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为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本级),4个下属事业单位为北京市丰台棒垒球运动学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京市第十二中学体育分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体育科研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区体育局部门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拟订本区体育发展战略、研究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统筹规划本区群众体育发展,加强本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负责组织、指导本区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体育社会化。
4.负责统筹规划本区业余训练运动项目布局,指导、管理体育运动项目业余训练和课余训练工作;负责制定本区体育竞赛计划,指导、管理全区性体育竞赛。
5.负责指导体育科研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区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6.负责指导和推进本区青少年体育工作。
7.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
8.负责参与拟订本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9.负责培育、引导和扶持本区体育产业健康发展;负责研究拟订本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和发展本区体育市场,依法对本区体育市场进行管理,规范体育经营活动。
10.承担对本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对以区体育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1.负责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初审和业务指导、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区对外体育交往工作,组织参加、参与承办国家、市级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全区体育宣传工作。
13.承担为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的中央、市级在区单位服务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8843.10万元,比上年增加752.86万元,增长9.3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734.97万元,比上年增加867.17万元,增长11.02%。
1.财政拨款收入8734.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27.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0.1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7.1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9.8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730.38万元,比上年增加786.79万元,增长9.90%,其中:基本支出4469.6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1.20%;项目支出4260.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8.8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43.10万元,比上年增加752.86万元,增长9.31%。主要原因:2024年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收支增加;年中追加2024年丰台区重大投资项目规划谋划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3.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教育支出0.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58.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3.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5%;卫生健康支出243.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9%;城乡社区支出49.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7%;住房保障支出488.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90万元,2024年度决算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17%。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90万元,2024年度决算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1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2024年退休党员工作补贴0.39万元,追加2024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1.82万元。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10万元,2024年度决算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10万元,2024年度决算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993.66万元,2024年度决算465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9%。其中:
“体育”(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993.66万元,2024年度决算465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9%。主要原因:2024年年中将医疗保险由功能分类“体育”调整到“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28.16万元,2024年度决算67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28.16万元,2024年度决算67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43.95万元,完成了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43.95万元,完成了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2024年年中将医疗保险由功能分类“体育”调整到“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9.99万元,完成了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99万元,完成了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2024年-丰台区接诉即办考评激励专项资金。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0.00万元,完成了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2024年丰台区重大投资项目规划谋划项目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84.86万元,2024年度决算48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2%。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84.86万元,2024年度决算48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年中追加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7.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2607.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8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790.16万元,2024年度决算260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4%。