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4.负责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等管理;负责郊野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拟订本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林业苗木种子等行业管理;负责林木、绿地等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
6.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7.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本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8.负责丰台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北京市丰台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丰台区林业工作站、北京市丰台区公园管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9295.20万元,比上年减少19857.66万元,下降25.0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788.24万元,比上年减少9776.04万元,下降21.46%。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7508.06万元,比上年减少15201.01万元,下降20.91%。
1.财政拨款收入57502.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175.9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9.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26.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0.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7320.74万元,比上年减少20121.37万元,下降25.98%,其中:基本支出16341.7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51%;项目支出40978.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875.22万元,比上年减少19857.27万元,下降25.5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88.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教育支出3.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2825.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7%;卫生健康支出1109.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8%;城乡社区支出20487.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24%;农林水支出13345.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37%;住房保障支出2128.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34万元,2024年度决算1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83%。
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6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按实际需求安排工作。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34万元,2024年度决算1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主要原因:追加 2024 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4万元,2024年度决算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4万元,2024年度决算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6%。主要原因:按实际需求组织培训。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追加2024年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857.05万元,2024年度决算282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857.05万元,2024年度决算282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主要原因:非统发事业离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8万元,2024年度决算110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66.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万元,2024年度决算110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66.5%。主要原因:四险支出功能分类调整指标。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4221.9万元,2024年度决算2048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8%。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追加 2024 年丰台区接诉即办考评激励专项资金。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67.04万元,2024年度决算59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7%。主要原因:调减丰台区 2022 年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2554.86万元,2024年度决算1988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7%。主要原因:调减河西森林公园规划方案编制费、专业绿地养护费,四险支出功能分类调整指标,丰台区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管理项目(北宫国家森林公园)调整支出功能分类。
7、“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2938.2万元,2024年度决算1334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8%。其中:
“林业和草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2938.2万元,2024年度决算1334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8%。主要原因:按照实际工作进行项目调整。
