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主要职能为: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统筹规划本区公共文化、文博事业、文化市场和旅游产业的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参与国家、北京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促进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制定本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3.负责本区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管理本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设施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便利化;
4.指导、管理本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和鲜明地区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群众文化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指导、推进本区文化和旅游与科技融合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负责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普及工作;
7.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8.指导本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本区文物保护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负责本区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指导本区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指导相关专业人员的科研、培训和交流活动;
10.负责本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监管方面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制定本区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审批标准并组织实施;
11.负责文化、文物、旅游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文化、文物、旅游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2.协助区委宣传部指导本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公共服务科、文物管理科、行业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和组织人事科9个科室。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639.63万元,比上年增加180.83万元,增长7.3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97.86万元,比上年增加234.73万元,增长9.93%。
1.财政拨款收入2597.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7.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67.51万元,比上年增加148.07万元,增长6.12%,其中:基本支出1426.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54%;项目支出1141.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4.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39.33万元比上年增加180.53万元,增长7.34%。主要原因:2024年工作任务增加,新增南森先行启动区部分旅游配套设施购置及建设项目95.79万元、三馆免费开放补助项目258.95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7.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64.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3%;卫生健康支出101.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97%;住房保障支出210.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40万元,2024年度决算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58%。其中:
“组织事务”(款,下同)年初预算2.40万元,2024年度决算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58%。主要原因:2024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项目年中追加2.40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4312.81万元,2024年度决算206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7%。其中:
“文化和旅游”年初预算2914.01万元,2024年度决算204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9%。主要原因:2024年年中分配项目资金至各执行单位,如分配三馆免费开放补助项目281.74万元、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153.17万元、2024年旅游发展补助经费79.86万元、2024年基层文化建设“六个十”示范项目51.50万元、2024年基层公共文化建设补助项目43.26万元等。
“文物”年初预算1398.80万元,2024年度决算2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主要原因:2024年年中分配2024年文物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补助项目1367.53万元至执行单位。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94.54万元,2024年度决算18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年初预算194.54万元,2024年度决算18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8%。主要原因:2024年年中社保基数调整、年中人员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1.8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10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1.8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100.00%。主要原因:2024年行政在职人员经费(四险)项目年中调整功能分类自“行政运行”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218.60万元,2024年度决算21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4%。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年初预算218.60万元,2024年度决算21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4%。主要原因:2024年年中人员变动。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83.81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100.00%。其中: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83.81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100.00%。主要原因:2024年专职安全员(含技术、检查岗)经费项目年中调整支出分类自“安全监管”至“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26.0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024年无出国的会议、培训等事项。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2024年未安排预算,未发生公务接待。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我单位车辆调出由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管理,2024年无相关预算和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我单位车辆调出由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管理,2024年无相关预算和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00.19万元,比上年减少0.96万元,减少原因:2024年办公经费按本单位实际办公需求如实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821.3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列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采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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