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790.16万元,2024年度决算260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4%。主要原因:年中划转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创建经费70.00万元给相关创建街道,并且部分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结转至2025年支付。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469.6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94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4万元增加14.5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经费。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组团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经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9.9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5.40万元增加14.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19.77万元,主要原因:公车老旧无法正常使用,进行了报废处置,2024年度购置(更新)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17万元,主要原因:公车老旧进行维修。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64.64万元,比上年增加0.32万元,增加原因:在职人员增加2人,因此公用经费支出略有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2.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0.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3.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1.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0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部门共有车辆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854.9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文末)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文末)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1.机构设置
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为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本级),4个下属事业单位为北京市丰台棒垒球运动学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京市第十二中学体育分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体育科研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丰台区体育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拟订本区体育发展战略、研究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统筹规划本区群众体育发展,加强本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负责组织、指导本区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体育社会化。
(4)负责统筹规划本区业余训练运动项目布局,指导、管理体育运动项目业余训练和课余训练工作;负责制定本区体育竞赛计划,指导、管理全区性体育竞赛。
(5)负责指导体育科研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区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6)负责指导和推进本区青少年体育工作。
(7)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
(8)负责参与拟订本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9)负责培育、引导和扶持本区体育产业健康发展;负责研究拟订本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和发展本区体育市场,依法对本区体育市场进行管理,规范体育经营活动。
(10)承担对本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对以区体育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1)负责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初审和业务指导、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区对外体育交往工作,组织参加、参与承办国家、市级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全区体育宣传工作。
(13)承担为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的中央、市级在区单位服务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立依据、目标与职责任务匹配情况、目标合理性等)。
1.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国务院《体育强国建设纲要》;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
(4)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
(5)国家体育总局《“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
(6)北京市政府《“十四五”时期健康北京建设规划》;
(7)《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8)《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9)《北京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10)《奥运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2014-2024)》;
(11)“十四五”时期丰台区体育发展规划;
(12)《丰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1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4)北京市相关法规、规章制度;
(15)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
2.年度工作重点任务
丰台区体育局结合单位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部署,主要工作重点任务为:
(一)不断提升社会公共体育服务水平
加强区财政局、园林绿化局、相关街镇的多方沟通协调,持续跟进项目进度,确保年度场地设施建设项目按时完成。加强场地设施建设监督,不定时到施工现场查看施工情况,确保各项目工程质量。将看丹街道、玉泉营街道推荐为“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申报单位,做好两个街道的调研指导指导工作,帮助做好创建指标的完成,并加强与市体育局联系。指导街道利用扶持经费开展工作。结合“七有”“五性”监测评价体系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指标要求,对我区内体育场地再挖掘、再整合、再梳理、再优化,做到应统尽统、应录尽录。持续开展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多渠道征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为群众建设形式多样的健身场地设施,及时形成项目库,推动项目建设。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
一是举办丰台区第十四届全民健身体育节开幕式,充分展示我区全民健身成果。二是组织门球、三大球、乒羽等传统比赛,形成浓厚健身氛围。三是开展好龙舟、轮滑等传统体育项目的同时,不断创新赛事活动,如山地自行车越野赛、皮划艇、太极大会等新兴赛事内容,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全民健身氛围。四是继续开展好北京第三十八届卢沟桥醒狮越野跑、第十二届北京国际风筝节等赛事活动,打造特色品牌。五是举办丰台区第九届欢乐冰雪季,大力开展冬季运动项目推广,积极推动后冬奥时代冰雪运动发展。
(三)全面加强体育工作者人才队伍培养力度