8、“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252.08万元,2024年度决算212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1%。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252.08万元,2024年度决算212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1%。主要原因:调减住房补贴。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6.86万元,2024年度决算6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1%。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6.86万元,2024年度决算6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1%。主要原因:调减专职安全员(含技术、检查岗)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26.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7326.1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32.99万元,2024年度决算1732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8.13%。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2.99万元,2024年度决算1732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8.13%。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市级和发改委重点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9.0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7.1万元增加11.9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4.6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4.69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实际需求安排工作;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荷兰进行花园城市建设的交流学习,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未安排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14.3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07.1万元增加7.23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53.9万元,主要原因:林业站和绿化服务中心更新车辆,2024年度购置(更新)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60.43万元,主要原因:本级公车待报废未产生费用。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4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161.02万元,比上年增加 79.57万元,增加原因:上年年中招录公务员。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9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89.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69.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61.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0.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2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共有车辆88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5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 14864.0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森林植被恢复费:收费依据京财农【2016】2526号、收费部门市、区园林绿化局、收费标准见附件14,管理形式:缴入地方国库。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应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反应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出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以上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兴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在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3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二)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一)财务管理
(二)资产管理
(三)绩效管理
(四)结转结余率
(五)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五、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措施建议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4)负责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等管理;负责郊野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拟订本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林业苗木种子等行业管理;负责林木、绿地等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
(6)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7)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本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8)负责丰台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北京市丰台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情况
(1)全面推进绿化美化建设
全力推进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加快推进丽泽金融商务区公共绿地建设;多措并举推进南中轴地区建设;稳步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
(2)高标准开展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全面建立林长制;持续做好园林绿化资源养护管理;密切关注林木有害生物防控和林保工作;精准分析研究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指标;严格依法行政;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全力推进群植绿化和环境保障工作;持续提升公园行业管理水平。
(3)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百姓关切的民生实事和热点问题。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依据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丰办发〔2019〕42号)确定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结合我局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政策要求以及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设立,反映我局使用部门预算资金在年度履职中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目标设立从机构运行保障、林地行业管理、公园行业管理、城乡绿化美化管理、林业防灾减灾、资源行业管理、法制保障管理、监督检查管理、规划发展管理、财务统计管理等方面出发,旨在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突出抓好重点绿化美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区园林绿化资源管理,以优美的绿化环境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1)2024年度预算和决算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2024年收入预算(调整后)65,989.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6,87.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2,4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33.80万元,其他收入6.00万元),动用上年结余2,302.62万元;支出预算(调整后)65,98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1.82万元、项目支出47,813.0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25.01万元。。
