年度计划结合不够紧密。
建议加强项目的统筹管理,做好预算的前期准备工作,合理预期项目的支出方向和内容。
2.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有待进一步加强
该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科学性不足。项目指标中缺少时效指标,建议加强绩效目标填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
3.项目效益效果资料有待进一步归集
该项目的实施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对于财政资金投入后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证明资料呈现不足,应注重项目效益成果材料的归集。
(六)有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项目预算管理机制,重视项目前期的统筹安排
建议在项目申报阶段,根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审计工作任务和重点方案制定清晰的审计计划,做好统筹安排。
2.加强绩效管理意识,细化和完善项目绩效指标
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理念,规范项目绩效指标设定,增强指标的明确性、全面性以及可考核性。根据项目情况,增设时效指标,明确项目关键时间节点。
3.进一步收集效益资料,深化项目绩效成果
(1)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资料的整理和归集,提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的支持力度。加强对项目产出的验收、总结,补充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
(2)注重项目产生效益的可持续性作用的发挥,加强审计结果的应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