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校园运动项目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体教融合和体社融合的管理体制,加大融合力度。努力创造资源共享的平台,引导、扶持、规范各类体育俱乐部和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出在赛事工作中的助推作用,保障竞赛工作健康发展。完善内部制度建设,严抓管理促落实,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为新周期做准备。加强冰雪项目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增加冰雪项目的竞赛平台,为后冬奥运时代冰雪人才梯队的建设奠定基础。努力创造资源共享的平台,引入政策、申请经费扶持,规范考评机制等方法,进而调动各类体育俱乐部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发挥出他们在赛事、后备人才工作中的助推作用,多元化的保障丰台区青少和竞技体育工作良性发展。
(四)切实做好我区体育产业各项工作
继续加大对丰台区体育经营单位的行政执法力度,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采取重点检查及抽查的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聘请第三方公司,基于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能力,构建集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在线准入审查备案、在线电子合同缔约、消费者全过程在线交易、经营者信用可视可查、预付费全过程可信存证、矛盾纠纷化解等服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主动对接体育企业做好服务,筹备成立丰台区体育产业协会,加强体育企业间资源整合和互利协作,构建体育产业紧密配套、密切协同的产业生态,促进我区体育产业有序良性发展。
3.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
丰台区体育局根据单位职责和任务设置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具体目标为:
贯彻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通过开展2024年全民健身活动计划、北京国际风筝节、冰雪类活动等,有效提高群众参与率,扩大活动覆盖面。参加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争取取得优异成绩。开展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通过日常训练、赛事及集训,为丰台区培养多项目、多支优秀的青少年竞技体育运动员队伍。做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更新工作。推进我区“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北京市体育特色乡镇”创建工作。建设不少于20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开展行政执法、高危行政审批、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
(2)产出数量指标
①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创建:达标单位=2家;
②体育器材购置:器材购置≤1740件;
③体育场地及设施建设:建设全民健身体育场地≥20处;
④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与培训:夏季项目≤30项;
⑤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与培训:冰雪项目=6项;
⑥组织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全年举办活动≥16项。
⑦行政执法、高危行政审批、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开展对辖区内10家游泳馆、滑雪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业检测;完成50家体育项目经营单位风险评估工作;全区预付式消费单位及校外培训机构的全监管及服务工作500家;完成12家体育经营单位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工作。
(3)产出质量指标
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新建和更新体育健身器材安装符合《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2011),硬件设施建设符合《北京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手册》《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的要求。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创建项目符合《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标准》的相关要求。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安全检测符合《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标准;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符合《丰台区体育运动场所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4)产出进度指标
各项目按计划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5)产出成本指标
为实现相关目标的投入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支出费用严格控制在财政资金支出标准范围内。
(6)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创建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从组织网络建设、场地设施配置、休闲活动开展、群众赛事组织、科学健身指导、文化宣传等方面对街道的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实现全民健身工作标准化、体系化。
购置体育器材对老旧器材进行更新,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群众健身安全,同时改善小区、公园环境,增加功能,解决群众去哪儿健身难题,为群众开展健身活动提供硬件设施。
体育场地及设施建设将在公园绿地、金角银边、空闲土地上建设群众举步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在坚持生态、休闲、体育建设相结合的前提下,实现健身活动开展的硬件设施完善,改善群众健身环境,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与培训带动丰台区整体青少年体育项目的开展,为北京市和国家输送更多更精的体育后备人才。
通过举办各项传统赛事,不断扩大全民健身活动的参与人数,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健身热情,推动我区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增强丰台区经营性体育单位安全生产意识,确保辖区内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保障参加体育运动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开展管辖范围内公共体育运动场馆和体育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确保丰台区体育行业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可持续性影响指标
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创建使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创建工作将进一步完善街道群众体育工作的六个方面,为地区群众提供优质的全民健身服务,符合健康中国、体育强国战略的发展目标。
通过对已到使用年限的全民健身器材进行更新,可为群众持续提供优质、安全、科学的健身场所,进一步扩大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规模,使群众享受健身带来的健康和快乐,为实现健康北京助力。