2024年决算收入59,295.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508.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175.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26.11万元,其他收入6.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787.14万元;本年决算支出59,29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1.76万元、项目支出40,978.9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74.46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
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的相关预算,也未发生相关费用;因公出国(境)费追加预算4.69万元,实际支出4.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批复金额107.1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60.43万元。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2024年我局产出数量基本完成年初预期指标,主要具体情况如下:
(1)全面启动花园城市建设。制定印发《丰台区花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成功举办“北京 丰台花园城市建设大会”。选取花卉历史浓厚的草桥地区为试点,重点打造花园式街区样板1.18公顷,城市画廊5条,年内完成主体。建设靓丽的城市景观廊,主要围绕丰台科技园建设城市画廊5条、林荫路6条,完成玉泉营桥、马家楼桥等51处桥区立体绿化。完成《丰台区绿道系统规划》和《丰台区绿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启动西山永定河文化带森林步道、西山永定河绿道、城市公园环联通绿道丰台段项目前期工作。
(2)持续推进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统筹推进公园剩余待拆迁腾退区域实现,谋划生物多样性片区建设项目784亩,包含拆迁腾退面积423亩、林地改造面积361亩,已初步完成市园林绿化局方案审核,拟由首农集团和义农场为主体年内完成项目申报。完成南森观景台建设,构建起小龙河至大泡子水循环系统,湿地景观逐步显现。
(3)高标准实施丽泽商务区绿化。丽泽滨水公园(二期)景观完成建设并对外开放。城市运动休闲公园三期纳入储备并深化方案。城市运动休闲公园(一期、二期)配套建筑项目、城市运动休闲公园(三期)加快设计方案深化完善和前期手续办理。
(4)开展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平原重点区域造林2.9公顷完成种植;怪村郊野公园34.24公顷建设过半;启动北宫低空经济产业园周边绿化提升项目一期33.54公顷建设;康馨城市森林公园10.5公顷年内完成主体;留白增绿1.61公顷完成绿化任务;揭网见绿完成77.43公顷,完成率131.24%,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小微绿地19处4.5公顷和绿化代征地5.13公顷年内完成主体;完成铁路沿线综合整治绿化提升任务47公里;建成无界公园8个。
(5)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完成生态林林分结构调整163.3公顷、平原生态林保育小区3处、森林经营示范区2处,绿隔公园自然带建4处;实施北宫镇中华名枣园小微湿地修复项目1公顷;对北天堂、晓月2处郊野公园进行提升改造,年内完成主体;完成翡翠山、青秀城代征地、玉泉营公园二期3处全龄友好改造18.41公顷主体建设。探索苗圃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4处保障性苗圃。
(6)推动校地合作落地见效。与北京林业大学深入沟通对接,形成并正式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花园城市建设样板等8个方面重点合作事项达成意向。首都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院在南苑森林湿地公园选址挂牌。10月16至18日,北林在我区举办全球生态治理(南森)大会,国内外嘉宾300余人出席,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候鸟迁飞、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问题,在全球生态治理领域发出中国声音。
(7)健全林长制机制。编制年度考核评价方案,优化调整网格管理体系。确定玉泉营、宛平街道为林长制改革试点街镇,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改革。建立“三级林长+两员+特色林长”的“3+2+N”模式,聘任“特色林长”175人,形成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多线发力、一贯到底的资源保护格局。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三长两员”履职情况动态管理,提升履职实效。
(8)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启动第十次园林绿化资源专项调查。积极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木有害生物防控。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监管,开展野生植物保护研究,实施陆生野生动物救助。完成并印发森林防火规划、森林防火区划分调整和网格划分,严格野外用火管控,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巡护与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森防设施设备检修和运维保障。
(9)严格行政审批与执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区重点项目,完成“多规合一”平台推送项目会商意见审核83件;共伐移林木、树木43325株,占用林地、绿地94.0928公顷。强化野生动物、森林资源安全等方面执法力度。开展绿剑、清风专项行动,对自发市场持续开展执法部门联动工作,重点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交易。
(10)优化公园管理服务。结合“每月一题”,着力解决公园配套设施不全、园区秩序管理需加强等突出问题,并与相关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形成长效治理模式。举办首届丰台区花园文化节,结合节日假期和公园传统活动,开展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游园参与体验。截止到9月底,局属6家公园累计开展活动210余场。
(11)全力推动绿化美化工作。圆满完成全国人大义务植树服务保障和区四套班子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组织。结合“党员双报到”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辖区附近公园、绿地开展开展义务植树尽责活动。截止9月底,举办近600场植树尽责活动,参与人数超5.2万人。响应全市“千家万盆”活动,依托航天园艺驿站和航天一院退休老党员队伍,推选10盆菊花摆放至长安街花坛。全力做好建国75周年、抗日战争爆发77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创建花园式社区2个,花园式单位3个,森林村庄1个。
(12)推动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丰台区花卉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和《丰台区促进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为产业发展提供遵循和保障。统筹推进国际花卉科创中心项目相关手续,启动收储程序,设计方案国际征集已发布方案征集公告。同步谋划了南森西花片区“FOD”示范区项目和国际花卉科创中心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市级政策及资金支持。结合全区产业资源和文化活动,积极谋划第二届花卉嘉年华丰台会场相关活动。
2.产出质量
