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玉泉营街道办事处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主要职能。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玉泉营街道工作委员会(简称玉泉营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玉泉营街道办事处(简称玉泉营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党委、政府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行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玉泉营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是:
(1)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决定,领导本辖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讨论并决定本辖区重要事项,统筹推进文明街道、活力街道、宜居街道、平安街道建设。
(2)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良好的政治生态。
(3)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4)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5)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贯彻落实办法,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6)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7)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
制,建立健全本街道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8)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9)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10)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3)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5)推进社区(村)发展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村)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村)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村)治理水平。
(6)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玉泉营街道党工委、玉泉营街道办事处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本街道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后勤服务、财务管理工作;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负责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支持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调查,按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和监察对象处分事项;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对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或撤销作出决定,调动或指派下级党组织负责人,配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深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负责创新城乡基层党建工作机制,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本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人员的任免和考核奖惩提出意见;负责综合执法派驻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统筹编制外各类人员的管理;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街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做好“扫黄打非”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做好辖区内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推进街道协商民主建设;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组织建设;负责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和社区妇女组织建设。
(3)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在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期保障辖区公共安全;加强街道综治中心工作平台建设,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动员、组织辖区内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处理信访请求,办理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检查信访请求的处理和信访事项办理意见的落实;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制工作;负责征兵、民兵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消防安全、防汛抗洪、交通安全、地下空间治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及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防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4)城乡管理办公室。配合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控制违法建设工作;协助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的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执法工作;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建立“街长”、“巷长”制,创建文明示范街巷;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管理、节水、园林绿化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开展小广告清除与市容保洁工作,组织群众做好扫雪铲冰工作;负责城市照明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检查地下管线保护工作;配合做好供热采暖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机动车停车管理和非机动车管理工作;按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利用居住区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组织实施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做好农业、林业、水务、畜牧 产业等相关工作以及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5)社区建设办公室(统计所)。负责对居(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指导社区服务站工作;管理居民委员会工作经费、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负责社区(村)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组织收集社区(村)居民和辖区单位的需求、诉求并向区政府反映;依法承担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组织协调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工作;支持和协调本辖区社区(村)科普活动;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统筹全民健身工作,参与建立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组织实施本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和各种普查、专项调查工作;协助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6)民生保障办公室。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就业援助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城乡就业失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见义勇为等相关工作;依法协助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综合协调社区(村)卫生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精神障碍的预防、康复及帮助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除四害工作,做好控制吸烟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本辖区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救助工作;依法履行拥军优属的职责;负责收集、统计因自然灾害死亡、失踪人员的数据和信息;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复核、分配及房屋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基本便民商业服务在城市社区全覆盖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配合民政部门与毗邻的街镇共同管理本行政区域界线。
(7)纪工委(监察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5435.86万元,比上年增加2049.71万元,增长8.7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630.79万元,比上年增加3883.24万元,增长18.72%。
1.财政拨款收入24630.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5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3.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5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968.17万元,比上年增加1961.31万元,增长8.52%,其中:基本支出7384.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58%;项目支出17583.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435.24万元,比上年增加2049.7万元,增长8.76%。主要原因:马草河沿线片区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资金和草桥-花卉大观园区域活力中心建设项目经费分别追加预算2631.13万元和1675.71万元,两个基建类项目用于民生领域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89.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9.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50%;国防支出1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科学技术支出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4.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3862.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47%;卫生健康支出2407.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4%;节能环保支出54.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2%;城乡社区支出12001.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07%;农林水支出1261.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5%;住房保障支出709.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411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7%。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348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9%。主要原因:分别减少了“行政运行”(项)和“事业运行”(项)项目预算226.20万元和170.46万元。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30.7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分别增加了“专项统计业务”(项)和“专项普查活动”(项)项目预算1.2万元和29.52万元。
“商贸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22.94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增加了“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项目预算22.94万元。
“民族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0.1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增加了“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项目预算0.16万元。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7%。主要原因:减少了“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项目预算0.01万元。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53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27%。主要原因:增加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项目预算168.26万元。
“统战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减少了“华侨事务”(项)项目预算不足0.01万元。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主要原因:增加了“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项目预算0.3万元。
“社会工作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40.17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增加了“专项业务”(项)项目预算40.17万元。
2、“国防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9.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国防动员”(款)2024年度决算19.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增加了“人民防空”(项)项目预算19.2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科学技术普及”(款)2024年度决算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4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69%。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下同)2024年度决算14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69%。主要原因:分别增加了“群众文化”(项)和“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项目预算0.5万元和54.11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3862.6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22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2%。主要原因:增加了“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项目预算24.58万元。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259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1%。主要原因:分别增加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和“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项目预算237.30万元和7.04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60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6%。主要原因:分别增加了“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和“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项目预算40.43万元和0.15万元,同时分别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项目预算8.02万元和3.21万元。
“就业补助”(款)2024年度决算11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4%。主要原因:分别减少了“社会保险补贴”(项)和“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项目预算53.74万元和12.62万元。
“抚恤”(款)2024年度决算0.1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增加了“其他优抚支出”(项)项目预算0.16万元。
“退役安置”(款)2024年度决算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5%。主要原因:减少了“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项目预算0.17万元。
“残疾人事业”(款)2024年度决算3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16%。主要原因:分别增加了“残疾人康复”(项)和“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项目预算1.75万元和16.90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4年度决算24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8%。主要原因:分别减少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项目预算23.43万元和2.57万元。