体育场地及设施建设为我区群众提供标准、规范、优质的体育场地,有效整合了城市空间,缓解了健身场地不足,提升群众生活、健身的环境,有效推动公共体育资源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参与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加强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单位的安全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和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提高体育行业法制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为人民群众运动健身提供安全保障。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898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3877.3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5110.31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873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9.61万元,项目支出4260.77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14%。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①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创建:今年,我区看丹街道、玉泉营街道等7个街道一并完成民生实事创建任务,至此我区“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北京市体育特色乡镇”全覆盖,初步实现了以创建补齐服务短板,提升服务水平的目标,为我区构建更高水平公共服务体系的进程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②体育器材购置:全年更新及新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器材2280件。
③体育场地及设施建设:在园博园、嘉河公园、丰台花园等5个公园绿地内新建、更新全民健身场地9片,打造融园林休闲、花卉观赏、健身锻炼为一体的全民健身运动场所,“绿动”融合降低城市建设密度,提供高品质城市服务,进一步将我区的全民健身场地建设带入了新的维度和空间。在方庄街道芳古园一区第二社区、大红门街道远洋广场、王佐镇西王佐村等街镇新建、维修了全民健身场地18片。
④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与培训:2024年度共注册夏季项目31项、2780人,注册冬季项目6项、393人,为本年度参加北京市U系列冠军赛、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各项目比赛奠定了有力的基础。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青少年竞技组比赛,丰台区代表团共获得17金、17银、8铜,奖牌总数42枚,位居全市第三名。参加北京市青少年冠军赛棒垒球项目比赛,获得棒球U17组亚军、U14组第五名,垒球U17组冠军、U14组亚军。北京市青少年棒垒球锦标赛获得棒球甲组、乙组冠军,获得垒球甲组冠军、乙组第三名。
⑤组织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赛事活动丰富多彩、全民健身活力迸发。成功举办2024全民太极大会;开展2024年丰台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成功举办北京第三十八届卢沟桥醒狮越野跑、第十二届北京国际风筝节等市级体育赛事活动。创新开展2024中国田径大众达标健身步道系列赛“韵动北京·丰宜福台”公园夜跑,持续打造第八届京津冀校园足球夏令营邀请赛、第三届丰台区龙舟大赛等品牌赛事,此外还组织开展丰台区社区杯足球比赛等20余项传统体育赛事,第九届丰台区欢乐冰雪季等。据统计,全年共开展各级各类赛事活动1120项,1931场次,受众人数达27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52.23%。
⑥行政执法、高危行政审批、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开展对辖区内10家游泳馆、滑雪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业检测;完成50家体育项目经营单位风险评估工作;全区预付式消费单位及校外培训机构的全监管及服务工作500家;完成12家体育经营单位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工作。
2.产出质量
(1)2024年新建及更新的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器材,符合《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2011)。
(2)2024年丰台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硬件设施建设符合《北京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手册》《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相关文件要求。
(3)2024年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创建项目符合《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标准》的相关要求。
3.产出进度
丰台区体育局严格执行《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奥运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2014-2024)》等政策要求和重大赛事计划安排,2024年各项工作任务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进度安排与人员分工,各项工作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为顺利完成绩效目标奠定了基础,保障了在规定时间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二)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不涉及。
2.社会效益
①实现“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北京市体育特色乡镇”全覆盖。初步实现了以创建补齐服务短板,提升服务水平的目标,实现全民健身工作标准化、体系化。
②高标准完成场地设施建设。通过在公园绿地内新建、维修全民健身场地,打造融园林休闲、花卉观赏、健身锻炼为一体的全民健身运动场所,“绿动”融合降低城市建设密度,提供高品质城市服务,进一步将我区的全民健身场地建设带入了新的维度和空间。新建、维修了全民健身场地,更新安装了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器材。大大缓解了群众日常健身场地不足的现状,提高了群众健身的满意度。
③加强后备人才培养,竞技比赛成绩优异。2024年度共注册夏季项目31项、2780人,注册冬季项目6项、393人,为本年度参加北京市U系列冠军赛、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各项目比赛奠定了有力的基础。为北京市和国家输送更多更精的体育后备人才。
④活力赛事为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彩,成功举办2024全民太极大会、组织开展2024年丰台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成功举办北京第三十八届卢沟桥醒狮越野跑、第十二届北京国际风筝节等市级体育赛事活动。创新开展2024中国田径大众达标健身步道系列赛“韵动北京·丰宜福台”公园夜跑,持续打造第八届京津冀校园足球夏令营邀请赛、第三届丰台区龙舟大赛等品牌赛事,此外还组织开展丰台区社区杯足球比赛等20余项传统体育赛事,第九届丰台区欢乐冰雪季等。不断扩大全民健身活动的参与人数,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健身热情,推动我区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3.可持续影响
①通过对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创建使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创建工作将进一步完善街道群众体育工作的六个方面,为地区群众提供优质的全民健身服务,符合健康中国、体育强国战略的发展目标。
②通过对已到使用年限的全民健身器材进行更新,可为群众持续提供优质、安全、科学的健身场所,进一步扩大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规模,使群众享受健身带来的健康和快乐,为实现健康北京助力。
③通过体育场地及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为我区群众提供标准、规范、优质的体育场地,有效整合了城市空间,缓解了健身场地不足,提升群众生活、健身的环境,有效推动公共体育资源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参与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④通过加强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单位的安全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完成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单位的行政许可的工作,进一步提高体育行业法制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为人民群众运动健身提供安全保障。
