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佐镇人民政府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王佐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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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是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全镇进行管理。

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负责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镇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与服务;负责本镇企业管理与服务、科技创新、信息产业发展。3、负责本镇财政预算、决算和收支管理,协助组织税收、内部审计、农村金融管理。4、负责农村改革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村级账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等工作。5、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本镇安全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安全生产、民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6、负责村镇建设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违法建设查处、环境保护工作。7、负责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8、负责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拥军优属、殡葬管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侨务工作。9、负责开展教育、科普、卫生、体育以及群众性文化工作。10、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产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新农村建设工作。11、负责制定本镇旅游业发展规划,落实本镇旅游业发展建设。12、负责社区建设、发展、管理与服务工作。13、负责村民自治组织和村级政权建设。14、负责民事调解和普法教育工作。15、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9个:1.综合保障办公室;2.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3.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4.城乡建设办公室;5.民生保障办公室;6.经济发展办公室;7.社区建设办公室(统计所);8.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9.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下属事业单位5个:1.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党群活动中心);3.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综治中心);4.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农林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林业工作站);5.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社区服务中心)。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41554.25万元,比上年减少23731.04万元,下降36.3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177.56万元,比上年减少9421.29万元,下降18.99%

1.财政拨款收入40175.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73.9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7.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97.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2.8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2.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937.95万元,比上年减少24269.67万元,下降37.80%,其中:基本支出6198.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52%;项目支出33739.0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41547.13万元,比上年减少23731.99万元,下降36.35%。主要原因:根据财政资金安排结合镇域资金需求,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卫生健康、城乡社区等方面资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5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2.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1%;国防支出17.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3.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4.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6%;卫生健康支出419.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7%;节能环保支出343.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9%;城乡社区支出296.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1%;农林水支出20075.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31%;住房保障支出705.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74.63万元,2024年度决算128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65%。

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0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34.68万元,2024年度决算63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0%。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经费支出。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6.6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商贸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0.6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4万元,2024年度决算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支出。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37.52万元,2024年度决算46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80万元,2024年度决算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3%。主要原因:年底收回相关经费结余支出。

“社会工作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4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2、“国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7.01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国防动员”(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7.01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35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35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本年无相关经费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68.18万元,2024年度决算19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8%。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10万元,2024年度决算3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9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文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3.08万元,2024年度决算16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1%。主要原因:年底收回相关经费结余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952.54万元,2024年度决算265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2%。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58.63万元,2024年度决算46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7%。主要原因:年底收回相关经费结余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02.08万元,2024年度决算106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06.69万元,2024年度决算56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7%。主要原因:年底收回相关经费结余支出。

“就业补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8.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8%。主要原因:年底收回相关经费结余支出。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退役安置”(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65万元,2024年度决算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支出。

“残疾人事业”(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47.6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8%。主要原因:年底收回相关经费结余支出。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04.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8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5%。主要原因:年底收回相关经费结余支出。

“临时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4%。主要原因:年底收回相关经费结余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4.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3%。主要原因:年底收回相关经费结余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89万元,2024年度决算1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4%。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经费以及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73.93万元,2024年度决算41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96%。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9.13万元,2024年度决算15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3%。主要原因:年底收回相关经费结余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80万元,2024年度决算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63.4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优抚对象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2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主要原因:年底收回相关经费结余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29万元,2024年度决算34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6.17%。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29万元,2024年度决算34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6.1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18.69万元,2024年度决算29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7%。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元,2024年度决算24.3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76.26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本年无相关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2.43万元,2024年度决算27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43%。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8822.5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07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6%。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661.58万元,2024年度决算1615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6%。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按需支出

“林业和草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795.8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160.92万元,2024年度决算112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2%。主要原因:年底收回相关经费结余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44.05万元,2024年度决算70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7%。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44.05万元,2024年度决算70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7%。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按需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7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67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7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67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73.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3273.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273.91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273.91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经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58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198.8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89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14万元减少3.2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无相关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8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4.14万元减少3.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公务车辆配置要求,无公务车购置计划,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8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控制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640.85万元,比上年增加0.39万元,增加原因:按需保障支出,维护单位正常运转。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2.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8.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4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794.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