2023 年度我局实施项目基本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露地花卉布置技术规程》《北京市城镇园林绿化养护预算定额》《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 212-201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GJJ75-1997)、《园林绿化种植土壤》(DB11/T864-201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 213-2016)、《城镇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埋地排水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223:2007)、《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七册)、《建筑给水与排水设备安装图集》等相关规范完成。
3.产出进度
2024年度我局各项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基本按照年度计划、预算批复要求、合同约定规定时间完成,在“2024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按照财政局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了年中绩效调整,及时跟踪项目支出进度,有效提升了本年产出进度。
4.产出成本
2024年我局部门整体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部门支出决算数57,32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1.76万元,占支出数的28.51%;项目支出40,978.98万元,占支出数的71.49%。同时,我局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办法》《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成本采取控制措施,控制基本有效。
2024年度公用经费决算数1,161.03万元,同比2023年1,081.60万元,增加79.43万元,公用经费有待进一步控制。
(二)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024年项目实施能够使固定资产持续发展,城市公共绿地园林植物正常生长,提升植物本身价值,同时通过开展留白增绿建设工程,提高区域环境,带动区域投资,提升区域价值。
2.社会效益
2024年通过留白增绿、小微绿地、城市专业绿地养护、全龄友好型公园建设、公园改造提升等工程建设,为市民提供了较好的园林景观,实现公园道路、场地全覆盖,保障公园正常运行、提供更好的休憩场所、提高居民幸福指数。通过丽泽金融商务区核心区绿地项目实施改善了丽泽金融商务区区域环境,提高了丰台区景观绿化水平及居民生活质量,促进了丽泽区域经济发展,满足了周边人群休憩的需要。
3.环境效益
2024年通过城市专业绿地养护,保证丰台区城市专业绿地982.97公顷景观效果,让植物正常生长,改善城市热岛效应、降低PM10和PM2.5污染情况,改善环境;通过留白增绿、小微绿地登建设工程,改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绿地美化环境、降低风沙、吸尘降噪、涵养水源等多种作用;通过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城市运动休闲公园建设,植被结构形成多树种、多色彩、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植被的生态效益会大大提高,释氧固氮、蒸腾吸热、杀菌、减污、滞尘能力显著增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通过全龄友好型公园建设、纪家庙花园建设、西四环南路街边公园、久敬庄公园改造提升等工程,为市民提供了较好的园林景观,提供更好的休憩场所、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4.可持续性影响
2024年通过留白增绿、小微绿地、城市专业绿地养护、全龄友好型公园建设、公园改造提升等工程建设,使固定资产持续发展,园林植物正常生长,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园林景观。同时提高区域绿化面积和绿化率,促进绿化环境长可持续发展。
5.服务对象满意度
2024年我局对留白增绿、小微绿地、城市专业绿地养护、全龄友好型公园建设、公园改造提升等工程建设进行了满意度调查,结果达到预期指标值90%以上。但在满意度问卷调查的全面性、样本量及指标设定的合理性等方面,将在实践中吸取经验,不断完善和提升。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一)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我局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制定了预算、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重大资金,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平原造林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预算绩效评价等方面管理制度,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制度基本完整、合规。但缺少预算绩效全过程跟踪的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资金超过5万元(含)的单项支出,需资金须上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50万元以上的单项支出须由局长办公会研究,报党组会集体决定。政府采购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流程执行。同时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我局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结算,提高财政资金支付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制定了《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公务卡管理办法》,并设置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根据自身业务核算特点,制定了《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丰台区园林绿化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保障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资产管理
我局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购置、资产入账、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清查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严格执行,我局实物资产管理规范性较好。
(三)绩效管理
为更好地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范》,规范中明确了预算绩效评价的范围和工作流程,但对内控自我评价机构明确性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
2024年我局积极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对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管理的所有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选定“2023 年小微绿地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同步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组织对纳入绩效管理的所有项目上半年执行情况实施绩效监控,并按要求选取局内重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预算资金拨款到位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监控,提高预算执行效力和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对偏离绩效目标项目和预期无效项目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结转结余率
2024年度我局全年预算金额65,989.89万元,结转结余金额1,974.46万元,结转结余率2.99%。本年结转结余资金比去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本年结转结余资金比例仍然较大,应注重提高财政资金效率。
(五)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度我局年初预算金额72,506.42万元,决算金额 57,320.74万元,年终决算小于年初预算,差额为15,185.68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总额的20.94%。部门预决算差异率控制在市级平均差异率(28.3%)内,但本年预决算差异率仍然存在一定提升空间,进一步注重预算编制准确性。