⑤通过开展丰台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辨识评估体育行业的各类安全风险源,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切实增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为建设首都核心功能主承载区奠定基础。
(三)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成本
按照区财政预算管理、丰台区体育局内部控制规范要求,严格执行批复预算,相关预算项目原则上不得突破项目申报预算,涉及投资评审、公开招投标、三方比价等相关流程评定的项目,不得超过评定金额。
2024年全年预算数8987.65万元,资金总体支出8730.3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14%。各项经费未出现超预算支出情况,实际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社会成本
不涉及。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一)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和规范资金使用,根据市区两级出台的新政策或政策调整,丰台区体育局每年完善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手册中包含了《丰台区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丰台区体育局合同管理制度》、《丰台区体育局采购管理办法》等19个相关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日常财务管理能够保证按照制度严格落实。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丰台区体育局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区财政下达的收支预算计划,严把支出关。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专款专用、不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严格对资金管理等环节进行把控,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防范经济活动风险。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丰台区体育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要求,不断完善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以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确保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二)资产管理
丰台区体育局对资产的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制定的相关制度,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和规范性较好。
资产日常管理中严格规范固定资产的配置、录入、使用、流转、盘点、处置等环节流程。加强固定资产卡片管理,资产变动信息及时更新,确保每个流程严谨且达到财政相关要求。
(三)绩效管理
丰台区体育局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预算申报阶段加强对绩效目标表填写的管理与审核,确保相关项目绩效目标完善、切合实际且容易量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绩效跟踪,确保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偏离绩效目标。如遇发现偏离,及时分析成因进行纠正,并向局领导通报相关情况。并通过事后评价,使科室(部门)在相关工作结束后,认真梳理相关材料,仔细考量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对于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仔细分析原因,考虑是否项目目标设置不合理,或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管理漏洞等,为以后的工作奠定基础。
每年组织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以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实施的工作成效,对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使预算管理更加科学、完善,进而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项目实施部门预算成本控制、完善了绩效管理工作,以点带面提升了全局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四)结转结余率
2024年部门全年预算数898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877.3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110.31万元。 2024年决算数为8730.38万元,其中: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4469.61万元,项目支出4260.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2.71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71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0.00万元;按资金性质分,基本支出结转112.7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该项指标反映部门(单位)当年度结转结余额与当年度预算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经自评,按照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丰台区体育局结转结余率=112.71/8843.10*100%=1.27%。
(五)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该项指标反映部门(单位)当年度实际执行结果和预算目标差异,丰台区体育局2024年部门预决算差异=(实际完成数据-年初批复预算数据)/年初批复预算数据x100%=(8730.38-8987.65)/8987.65*100%=-2.86%。
五、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对2024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4260.77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310.99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0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51个,涉及金额3949.78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51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fontface="仿宋_GB2312">93.32分,其中当年预算执行情况19.43分,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54分、预算管理情况19.89分。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化,从部门绩效目标分解到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果指标的对应性不足。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定应进一步细化,保障各绩效指标相互关联且易于衡量。应注重项目绩效指标与单位年度总体工作计划、行业中长期规划等保持紧密联系。部分项目绩效指标未准确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及指标权重,缺少可衡量性和可比性。
2.部分项目决策支撑资料不充分,缺少实施方案,或项目实施方案缺乏可操作性,控制作用不强。
3.部分项目实施效果对应的效益资料归集不够全面,项目过程资料留痕不足,部分项目未进行满意度调查,绩效信息未能完整,不能充分体现项目实施效果和项目满意度水平。
六、措施建议
(一)提升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加强项目预算需求与各项实施内容的匹配性,绩效指标的产出数量对应产出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并与产出质量和效益相对应,增强整体绩效目标的可衡量性。
(二)进一步规范项目决策,加强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总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运行成本控制及风险控制措施等,按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