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社会工作部门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1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

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 理工作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4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5.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4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 反应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4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4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与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5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5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5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盐碱地综合利用、黑土地保护、耕地轮作休耕、耕地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5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5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5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6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镇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6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6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6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6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6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6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震、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6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职责工作任务及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是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全镇进行管理,其中内设7个机构,分别是综合保障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统计所);5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党群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综治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农业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林业工作站)、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二是负责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镇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与服务;负责本镇企业管理与服务、科技创新、信息产业发展。三是负责本镇财政预算、决算和收支管理,协助组织税收、内部审计、农村金融管理。四是负责农村改革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村级账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等工作。五是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本镇安全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安全生产、民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六是负责村镇建设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违法建设查处、环境保护工作。七是负责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八是负责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拥军优属、殡葬管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九是负责开展教育、科普、卫生、体育以及群众性文化工作。十是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产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新农村建设工作。十一是负责制定本镇旅游业发展规划,落实本镇旅游业发展建设。十二是负责社区建设、发展、管理与服务工作。十三是负责村民自治组织和村级政权建设。十四是负责民事调解和普法教育工作。十五是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十六是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王佐镇政府依据部门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目标与职责任务匹配性及合理性的原则,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区工作决策部署和经济发展规划,紧紧围绕王佐镇党委中心,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好做优城镇发展规划、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增进民生福祉和落实安全维稳等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王佐镇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助力奋进新时代:1.优化城镇建设布局、加快提高发展水平;2.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增加民生福祉;3.维护区域安全稳定,做好社会维稳工作;4.提升区域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提档升级。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41,89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6,816.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35,080.22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39,93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8.85万元,项目支出33,739.09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32%。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2024年,王佐镇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求,以“提质增效、精准发力”为导向,统筹推进项目的执行工作,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化、资金执行高效化、目标达成精准化”的闭环管理。通过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本年度项目产出数量完成率达100%,彰显了财政资源配置与公共服务供给的“双效提升”。

2.产出质量

2024年,王佐镇政府以“质量优先、精准管控”为原则,构建“标准-过程-结果”三维一体的质量管理体系,推动项目实现费用支出合规率与质量达标率双百目标。针对个别项目实际成效与预期目标存在的细微差距,已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开展专项优化,通过强化过程管控和绩效追踪,有效保障治理体系从“合规性管理”向“效能型治理”的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突破。

3.产出进度

2024年,王佐镇政府通过构建“目标倒逼进度、进度联动资金、资金保障效能”的闭环管理体系,推动项目整体达成“计划执行率100%、阶段目标达成率100%、资金拨付同步率100%”的管控目标。对个别受客观条件制约的项目实施进度预警响应,通过精准破解进度瓶颈,将弹性管理理念融入预算绩效全周期,既守住政策刚性底线,又彰显民生温度,实现了“项目早落地、群众早受益”的政策初衷。

(二)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通过2024年项目的实施,科学配置财政资源,以补贴、奖励、建设工程等类型项目为抓手,构建“政策引导-市场响应-效益倍增”的经济增长闭环。在补贴类项目中,聚焦民生保障与产业扶持,通过精准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工具,直接降低居民生活成本与企业运营负担;奖励类项目突出激励机制创新,形成“政策输血-创新造血-税收反哺”的良性循环。建设工程类项目则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完善区域基础设施网,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率,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同优化。

2.社会效益

通过2024年生态、农业、治理、文化、民生等项目的实施,秉持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原则,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普惠性强的民生实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着力缓解劳动力供需不平衡问题,畅通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指导,鼓励支持创业和灵活就业,精准施策促进辖区劳动力高质量参保就业。加大残疾人、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帮扶力度,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让兜底保障更加精准、更有温度。实现了以民生为本,做“七有五性”民生实事,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的社会效果。

