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
完成2025年城乡特困、低保、低收入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能力评估所需费用发放工作

日期:2025-11-27 16:10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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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2〕2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本市城乡特困、低保、低收入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所需评估费用,由老年人经常居住地区财政负担。”服务保障科现向32名评估人员发放评估劳务费共计3.02万元(税前),相关资金正在发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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