五、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度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0.03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17.43分、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54分、预算管理情况18.6分,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具体评分情况见附件。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得分 |
预算执行 |
20 |
17.43 |
整体绩效目标实现 |
60 |
54 |
预算管理 |
20 |
18.6 |
综合得分 |
100 |
90.03 |
绩效评定级别 |
优秀 |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整体规划不够充分,决策科学性不足。项目启动前缺少具体内容的前期调研及必要性论证工作,延续性项目缺少对往年实施情况和资金投入情况的总结分析,新增项目缺少前期需求及必要性的相关论证资料,不利于项目的统筹管理与协调。例如:项目决策依据不够充分,项目论证及前期需求调研不足,使用报送上级部门的批复来代替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不够合理;部分项目作为政策性延续项目尚未建立储存服务体系,立项环节未见对以前年度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及分析。
2.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程度不足。项目预算申报细化、量化不足,难以完整、全面反映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及测算,采购类项目、委托服务类项目缺少测算标准及预算依据;部门整体预算调整率较高;预算申报与实际执行存在偏差,未能及时、规范的履行预算调整环节;测算依据不明确,重大支出项目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资金分配合理性缺少支撑。
3.总体实施方案完整性不足,项目管理过程不够严谨。一是缺少实施主体层面的实施方案。部分项目实施方案,仅为简单罗列,针对项目整体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资金分配、进度安排、风险预估与防范、过程监督检查等要素均不统一、完整、明确,未能体现项目的统筹安排。涉及部门整体的工作方案部门任务分解、资金分配与各科室的对应关系不清晰;未提供详尽的各项工作计划、政府采购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性不够,重点工作流程、组织分工、进度安排、资金分配、质量保障措施等不够清晰,具体工作的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不够清晰。二是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合同执行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存在合同要素不完整的情况,缺少签字、日期等基本要素,合同约定内容较为简单,不利于对服务单位的监管工作,合同履约存在潜在风险。三是项目留痕资料不足,过程管理不完善,例如:第三方机构遴选过程性资料不完善,如询价、比价、遴选、选定等;过程管理资料不完善,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归集提供不齐备,在项目结束时未见监理总结报告等。
4.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有待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全面性、细化程度不足。部分项目产出数量指标未对应项目内容进行设置;产出质量指标未明确相关质量规范要求;产出时效指标未按关键时间节点进行分解;产出成本指标未细化分项成本;部分项目未设定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相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普遍为定性描述,缺少量化指标。
5.绩效管理意识较为薄弱,效果呈现不够完整。一是部分项目成果资料不够齐备,存在资料归集不够完整、阶段性工作体现不够充分等问题,未能充分体现部门履职履责效果。相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缺少同比、环比的数据分析,绩效完成情况的量化可衡量性不足。二是部分项目未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各项目开展工作能够得到群众的普遍满意,但未见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缺乏相应调查资料及数据分析,未能充分体现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否达到预定目标。
六、措施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项目立项决策管理
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合理整合专项涉及的整体内容,强化项目立项决策管理。及时编制专项发展规划,完善前期需求论证和可研分析,合理划分部门正常履职和特定项目内容的边界,厘清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的界限、延续性项目和临时性(新增)项目之间的内容及界限,对于同类项目进行统筹整合管理;加强部门工作的统筹和战略规划,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领部门工作及履职,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的合理性。
(二)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建议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率。针对各个项目的内容明确各个项目前期需求的必要性和项目执行的内容,预算申报时细化预算执行内容,明确测算依据,以保障准确呈现机构运行保障成本;在充分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将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为重点项目,为合理预算奠定基础。
(三)完善部门项目管理,提升项目执行的规范性
建议完善项目管理,进一步提升项目执行的规范性、有效性。及时编制细化的项目实施方案,结合项目具体实施内容明确分工、合理组织,依据项目内容进一步制定细化的项目实施计划、招投标工作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有效推进项目实施进程;注重项目过程管控提高管理水平,对于服务类及货物类项目及时验收,做好管理留痕;加强合同管理、合同文本的规范性,保证合同形式和实质都满足内控规范要求,合理设置合同条款,强化合同履行全过程监控。建立健全采购规范管理制度,结合政府采购法的总则及立法目的,完善采购管理和合同管理,加强成本控制,规范询价比价并保留必要的过程资料。
(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责任意识
建议研究制定绩效目标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加强对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刚性约束,不断规范编制行为,强化预算部门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增强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改变部分单位“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及指标。绩效目标设置应符合相关政策及规划要求,紧扣部门工作职能,突出核心业务。健全共性的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保证绩效目标描述清楚、指向精准、指标科学、易于衡量,指标值的设定绩效指标应以定量指标为主,要在考虑可实现性的基础上,尽量从严、从高设定。
(五)重视绩效成果收集,持续推进项目绩效的改善和提升
加强项目绩效成果的收集,通过对可以反映项目实施情况的相关数据进行横向、纵向的对比分析,充分反映年度实施情况,充分展现项目年度绩效成果、效益。重视满意度调查工作,科学合理设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体系。重点项目需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调查对象的不同,合理设计调查问卷,同时开展满意度调查情况分析,提高满意度调查结果的客观性,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持续改进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主管部门 |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 |
