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委及二级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字体:     

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着辖区居民“预防、保健、康复教育、基本医疗、居家出诊、老年健康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多项工作。

中心现开设全科医疗科、外科、儿科、妇科、中医科、康复、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18个临床业务科室。下设6个直属卫生服务站,分别为:西罗园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珠江骏景社区卫生服务站、海上海花园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铁营社区卫生服务站、成寿寺社区卫生服务站、世华水岸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120急救站点及2所独立法人站。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28976.43万元,上年增加8204.97万元,增长39.5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747.43万元,比上年增加7782.82万元,增长45.88%。

1.财政拨款收入4610.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8.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10.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8.6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20122.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1.31%;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4.3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6%。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510.39万元,比上年增加6952.42万元,增长41.99%,其中:基本支出21519.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53%;项目支出1991.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4625.95万元,比上年减少320.98万元,下降6.49%。主要原因:本单位于2024年初发生人员变动,部分人员调,支援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人员经费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较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5.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32%;卫生健康支出3470.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02%;住房保障569.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5.71万元,2024年度决算1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5%。

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5.71万元,2024年度决算1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5%。主要原因:安排2024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用于基层党建活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61.91万元,2024年度决算56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61.91万元,2024年度决算56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1%。主要原因:本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612.51万元,2024年度决算347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3%。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81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本单位根据工作任务情况,财政拨付我单位对口支援经费及应急医疗保障经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24.11万元,2024年度决算185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3%。主要原因:按照人事部门规定,调整人员绩效工资标准,2024年在职人员岗位绩效工资相应增加。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58.39万元,2024年度决算128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86%。主要原因:本单位积极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家庭医生签约量和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慢病健康管理经费,医养结合上门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量明显提升,相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和公卫及社区人员奖励性绩效考核经费有所增加。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88.27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本单位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中医药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0万元,2024年度决算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主要原因:本单位在辖区内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工作,安排2024年第二批促进基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市级)-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40.19万元,2024年度决算56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5%。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40.19万元,2024年度决算56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5%。主要原因:本单位2024年新增人员12人,同时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有所增长,基数相应调整增加,故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无此项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102.3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5万元减少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5万元减少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120站急救车为财政供给车辆,本年度年初预算120站急救运行经费下拨指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调整支出分类科目,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2.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2.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5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车辆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2024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试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模板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模板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格式详见附件)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附件1: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