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二中学体育分校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第十二中学体育分校为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下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北京市第十二中体校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初等学历体育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全面管理,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市、区下达的输送,比赛,教学指标。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611.84万元,比上年减少3.61万元,下降0.1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57.79万元,比上年增加27.12万元,增长0.77%。
1.财政拨款收入3557.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3.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5.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4.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4.8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65.44万元,比上年增加44.39万元,增长1.26%,其中:基本支出2210.3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99%;项目支出1355.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8.0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11.84万元,比上年增加54.25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本年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0.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84.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8.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3%;卫生健康支出113.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7%;住房保障支出231.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94万元,2024年度决算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94万元,2024年度决算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减少非必要培训。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305.98万元,2024年度决算208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1%。其中:
“体育”(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305.98万元,2024年度决算208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1%。主要原因:2024年年中将医疗保险由功能分类“体育”调整到“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53.54万元,2024年度决算25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53.54万元,2024年度决算25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0%。主要原因:年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结余。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3.16万元,完成了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3.16万元,完成了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2024年年中将医疗保险由功能分类“体育”调整到“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24.78万元,2024年度决算23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1%。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24.78万元,2024年度决算23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1%。主要原因:人员职级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应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884.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8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97.03万元,2024年度决算88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3%。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97.03万元,2024年度决算88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3%。主要原因:部分项目结余。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210.3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94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0万元增加18.1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经费。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组团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经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9.9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80万元增加18.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19.77万元,主要原因:公车老旧无法正常使用,本年进行了报废处置,2024年度购置(更新)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17万元,主要原因:旧车达到报废年限无法使用。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3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需要添加涉及的支出类款项的名词解释,例如: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
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象征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
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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