3.环境效益

通过2024年实施的生态治理项目,王佐镇政府系统推动区域生态系统修复与绿化覆盖率提升、水土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控、碳汇能力增强与生物多样性维护,构建起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产品价值有效转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长效治理格局。

4.可持续性影响

通过财政资金科学配置,王佐镇在生态环境优化与修复、现代农业体系构建、基层治理、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民生服务品质提升等领域形成可持续驱动效应,系统构建起生态价值转化、产业效能升级、公共服务普惠的长效发展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全年预算数41,89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6,816.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35,080.22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39,93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8.85万元,项目支出33,739.09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32%。

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

在2024年度实施项目的满意度中,个别项目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未达到项目预期的满意度调查指标,满意度指标达成率为97.62%。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一)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全面强化财政管理效能、提升风险防控水平,王佐镇政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管理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系统构建了“制度+标准+流程”三位一体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制定规范手册与制度汇编,形成涵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收支管控、采购实施等关键环节的全流程制度矩阵,为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为切实保障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王佐镇政府构建“制度约束+流程管控+动态监测”三位一体管理体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法规、北京市及丰台区财政局管理要求,系统执行规范手册与制度汇编的操作标准,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在资金使用环节实行闭环管理:业务环节实施项目支出独立核算与专款专用制度,建立资金流向追踪台账;审批环节执行分级联审联签机制,实现分级授权管理。特别对重大经费支出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同步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确保每笔支出有据可依、有迹可循、有权可溯,全面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王佐镇政府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要求,建立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做到会计资料真实、完整,部门基础信息管理较好。

(二)资产管理

王佐镇政府立足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目标,通过构建制度、技术、机制有机融合的管理体系,系统提升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过程管控效能。在资产配置环节,建立预算编制与履职需求的精准对接机制,严格遵循“需求申报-专业论证-集体决策”的审批流程。通过建立镇域资产存量动态数据库,优先采用内部调剂方式满足共性需求,有效控制新增购置规模。同步完善政府采购内控机制,明确不同类别资产的配置标准和审批权限,确保资产购置既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又符合财政预算约束要求。

资产日常管理方面,建立“统一制度、分级负责、动态跟踪”的立体化监管网络,推行“使用部门日常维护+归口科室定期盘点+财政专项审计”的三级维保机制,对资产调拨、处置等关键业务完善审批流程,切实保障国有资产权益。

在提升资产使用效能方面,重点强化绩效导向管理机制。完善管理人员能力提升体系,定期开展资产管理制度解读、信息化系统操作等专题培训,建立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执行不断档、管理标准不降低。

通过制度流程的持续优化,在配置端严把预算审核与需求论证关,在使用端强化过程监控与责任追溯,在处置端注重价值评估与风险防范,全面筑牢资产管理安全防线。严格落实了国有资产管理法定要求,又充分结合基层治理实际特点,通过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手段,有效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公共服务效能提升的有机统一。

(三)绩效管理

王佐镇政府为了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绩效跟踪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成立了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完成绩效评估日常性工作;负责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填报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负责组织完成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安排有关联络、会议等工作;负责材料汇总和报告撰写等相关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四)结转结余率

2024年王佐镇政府结转结余总额为1,616.30万元,支出预算数为41,896.92万元。经计算,2024年结转结余率为3.86%。

2023年王佐镇政府结转结余总额为1,077.67万元,支出预算数为65,285.29万元。经计算,2023年结转结余率为1.65%。

王佐镇政府2024年结转结余率较2023年结转结余率增长2.21%。

(五)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王佐镇政府年度部门决算数为39,937.9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4,638.05万元。经计算,2024年部门预决算差异率为62.1%。

五、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经评价,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5.17分,评分等级为“优秀”。其中当年预算执行情况总分为20分,评价得分为19.06分;产出指标总分为30分,评价得分为29.89分;效益指标总分为30分,评价得分为29.58分;预算管理情况指标总分为20分,评价得分为16.64分。部门的职责设定符合赋予的职责,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中长期规划、工作任务相符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设定方面