(三)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效益、效果资料的归集整理,注重绩效产出证明材料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丰台区青少年棒垒球体育训练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项目
项目单位:北京市丰台棒垒球运动学校
主管部门: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
北京市丰台棒垒球运动学校
2025年04月
反映项目实施效果的图片
为加强部门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检验财政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分配,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号)、《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19〕2129号)、《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丰台区2024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财绩效〔2025〕355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要求,对北京市丰台棒垒球运动学校(以下简称“棒球学校”)丰台区青少年棒垒球体育训练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丰台区青少年棒垒球体育训练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项目
项目单位:北京市丰台棒垒球运动学校
主管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
项目类型:经常性项目
项目开始时间:2024年01月
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2、项目背景
2017年12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制订并印发《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改革创新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高青少年体育训练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体校建设、努力完善保障机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推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科学高效开展。
3、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为完成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丰台棒校在丰台区体育局领导下,申报该项目。该项目主要招收青少年进行日常训练、寒暑假集训、参加赛事等,为丰台区培养优秀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在丰台区、北京市、国家举办的青少年竞技比赛项目中取得好成绩,推动丰台区整体青少年体育项目的开展。
该项目内容涉及2个夏奥项目(包括棒球、垒球)。
(二)项目资金情况
丰台区青少年棒垒球体育训练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项目2024年初财政预算批复资金为500万元(丰财文年初批复〔2024〕243号),截至2024年12月底实际支付311万元,年中调整项目资金189万元为外聘教练员工资,财政收回后下达长聘人员经费189万(丰财文内指〔2024〕6356号)。
(三)绩效目标
1、绩效总体目标设置情况
通过参加丰台区、北京市、国家举办的青少年竞技系列比赛,不断提升比赛成绩,带动丰台区整体青少年体育项目的开展。为北京市和国家储备输送更多的体育后备人才,提升青少年竞技体育关注度,促进青少年竞技体育的发展,力争2024年为北京队输送运动员6名。
2、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本项目设置绩效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其中:
(1)数量指标:保障运动项目数量≥2项;
(2)质量指标:训练及采购器材标准:符合训练需求;
(3)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为丰台区培养棒垒球青少年竞技体育运动员队伍。在丰台区、北京市、国家举办的青少年竞技系列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带动丰台区整体青少年体育项目的开展。为北京市和国家输送更多更精的棒垒球后备人才;
(5)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6)服务对象满意度:运动员教练员满意度≥9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促进北京市丰台棒垒球运动学校项目资金预算的严谨性、规范化,完善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项目支出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2、绩效评价对象
北京市丰台棒垒球运动学校的丰台区青少年棒垒球体育训练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项目。
3、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
4、绩效评价方法
评价工作组采用资料核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方法;专家组通过对北京市丰台棒垒球运动学校提交相关资料的阅读、分析及召开评价会质询,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对“丰台区青少年棒垒球体育训练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项目给予综合分析、考量,并各自独立出具专家评分、评价意见,最终由专家组组长汇总各个专家组成员的评价意见,填制专家意见汇总书。
5、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依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附件)设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产出和效益部分主要依据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
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方面,满分100分。一是决策指标(10分),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和决策过程等内容;二是过程指标(20分),主要评价项目资金和项目实施等内容;三是产出指标(40分),主要评价项目产出等内容,四是项目效益指标(30分),主要评价项目效果等内容。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5年4月10日北京市丰台棒垒球运动学校召开关于“丰台区青少年棒垒球体育训练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项目”进行事后绩效评价(自评)工作会议,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并制定完成了丰台区青少年棒垒球体育训练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学习《丰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手册》及《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
2025年4月11日,组织针对性培训:评价工作组结合所负责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对项目单位具体项目实施部门开展相关财政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业务培训。
2025年4月12日至4月21日,项目科室,准备相关资料,根据指标体系内容和绩效报告范本,撰写绩效报告并报送评价工作组。
2025年4月22日至4月25日,评价工作组根据资料清单,结合部门或项目实际情况收集资料,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对重要的和存在疑问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核实确认。
2025年4月26日,组成专家评价工作组,与专家和项目单位共同完善项目评价工作方案并细化评价指标,明确指标权重和评分标准,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2025年4月26日,确定评价指标最终稿,同时确定专家评价会时间。
2025年4月27日,组织实施开展线上评价会议。
