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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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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含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医疗保障科、医药服务监管科。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待遇规定,拟订本区医疗保障相关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预算、管理及拨付工作。

3.组织实施本市公费医疗政策,承担本区内中央在京机构公费医疗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工作。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4.组织本区内医药机构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执行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等工作。

5.负责本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药事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本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8342.04万元,比上年减少3911.36万元,下降31.9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073.87万元,比上年减少3990.65万元,下降33.08%。

1.财政拨款收入8073.8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73.8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019.59万元,比上年减少3966.97万元,下降33.09%,其中:基本支出3324.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45%;项目支出4695.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42.04万元,比上年减少3911.36万元,下降31.92%。主要原因:以前年度医疗费用相关支出大幅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19.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教育支出3.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3%;卫生健康支出7115.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73%;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住房保障支出507.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32万元,2024年度决算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

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2万元,2024年度决算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主要原因:年中增加党建活动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14万元,2024年度决算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14万元,2024年度决算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5%。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91.81万元,2024年度决算37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91.81万元,2024年度决算37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造成养老保险等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437.70万元,2024年度决算711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7%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4.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年中增加以前年度医疗费用相关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743万元,2024年度决算295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0%主要原因: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功能分类调整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医疗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25万元,2024年度决算18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9%主要原因:项目实际人数比预期人数少。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335.01万元,2024年度决算376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7%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功能分类调整。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年中增加接诉即办工作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12.45万元,2024年度决算50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0%。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12.45万元,2024年度决算50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0%。主要原因:人员变动造成住房改革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324.5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未发生。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00.54万元,比上年增加7.52万元,增加原因:物价水平上涨导致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3.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5.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4.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6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443.8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部门非日常运转的一般性管理工作。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货币补助。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北京市丰台区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待遇规定,拟订本区医疗保障相关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预算、管理及拨付工作。

3.组织实施本市公费医疗政策,承担本区内中央在京机构公费医疗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工作。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4.组织本区内医药机构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执行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等工作。

5.负责本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药事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本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同时申报。编制绩效目标时,按照确定项目成果、分解细化指标、设置指标值的三个步骤,逐步分解设置绩效目标。2024年确立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遵照围绕市区工作及重点任务,继续深化医疗保障改革,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做好各类人员医疗待遇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医疗保障保基本、兜底线作用。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宣传医保政策,持续完善服务网络,提升医保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基金监管提质增效,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基金源头防控,打击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855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3380.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5179.28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801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4.51万元,项目支出4695.0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3.69%。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达到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管理、医保经办服务、医药服务监管等工作设定的数量目标。

(2)产出质量

完成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管理、医保经办服务、医药服务监管等设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3)产出进度

推进项目执行,按项目执行进度支付资金,保障资金执行进度。

2.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医保局的指导支持下,我们坚持全面发展、系统发展、融合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政治建局、改革强局、人才兴局、依法治局思路,紧紧围绕国家、北京市医疗保障重点任务,聚焦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团结一心、实干为先,全力保障医保待遇,不断强化基金监管,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圆满完成改革任务,为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企业和参保人提供了高效、优质的医保服务,推动丰台区医疗保障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

3.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金总体支出801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4.51万元,项目支出4695.0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3.69%。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财务制度完整健全,财务工作执行财务制度,注重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遵守财经纪律,开展预算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支出,资金使用合规合法。预算执行中没有发生资金被挤占、挪用、虚报财政资金的现象。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对取得原始凭证严格审核,确保项目、金额真实准确,会计基础信息和数据完善,能够全面反映财务信息。

2.资产管理

加强资产管理,没有对外投资行为,没有出租出借资产,新增资产按要求配备,资产使用规范,资产调拨和处置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3.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做到全覆盖,做好事前绩效目标设定、事中绩效目标跟踪、事后绩效目标评价,绩效评价覆盖全部项目。

4.结转结余率

2024年度结转结余率为3.77%。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预决算差异率为0.18%。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分数为96.01分,总体评价等级为优。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门绩效评价指标权重分分配待完善,权重分配缺乏科学依据,目前产出指标的指标权重多为平均分配,可能导致重要项目对应的指标权重设置过低,评价结果不能真实反映部门重点工作和实际绩效水平。主要原因是在确定指标权重时,多依赖经验判断,难以全面考虑各指标间的相互关系及对部门整体绩效的实际影响程度。

(六)措施建议

在绩效目标设定阶段,要深入了解医保年度重点工作及业务流程,沟通预期工作目标及阶段性重点任务等,明确年度重点项目及其对应的重点指标。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充分论证重点项目立项的量化指标,对于定性指标也要争取设定可以量化的标准。在部门绩效目标设定阶段,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增强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为加强区级医保部门能力建设,北京市财政局下达了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根据财政局和医疗保障局文件要求,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主要用于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目录实施监管等方面工作。

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下达307.3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支出307.3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项目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加强医保能力提升,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同时进一步提升综合监管、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加强医疗保障能力建设。

全年实际开展情况: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开展数据分析及现场检查等专项检查监管,锁定违规行为,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促进基金使用效率提高;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开展各主题宣传及培训活动,形象的展示医保政策,提高公众对医保的认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衡量和考核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绩效情况,了解、分析、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通过分析问题、总结经验,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的比较和分析,考核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通过查阅相关政策文件、项目绩效目标表等,了解预期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对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将反映项目完成结果的相关材料与各项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对,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分,绩效评定等级“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的决策立项符合预算申报条件,申报、批复、调整程序均符合要求。

2.项目过程情况

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年初预算批复229.12万元,实际到位率100%。20245月份下达预算78.20万元,实际到位率100%。截至12月底支出307.3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该项目支出严格执行了审批程序,无侵占、挪用情况。

3.项目产出情况

开展基金监管数据分析工作,分析定点医疗机构数量80家。组织开展医保培训2场,开展医保宣传活动2场。组织全区医保经办人员参与区级大比武知识竞赛,针对街镇和定点医药机构共组织两场决赛。在微信公众号挂接智能数字员工1个。拍摄宣传视频2个,视频拍摄内容符合要求、播放顺畅,不卡顿。项目在12月前完成。该项目资金实际下达307.32万元,已支出307.32万元,执行进度为100%。

4.项目效益情况。

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创新与实干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发展并举,医保改革任务顺利落地,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推动丰台区医疗保障事业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合理。如社会效益指标的指标值为“定性”,评估缺乏明确标准,难以精准衡量工作成效。

(六)有关建议

规范绩效目标填报,按照相关要求,合理设置绩效目标,设定可量化的指标;及时收集项目的过程及成果资料,重视项目绩效结果与社会效益,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项目评分表


项目评分表

一级

分值

二级

分值

三级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立项

5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

立项程序规范性

2

2

绩效目标

10

绩效自评落实率

4

4

绩效指标合理性

6

4

资金投入

5

预算编制科学性

3

2

资金分配合理性

2

1

项目过程

30

资金管理

23

资金到位率

5

5

预算执行率

10

10

资金使用合规性

8

8

组织实施

7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制度执行有效性

4

4

项目产出

30

产出数量

30

实际完成率

10

10

产出质量

质量达标率

7

7

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率

7

7

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

6

6

项目效益

20

社会效益

20

实施效益

10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计

100

社会效益

100

100

96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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