在绩效管理体系持续完善的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的目标设定存在优化空间,主要表现为绩效目标体系与项目实施效果的对应关系可进一步优化完善。

2.项目产出方面

在年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尽管整体质量达标率与产出时效性持续优化,但受客观因素制约,个别项目存在实施产出波动,表现为质量指标微幅偏离预期参数及阶段性进度节奏调整,反映出复杂环境下跨部门协同机制尚存完善空间,需在管理精度与实施弹性间寻求更优平衡。

3.项目绩效方面

在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持续优化的过程中,发现个别项目的绩效管理存在阶段性提升空间,特别是在过程性资料的系统性归集和成效佐证材料的完整性建设方面,尚未完全形成可视化、可量化的跟踪分析机制。

六、措施建议

(一)绩效目标设定方面

在目标申报环节,可将现有侧重工作流程描述的申报内容,向可量化、可评估、可追踪的绩效指标系统转化,特别是增加受益群体获得感、服务效能提升度等关键绩效维度,确保目标设定既体现过程管理要求,更突出成果导向价值。

(二)项目绩效方面

在项目实施环节,完善管理机制实现指标动态追踪,设置容错性进度管理区间,对受客观条件制约的项目,在严守基准规范的前提下,形成刚性约束与柔性调节相协同的管理范式,形成规范性与适应性有机统一的管理闭环,全面提升项目全周期管控效能。

(三)项目绩效方面

在项目全周期档案管理环节,应完善实施效果的多维度数据采集与分析,通过建立“过程留痕-效果比对-价值转化”的成效佐证体系,进一步增强社会效益评估的客观性和说服力。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4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目背景

规范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工作,确保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得到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王佐镇政府)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22〕321号)文件要求,落实街道属地职能对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本辖区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动态管理等工作,并在《王佐镇2024年工作要点》及《王佐镇2024年政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明确了“加大残疾人、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帮扶力度,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让兜底保障更加精准、更有温度。”

王佐镇政府2024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预算资金280.00万元。

2.项目内容

本项目实施内容为:开展本辖区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动态管理等工作根据相关低保政策及区级政策部门要求,每月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人员按时发放救助金。

3.项目资金情况

(1)财政资金的审批和拨付情况

本项目由王佐镇政府组织项目申报,经丰台区财政局(丰财街镇年初批复〔2024283号)批复“2024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预算资金280.00万元,全部为区级财政资金。

(2)财政资金的执行情况

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金额为280.00万元,2024年12月23日丰台区财政局《关于批量收回2024年结余资金的通知》(丰财街镇内指〔2024〕9638号)收回项目资金100.28万元。截至20241231日,本项目实际支出179.7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根据相关低保政策及区级政策部门要求,每月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人员按时发放救助金。

2.具体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人数≤112

质量指标

拨付合规率为100%

进度指标

全年12个月均及时拨付

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控制在280.00万元。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

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支出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附件)等文件要求,对“2024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本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因素评分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方面对“2024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组建自评工作组通过收集项目资料,了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取得的效益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评价前期调研及收集资料情况和自评工作组意见,完成绩效评价报告撰写。

1.组建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组建一支4人工作小组,分别是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和2名助理。

2.先期入户调研。自评工作组根据区财政局要求,开展本项目入户调研工作,初步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等为绩效评价工作的全面展开做好准备。

3.审核整理绩效评价资料。自评工作组入户后进行收集资料工作,对相关科室提供的绩效评价资料进行审核,对于不够准确或完整的内容,要求其进行补充及修改完善。自评工作组在收集审核资料期间,多次与相关科室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项目绩效目标的制定情况和完成情况,执行中的难点和问题及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自评工作组对收集的资料按照指标体系内容分类整理,形成资料手册和工作底稿。