项目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 |
项目名称 |
2024年留白增绿建设项目 |
评价部门 |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 |
参与评价 中介机构 |
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二)项目绩效目标 2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3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3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7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8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9
(一)项目决策情况 9
(二)项目过程情况 10
(三)项目产出情况 10
(四)项目效益情况 11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
六、有关建议 12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2
八、附件 13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
2024年留白增绿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增强部门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等文件规定,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以下简称“丰台区园林局”)“2024年留白增绿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加强城市修补,坚持‘留白增绿’,创造优良人居环境”、“通过腾退还绿、疏解建绿、见缝插绿等途径,增加公园绿地、小微绿地、活动广场,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游憩场所”。根据《关于印发“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京绿办发〔2024〕38号)文件精神,确定丰台区2024年留白增绿建设任务1.61公顷。其中:1.48公顷通过该项目单独立项实施、0.13公顷与城市绿化项目统筹实施。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该项目共涉及4处公园绿地1.48公顷,栽植乔木499株、灌木713株。进行土地平整并配套灌溉、照明及作业道铺装、景观小品(挡墙、护栏、花池、遮阳篷等)、设施等工作(座椅、垃圾桶)。通过“留白增绿”,为丰台区老百姓提供更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提升人民绿色福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好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向着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迈进。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
该项目预算批复为420.52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20.52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预算使用情况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20.52万元,实际支出420.5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加快实现留白增绿图斑范围内的绿化建设,2024年丰台区预计完成留白增绿建设面积1.48公顷。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该项目评价目的为: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总结和分析项目资金的实施效果,检验财政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三是为丰台区园林局以后年度相关项目提供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该项目为2024年留白增绿建设项目,预算资金420.52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评价工作组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公众评判法、比较法和因素分析法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工作组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原则,结合项目特点,统一确定了绩效评价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评价指标体系
主要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满分为100分。一是决策指标(10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二是过程指标(20分),主要评价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三是产出指标(40分),主要评价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四是效益指标(30分),主要评价实施效益和满意度等内容。
3.评价方法
①查阅资料
工作组在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通过网络、专家以及与项目相关单位、主管部门沟通等多种途径,查阅了国家、市区相关的行业规划、文件、政策,以及公共财政在该项目领域的支持范围及方式等相关资料。
②专家咨询
工作组通过多种渠道聘请了绩效管理、财政财务、业务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了评价专家组,对项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邀请专家评价组作为绩效评价组成员,参与、指导事后绩效评价工作;通过电话、邮件、会议等多种方式了解项目情况。
③沟通项目情况
工作组多次通过网络及电话方式与项目单位沟通,听取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目标、预算构成及实施方案,收集2024年度项目申报、论证等资料,并针对审阅资料和专家提出的疑问点与项目单位进行全面沟通。
④召开正式评价会议
工作组于2025年7月1日召开了正式评价会,与参会人员对项目资料进行集体审阅、充分讨论,集中发表了对该项目事后绩效评价的意见和建议。
4.评价标准
项目综合评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之间为良好,60—80分之间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主要程序如下:
(1)组建评价工作组、遴选专家
按照项目单位的工作要求和该项目特点,成立了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遴选相关业务专家、绩效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共5名组成专家组。评价工作组对每名成员的职责及分工进行了明确,并对工作组全体人员和专家进行了培训。
(2)收集资料
评价工作组收集相关资料并听取项目单位的工作汇报,并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对缺失的资料要求项目单位及时补充;对重要的和存在疑问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核实确认。
(3)研究制定指标体系
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评价专家共同细化评价指标,明确评价标准,最终确定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4)筹备和召开专家评价会
评价工作组会同项目单位完成评价会的资料准备工作,并于2024年7月1日召开专家评价会。评价会上,专家与项目单位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对该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和打分,并出具评价意见。
