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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2024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区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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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丰台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无事业单位。部门职能主要为:1.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建立民族事务服务体系;3.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协调民族关系;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承办民族文化、体育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4.依法管理本区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本区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宗教外事方面的有关工作;5.负责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6.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7.对以区民宗办名义举办的民族、宗教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201.57万元,比上年减少406.29万元,下降66.8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2.77万元,比上年减少307.17万元,下降61.44%

1.财政拨款收入191.7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7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2%。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0.1万元,比上年减少397.23万元,下降66.50%,其中:基本支出199.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46%;项目支出1.0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200.57万元,比上年减少304.34万元,下降60.28%。主要原因:区民宗办机构合并,划入区委统战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9.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2%;卫生健康支出17.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6%;住房保障支出19.36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度决算138.40万元,完成率100%其中:

“民族事务”2024年度决算138.40万元,完成率100%。

“统战事务”2024年度决算0.09万元,完成率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决算24.21万元,完成率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2024年度决算24.21万元,完成率100%

3、“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决算17.03万元,完成率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决算17.03万元,完成率100%

4、住房保障支出19.36元,完成率100%。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24年度决算19.36万元,完成率10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199.0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9.39万元,比上年减少7.79万元,减少原因:区民宗办机构合并,划入区委统战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丰台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部门职能主要为:1.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建立民族事务服务体系;3.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协调民族关系;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承办民族文化、体育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4.依法管理本区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本区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宗教外事方面的有关工作;5.负责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6.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7.对以区民宗办名义举办的民族、宗教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无事业单位。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为深入贯彻丰台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及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总要求,我单位不断增强绩效意识,结合工作职责,严谨设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56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464.6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97.76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20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01万元,项目支出1.0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5.58%。(因4月份机构改革其余缴费并入区委统战部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4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民族宗教重要论述为指导,服从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宗教领域规范化管理,有效维护了宗教领域安全和顺局面。机构改革前整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2024年,我办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全年资金使用合规和安全,在财务支出方面认真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并严格财务支出审批程序,加强对差旅费、会议费等各项开支的严格管理,重点保障机关运转及重点工作的需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做好相关资产台账的处理工作,规范管理各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部门预决算差异率较小。

(五)总体评价结论

因机构改革,年初预算与年底决算仍存在偏差;预算编制前瞻性仍需提高绩效管理规范化水平不够高。

(六)措施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强化预算编制工作。提升单位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完整,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尽最大可能减少预决算执行差异。

2.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绩效理念,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资金分配到资金使用全过程,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因机构改革,项目经费并入区委统战部,相关内容在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中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因机构改革,项目经费并入区委统战部,相关内容在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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