4.收集整理补充资料。自评工作组疑问及需要补充的资料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沟通形成补充资料清单,汇总形成了补充资料电子文档。

5.召开评价会。自评工作组开了绩效评价会,对项目进行逐项打分,并给出评审意见

6.形成绩效评价报告。自评工作组根据项目情况及打分情况,撰写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工作小组成员对问题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形成最终报告。

7.资料归档。将工作中形成的重要资料统一归档,并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妥善管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得分89.20分,其中项目决策情况得分9.20分,项目过程情况得分20.00分,项目产出情况得分40.00分,项目效益情况得分20.0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具体评分情况见下表:

表2 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得分

项目决策

10

9.20

项目过程

20

20.00

项目产出

40

40.00

项目效益

30

20.00

综合得分

100

89.20

绩效评定级别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为了落实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22〕321号)文件要求,街道(乡镇)具体负责本辖区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动态管理等工作丰台区财政局(丰财街镇年初批复〔2024283号)批复本项目预算资金280.00万元。

评价分析认为,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王佐镇政府履行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22〕32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的实施与王佐镇政府的职责具有职能相关性。

2.绩效目标

本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绩效目标设定为“根据相关低保政策及区级政策部门要求,每月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人员按时发放救助金。”

评价分析认为,本项目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方面设定不完整,缺少对预期达到的效果进行阐述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王佐镇政府依据本单位规范手册与相关制度指导本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本项目批复280.00万元,2024年12月23日丰台区财政局《关于批量收回2024年结余资金的通知》(丰财街镇内指〔2024〕9638号)收回项目资金100.2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179.7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组织实施

“2024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由王佐镇政府组织实施,每月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进行审核,并按照内部控制要求,经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填写“王佐镇日常资金拨付审批单”,由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财政科、主管财政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按经费报销审签程序签字后,执行资金支付程序。

评价分析认为,本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完善,能够指导项目的工作开展,本项目实施过程符合《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22〕321号)及相关制度要求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2024年共计为692户(1308人次)提供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具体明细如下:

 月份

户数

人数

1

60

112

2

59

111

3

57

107

4

57

107

5

56

106

6

58

110

7

59

111

8

58

108

9

57

109

10

57

109

11

57

109

12

57

109

 合计

692

1308

评价分析认为,本项目实际产出数量完成情况达到了年初设定的产出目标。

2.产出质量

评价分析认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王佐镇政府严格按照《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22〕321号)要求执行审核确认程序后,完成了对符合条件人员的资金拨付工作,满足了拨付合规率100%的目标设定

3.产出时效

本项目的执行周期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王佐镇政府按计划完成了本项目的实施工作。

评价分析认为,本项目按计划进行完成,项目执行效率满足了产出时效的目标设定

4.产出成本

本项目年初财政预算批复资金280.00万元2024年12月23日丰台区财政局《关于批量收回2024年结余资金的通知》(丰财街镇内指〔2024〕9638号)收回项目资金100.28万元,2024年本项目拨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79.72万元,预算执行比例100.00%。

评价分析认为,本项目预算执行比例达到100.00%,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四)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评价分析认为,本项目的实施通过按时拨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提高了社会救助水平,让兜底保障更加精准、更有温度。项目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2)服务对象满意度分析

为了了解项目实施效果业务科室对受益群体开展了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满意度比例低于90%

评价分析认为,本项目满意度低于90%,对服务对象满意度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目标设定方面

本项目绩效目标方面设定不完整,缺少对预期达到的效果进行阐述。

(二)项目绩效方面

1.满意度方面

受益群体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满意度比例低于90%未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影响项目社会效益及满意度效果的体现。

六、有关建议

(一)项目决策方面的建议

1.项目绩效目标方面

应提高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结合上级文件要求,编制符合项目实施内容的工作目标。

(二)项目绩效方面的建议

1.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

对受益群体做好满意度调查分析工作,了解不满意的原因,为后续工作开展进行决策支撑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1: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草案报表

附件2: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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