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办公室
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区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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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详见附件)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详见附件)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0个。下设综合调研科、办信科、接访科、复查科、排查督查科五个科室。

主要职能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政策措施。(二)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提出涉及本区的信访诉求,办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接待来访。(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形势,组织开展信访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四)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向区属相关单位交转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五)负责外地在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本区综合协调工作。(六)组织协调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突出信访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八)承担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九)负责指导本区信访工作。承担对本区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职责,组织指导协调、推动本区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十)负责征集、处理群众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794.51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下降0.3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69.83万元,比上年减少5.76万元,下降0.74%

1.财政拨款收入769.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9.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75.77万元,比上年增加1.75万元,增长0.23%,其中:基本支出720.8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2.92%;项目支出54.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794.39万元,比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0.0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5.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1.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23%;教育支出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53%;卫生健康支出56.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9%住房保障支出99.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98.32万元,2024年度决算52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7%。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98.32万元,2024年度决算51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2%。主要原因:由于行政在职人员经费(四险)中的医疗保险需要做支出功能科目的调整,由2010301-行政运行调整到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信访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聘请第三方力量提供前置化解服务。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86万元,2024年度决算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86万元,2024年度决算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7%主要原因:实际组织培训邀请外部讲师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05.03万元,2024年度决算9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5.03万元,2024年度决算9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3%。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出,实际发放保险金额少于预估金额。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由于行政在职人员经费(四险)中的医疗保险需要做支出功能科目的调整,由2010301-行政运行调整到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01.03万元,2024年度决算99.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7%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1.03万元,2024年度决算99.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7%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20.8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84.86万元、津贴补贴342.79万元、奖金45.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8万元、住房公积金52.40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4.03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1.94万元、维修(护)费0.53万元、培训费0.6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8.77万元、福利费6.40万元、其他交通费1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20.83万元、奖励金0.1万元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0.96万元,比上年减少5.23万元,减少原因:压缩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在政府办公区办公,国有资产在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核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4.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信访事务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一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0个。下设综合调研科、办信科、接访科、复查科、排查督查科五个科室。

主要职能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政策措施。(二)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提出涉及本区的信访诉求,办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接待来访。(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形势,组织开展信访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四)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向区属相关单位交转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五)负责外地在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本区综合协调工作。(六)组织协调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突出信访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八)承担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九)负责指导本区信访工作。承担对本区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职责,组织指导协调、推动本区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十)负责征集、处理群众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统一部署,我单位充分认识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着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根据业务科室需求,对拟开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需求、绩效目标的科学性、资金额度的合理性进行深入分析。依据项目合同与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进度与财政进度并行,高效利用财政资金。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79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739.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55.05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77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84万元,项目支出54.9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64%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结合2024年度的绩效目标,该年度基本完成既定的产出目标,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接访大厅办公设备升级、“智慧信访”系统运维、宣传活动及党建活动的开展等工作。⠂༯span>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区信访办完成了接访大厅办公设备升级工作,提高了接访效率和质量。上勤人员就餐费用的及时支付获得了服务对象的满意,党建经费的使用保障了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及活动开展所需,信访工作经费的使用维持了区信访办的日常运转。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办单位严格按照《区信访办财务管理制度》开展日常工作。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资金使用合规且具有安全性,超过1万元的支出均需通过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支付。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本单位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负责会计方面的相关工作。

2.资产管理

本单位资产统一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进行统管。

3.绩效管理

本单位绩效由综合调研科具体负责,分管财务的主管领导进行分析把关,单位一把手统筹指导。

4.结转结余率

年末,结转结余24.68万元,结转率为3.42%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全年预算数794.51万元,资金总体支775.7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2.36%。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2025年,区信访办2024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8,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54.93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20.9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单位自评项目7个,涉及金额34.03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7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单位由于编制情况等原因,未能设立专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专业知识受限的情况,同时,工作人员缺乏面对突出情况的能力,面对临时项目的处理能力较弱。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工作人员在具体业务工作和政策把握上不够深入和细致,对预算编制与实际项目实施的把控力度较差。

(六)措施建议

1.加强统筹规划

加强对资金量大的经常性项目的统筹和计划,提升2025年度的预算执行进度和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实现编制部门预算时制定的绩效目标。

2.加强财务业务学习

督促财务工作人员加强日常学习,充分把握财政规定、最新要求,提高项目资金支付效率。

3.加强过程监管

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过程监管,把握支出进度和时间进度,对支付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预警和提醒。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信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在反映社情民意、汇集意见建议、分析稳定风险、评估政策得失上具有独特优势。为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效率,推动信访信息系统智能化升级,区信访办在2020年开展了“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构建符合丰台区特点的“智慧信访”应用平台,实现数据资源更详实,化解矛盾更主动,处理突发事件更迅速,辅助领导决策更有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目标。2022年根据使用过程中的问题,相继开展了信访办“智慧信访”系统迁移项目以及信访办“智慧信访”系统增置设备项目,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作出了必不可少的贡献。2023年3月,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信访办需完成整体搬迁工作,为顺利将区信访办原办公地址的智慧信访系统整体迁移至新办公场所

丰台区信访办“智慧信访”系统2020年11月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免费运维叁年,到2023年11月底结束,自2024年开始将提供有偿技术服务,全年收取运维费20.9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绩效目标为对“智慧信访”系统进行高效运维,为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开展绩效评价有利于掌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环节的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后达到的效果与预期效果之间的差距,有利于对年初预算使用的整体把握,确保项目开展取得的效果,为下次项目的开展提供辅助依据。

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信息化项目的主要使用科室、财务人员、办领导及区级领导。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评价原则,评价方法采取谈心谈话的形式,掌握实际使用的工作人员对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的使用体会,并通过填写绩效指标打分表的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整体评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监控数量满足办公所需

全覆盖

质量指标

视频监控画质清晰

满足工作所需

时效指标

故障响应及时

8小时内及时回应

成本指标

项目总支出在预算内

20.9万元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及时掌握重要点为信访秩序情况

维护政府门前秩序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满意度90%以上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5年年初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分管科室工作人员,就“‘智慧信访’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进行评价,随后通过召开全体会的时机,向全办工作人员进行项目实施情况的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监控数量满足

办公所需

全覆盖

完成

指标

20

20

质量指标

视频监控画质清晰

满足工作

所需

完成

指标

20

20

时效指标

故障响应及时

8小时内及时回应

完成

指标

20

20

成本指标

项目总支出

在预算内

20.9万元

完成

指标

10

1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及时掌握重要点为信访秩序情况

维护政府

门前秩序

完成

指标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满意度90%以上

完成

指标

10

10

总分

100

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符合国家大政方针,智慧信访系统的使用,有利于信访办及区领导及时掌握信访人员的动态,为排查化解重点矛盾起到了坚实的作用。

2.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由财政局、科信局进行把关,确保了项目的有序开展,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

3.项目产出及效益情况

智慧信访系统的使用,简化了工作人员的操作流程,减轻了工作人员的业务压力,“智慧信访”进行运维,能够发挥系统潜力,使办内工作人员及领导能够及时掌握上访人的实时动态。同时,工作人员可以减少受故障因素的影响,持续使用智慧信访”综合应用平台,及时将上访信息进行传递电子显示屏的设立,可以通过滚动播放宣传教育片的形式,向上访者提供最新,最权威的信访政策,措施,受理项目等内容,减少上访者因不了解相关政策而往返跑路的次数,进一步提升信访服务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执行期间的管理。单位由于编制情况等原因,未能设立专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专业知识受限的情况。

(六)有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绩效评价方面的培训。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1 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 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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