(5)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组在专家评价会结束后,汇总专家打分和评价意见,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的撰写工作。经与项目单位沟通反馈后,形成评价报告终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4年留白增绿建设项目综合得分85.26分,其中,项目决策8.00分、项目过程17.00分、项目产出35.04分,项目效益25.22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24年留白增绿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得分 |
项目决策 |
10.00 |
8.00 |
项目过程 |
20.00 |
17.00 |
项目产出 |
40.00 |
35.04 |
项目效益 |
30.00 |
25.22 |
综合得分 |
100.00 |
85.26 |
绩效评定级别 |
良好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分析
该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京绿办发〔2024〕38号)文件确定的建设任务立项,项目实施中,将其中的1.48公顷做为该项目单独立项,0.13公顷与城市绿化项目统筹实施,立项依据充分,但决策程序规范性有待提升,未见对建设任务进行分配及地块选择的相关统筹决策信息。
2.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项目设置了年度总体目标,并细化分解了各项指标,项 目绩效目标较为合理,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较强的相关性,绩效指标根据工作任务及预算设置了可评价的指标值,但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和可量化性不足,质量指标未明确该项目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时效指标设置为“建设期限:一年内”未明确项目实施关键时间节点;效益指标均为定性指标,指标设置的可量化性不足。
3.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按照《关于加快2018年“留白增绿”工作的通知》(京绿办发〔2018〕25号)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编制预算,经丰台财政局预算评审后,确定项目资金,项目方案经过专家论证,预算与项目内容较为匹配,资金分配与审定预算相匹配。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预算批复为420.5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共支出420.5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经查阅项目支出凭证等资料,项目资金按照预算批复以及合同规定范围支出,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问题,资金拨付经过丰台区园林局内部审批,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为规范项目管理及实施,丰台区园林局建立了较为的全面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项目组织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包括《丰台区园林绿化局财务管理制度》《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关于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绿化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重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等。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上述制度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较为规范,但该项目实施方案缺少项目组织管理方面的内容,对项目的统筹管理不够完善,项目过程管理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情况分析
该项目按年初计划完成留白增绿建设任务1.48公顷。
2.产出质量情况分析
2024年该已完工,并通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验收,建设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满足验收标准。
3.产出时效情况分析
2024年该项目于2024年11月20日竣工验收, 于2024 年内完成。
4.产出成本情况分析
该项目实际支出420.52万元,项目实施中采取了一系列成本控制措施,在前期通过了项目预算评审,项目预算较为合理,项目竣工后进行了结算评审,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四)项目效益情况
1.实施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增加了绿化覆盖率,提高城市景观效果,有效改善项目区周边的综合生态环境,提升绿化美化水平,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进一步改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丰富和增强林业的公益性社会服务功能,为统筹城乡发展奠定建设的生态基础。但建设项目的移交、管护等信息不够充分,效益实现情况的资料归集存在不足,产出的效果呈现不够充分。
2.满意度分析
经沟通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周边居民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整体满意度为90%,未达到预期目标95%的满意度,且未提供满意度调查相关资料,支撑依据不足。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施中严格遵照区园林绿化局相关财务制度以及绿化 工程、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规范项目的实施细节,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留白增绿建设项目,经专家论证后实施,执行中及时留存过程管理相关记录材料,确保经费的支出合法、合规,项目完工后组织四方验收,对成果进行逐一考核和评审,保障项目质量符合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决策程序规范性有待提升,未见对建设任务进行分配及地块选择的相关统筹决策信息
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和可量化性不足,质量指标未明确该项目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时效指标设置为“建设期限:一年内”未明确项目实施关键时间节点;效益指标均为定性指标,指标设置的可量化性不足
3.该项目实施方案缺少项目组织管理方面的内容,对项目的统筹管理不够完善,项目过程管理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4.建设项目的移交、管护等信息不够充分,效益实现情况的资料归集存在不足,且未提供满意度调查相关资料,产出效果支撑依据不充分。
六、有关建议
(一)强化项目决策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完善项目全流程决策流程管理机制,注重决策资料的完整性。
(二)建议提升绩效管理意识,科学、合理设置总体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各分项绩效指标,通过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衡量性和对项目执行的指导性。
(三)建议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强化对项目过程的管理,履行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对监理履职到位情况进行监管,完善项目执行中管理流程。
(四)建立满意度调查管理机制,及时收集和总结项目效益成果,制定后期管护方案,以保障财政资金投入的持续效益。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八、附件
附件1:指标体系
附件2:专家汇总意见书
附件1:指标体系
附件2:专家汇总意见书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 “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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