2025年4月28日至4月29日,工作组汇总专家意见,形成评价报告初稿,与项目单位及具体项目实施部门沟通意见,修改和完善项目评价报告,形成正式稿(含简版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分配较为合理,申报程序、决策程序规范,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合规。需要改进的是:应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材料,做到程序规范、管理留痕,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使绩效考评依据充分。“丰台区青少年棒垒球体育训练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项目”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2.65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分析:该项目依据2017年12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制订并印发《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通过改革创新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高青少年体育训练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体校建设、努力完善保障机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推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科学高效开展。和《十四五”时期丰台区体育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竞技体育布局合理、重点突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建成。“体教融合”机制基本建立,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依据充分,立项程序基本规范与棒球学校单位职能相符。但作为延续性项目,在零基预算管理基础上没有进行充分可行性研究论证。故考评平均分为2.74分,失分率为8.67%。
2、绩效目标分析:按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要求,该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设置了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与申报项目的总体目标和实施内容相符,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如绩效指标细化、量化较差,没有聚焦具体实施内容,如日常、夏冬训训练场次、参训和参赛人数、场次、聘用教练人数、培养输送人数和采购器材数量等;没有对应产出的明确各项质量标准,没有按实施方案计划安排明确产出计划时间节点。故考评平均分为2.46分,失分率为38.50%。
3、资金投入分析:该项目按照实施内容,资金投入日常训练和集训产生的场地住宿等费用、参赛产生的住宿等费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训练用品等方面,项目2024年初财政预算批复资金为500万元(丰财文年初批复〔2024〕243号),2024年实际支付311万元,年中调整项目资金189万元为外聘教练员工资,财政收回后下达长聘人员经费189万(丰财文内指〔2024〕6356号)。项目预算编制准确性不足,预算资金分配、测算依据和标准合理性不足。故考评平均分为2.04分,失分率为32.00%。
项目决策指标分值满分10分,综合得分7.24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分析:该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区财政、区体育局和棒球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事前事后审核审批流程。该项目进行了独立核算,每项支出均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较为合规。经费设置与使用不能完全匹配。故考评平均分为10.61分,失分率为11.58%。
2、组织实施分析:该项目棒球学校制定了《棒垒球项目实施方案》《训练、比赛现场应急情况处置方案》,同时设置1名人员负责协调、联络;服装、车辆、餐饮、营养品、赛事等项目采购;聘用人员合同签订、保险、考核;请示、汇报和传达项目开展的标准和相关进度、招投标项目的实施情况等工作;1名人员负责所有项目的预算进度执行情况、财务流程梳理和财务核算等工作;1名人员负责项目的运动员注册;1名人员负责项目的比赛报名;秩序册、成绩册整理;集训合同的归档。但缺乏项目管理制度、制度执行资料提供不够完善。故考评平均分为6.20分,失分率为22.50%。
项目过程指标分值满分20分,综合得分16.81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分析:该项目预期产出数量为保障运动项目数量≥2项,实际聘用教练员18人;注册运动员140余人;保险人数152人;营养伙食人数152人;服装数152套(件);参加比赛数市内8次;全国比赛4次,项目累计集训天数60多天;输送人数6人。但项目缺乏产出量化统计分析,计划和实际完成的比较资料。故平均分为9.00分,失分率为10.00%。
2、产出质量分析:该项目的预期产出质量为训练及采购器材标准符合训练需求;实际训练场地标准协议对象符合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人员聘用标准符合人员从业标准;参赛标准符合参加北京市比赛规程等标准;服装、装备采购标准符合服装、装备采购标准,但项目未根据项目自身制定明确的质量衡量标准。故考评平均分为8.00分,失分率为20.00%。
3、产出时效分析:该项目预期为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实际3月底前完成运动员注册;5-11月完成北京市比赛、全国比赛;9月初完成招生测试工作;1月开展冬季集训,7-8月进行暑期集训;5月底前确定方案,9月底前完成服装采购、专项器材采购和营养品采购。但项目计划和实际完成缺乏可比性,完成及时性的证明资料不足。故考评平均分为8.90分,失分率为11.00%。
4、产出成本分析:该项目年初预算批复500万元,年中调减后预算为311万元,实际支出311万元,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但项目体现成本节约证明资料不足。故考评平均分为8.00分,失分率为20.00%。
项目产出指标分值满分40分,综合得分33.9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为丰台区培养棒垒球青少年竞技体育运动员队伍。在丰台区、北京市、国家举办的青少年竞技系列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带动丰台区整体青少年体育项目的开展。为北京市和国家输送更多更精的棒垒球后备人才,但社会效益证明性资料体现不够充分,项目的支出效益体现不够明显。故考评平均分为8.10分,失分率为19.00%。
2、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开展,保持各项目教练员队伍基本稳定、后备青少年运动员梯队基本完善,使各项目竞赛成绩持续稳定发展。但项目持续性影响的证明性材料体现不够充分。故考评平均分为8.40分,失分率为16.00%。
3、满意度分析:本项目棒球学校进行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填写有效问卷132人次。调查问卷设计了10道题,内容为对日常训练的时间安排、教学安排、教练员、训练场地、日常训练保障等工作满意度,每道题的满意度按照“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的文字描述进行评价,但项目满意度调查,缺乏整体分析,支撑力度不足。故考评平均分为8.20分,失分率为18.00%。
项目效益指标分值满分30分,综合得分24.70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立项有待规范,作为延续项目,在零基预算管理基础上,没有进行充分可行性研究论证,缺乏历史数据比较分析。
2、对绩效指标理解认识不到位,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全;绩效指标细化、量化较差,没有聚焦具体实施内容。
3、产出指标的可衡量性欠缺,仅现有资料难以考核,相关证明资料体现不够充分。
4、效益指标与预期目标的可衡量性不强,未能充分提供项目效益效果的证明性资料。项目开展满意度调查,但缺乏整体满意度比较分析,满意程度缺乏证明性。
六、有关建议
1、提高项目立项规范性,作为延续项目,应加强历史数据分析比较,在零基预算管理基础上,年度预算充分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必要时引入专家论证机制,提高决策科学性、合理性。
2、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加强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认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应做到全面、细化、量化,聚焦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全面设置核心指标,按实施方案计划安排时效指标,明确产出计划时间节点。
3、全面、系统收集项目实施环节的产出数量统计分析比较资料,证明项目产出质量达标资料、完成及时性证明资料和成本节约证明资料。
4、注重反映运动队、运动员参加比赛、训练取得成绩与预期目标实现效益效果的证明资料,充分反映项目实施效益效果,并提供有效证明性资料。充分结合项目特点和受益对象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整体满意度比较分析,证明满意程度完成情况。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