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水文和水土保持工作站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水文和水土保持工作站按照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文和水土保持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乡镇开展水源保护、取水管理、水利设施管理、安全供水、农村节水、治理污水、防汛抗旱等水务工作。
丰台区水文和水土保持工作站内设机构由综合办公室、水文室、水保室、基层水务管理室构成。为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规格:科级。经费形式:全额拨款。单位领导正职1名,副职3名、职员1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6971.47万元,比上年增加2026.92万元,增长40.9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971.47万元,比上年增加2026.92万元,增长40.99%。
1.财政拨款收入6971.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11.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4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0.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971.47万元,比上年增加2026.92万元,增长40.99%,其中:基本支出475.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81%;项目支出6496.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71.47万元,比上年增加2026.92万元,增长40.99%。主要原因:增加基建项目资金收入支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1.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5%;卫生健康支出36.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3%;农林水支出768.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02%;住房保障支出68.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8%;城乡社区支出5578.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02%。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9.50万元,2024年度决算5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9.50万元,2024年度决算5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0%。主要原因:基数调整偏差。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追加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追加的100%。主要原因:调整医疗功能分类。
3、“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130.85万元,2024年度决算76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5%。其中:
“水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130.85万元,2024年度决算76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5%。主要原因:调整部分水利项目支出功能分类。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9万元,2024年度决算6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9万元,2024年度决算6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基数调整偏差。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57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57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追加的100%。主要原因:增加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项。
6、“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63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63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本年无此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460.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6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追加的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6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追加的100%。主要原因:增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75.0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基本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基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8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安排,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8万元,主要原因:维护本单位公车正常使用。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管理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水文和水土保持工作站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受理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应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江、河、湖、库、滨海、区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淤积)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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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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