“临时救助”(款)2024年度决算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0%。主要原因:减少了“临时救助支出”(项)项目预算6.48万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24年度决算1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22%。主要原因:分别减少了“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项目预算4.00万元和7.01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2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52%。主要原因:增加了“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项目预算7.38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240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9.51%。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决算206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36%。主要原因: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项目预算1937.40万元,同时减少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项目预算2.18万元。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决算334.95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分别增加了“行政单位医疗”(项)和“事业单位医疗”(项)项目预算202.06万元和132.89万元。
“医疗救助”(款)2024年度决算0.7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增加了“城乡医疗救助”(项)项目预算0.79万元。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0%。主要原因:增加了“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项目预算1.49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5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决算5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主要原因:减少了“大气”(项)项目预算2.08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200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3%。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决算725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3%。主要原因:分别增加了“城管执法”(项)和“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项目预算1448.01万元和111.84万元,同时分别减少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和“机关服务”(项)项目预算142.15万元和93.81万元。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4年度决算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决算4306.84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增加了“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项目预算4306.84万元。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4年度决算37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69%。主要原因:增加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项目预算108.46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26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56%。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决算30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8%。主要原因:分别增加了“农业生产发展”(项)、“农村社会事业”(项)和“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项目预算67.12万元、1.2万元和12.60万元,同时减少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项目预算15.43万元。
“林业和草原”(款)2024年度决算848.2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分别增加了“森林资源培育”(项)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项目预算830.35万元和17.88万元。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2024年度决算10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4%。主要原因:减少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项目预算136.5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70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70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主要原因:增加了“购房补贴”(项)项目预算1.28万元,同时减少了“住房公积金”(项)项目预算0.1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363.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6%;其他支出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4年度决算363.44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363.44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增加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项目预算363.44万元。
2、“其他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决算1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增加了“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项目预算1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26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7384.8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45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34万元增加4.1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4.8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4.86万元。主要原因:用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因公出国;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3月3日至10日党工委书记赴法国巴黎、荷兰阿姆斯特丹进行洽谈合作和招商引资,其中国际旅费17016元,团款31569元(含住宿、伙食、公杂、城市间交通、翻译、注册保险等)等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无相关经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5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34万元减少0.7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无相关经费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59万元,主要原因:年末将司法所车辆调拨至丰台区司法局进而减少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57.81万元,比上年增加21.49万元,增加原因:招聘行政事业人员导致办公经费、其他公用经费等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38.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2.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2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街道办事处部门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942.7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 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 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 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 计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 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 出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 出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 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 部门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反映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社会工作部门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放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反映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 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 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 管理事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 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 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 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
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 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 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 员安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 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 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 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 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 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 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 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 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应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 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 单独设置箱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 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 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 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玉泉营街道办事处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主管部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玉泉营街道办事处0
被评价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玉泉营街道办事处0
评价机构:北京易财智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0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玉泉营街道办事处
二○二五年四月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玉泉营街道工作委员会(简称玉泉营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玉泉营街道办事处(简称玉泉营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党委、政府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3.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5.推进社区(村)发展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村)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村)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村)治理水平。
6.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立依据、目标与职责任务匹配情况、目标合理性等)。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结合部门职能、中长期规划、2024年工作要点、相关政策等内容进行设置的,具体内容为:在丰台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增强履职本领,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断提高执行力和政府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楼宇和产业园经济发展;突出民生保障,持续增进人民满意度,幸福感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规范建立辖区应参尽参、应保尽保人员台账,有力维护务工人员切身利益;持续健全区-街道-社区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贯彻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整体绩效目标情况,玉泉营街道办事处分几个方面对整体绩效情况进行了分项设置,分别为: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稳定经济发展。全力推进国际花卉创新中心建设,实现花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以发展“伙伴计划”为抓手,树立玉泉营地区企业形象,打造区域企业品牌,吸引更多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落户玉泉营;深化企业走访服务,充分利用“丰九条”优惠政策和“服务管家+服务包”政策,采取多种措施助力企业,为新引进企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稳固税源;不断聚焦楼宇和产业园经济发展,帮助有规划材料、手续齐备的楼宇及园区项目把握招商引资的业态,协助促进项目产业发展。
2.提升城市风貌品质。稳步推进黄土岗村回迁安置房地块(众兴花木市场)搬迁、清户和整体拆除以及西南郊冷库片区搬迁腾退工作;统筹推动世界花卉大观园周边环境、马草河沿线片区公共空间改造提升、纪家庙集租房项目建设,强化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拆违治乱工作加大力度,全力开展分类认定和拆除销账工作,完成全年拆违任务;严格落实“8平8战5强化”污染应对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工作。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汽修企业整治行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街道161条背街小巷严格采取每日“一扫二保”(一次清扫、两次巡保)的方式开展作业。充分发挥执法力量在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加大对露天烧烤、乱丢垃圾、施工扬尘、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升辖区环境秩序;开展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小区创建工作,更新密闭垃圾桶站、提升大件、装修垃圾存放点等硬件设施,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3.切实保障辖区安全稳定。深化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效果,大力推广企安安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达到部门检查率和重大隐患整改率100%;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强化社会面安保防控,建立督导检查制度,狠抓群租房整治和铁路护路工作,积极推进综合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着力做好社会面维稳;加大社会矛盾排查力度,深化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优化信访接待与处置机制,着力化解难点热点问题。
4.全面落实民生保障。持续统筹调度接诉即办工作,以党建引领建立“早接件、晚会商、专班落实、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提高群众满意率;组织建设玉泉营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开展辖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逐步推进业委会、物管会建设,建立管家沟通平台,解决小区急难愁盼问题;完成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全力落实双减政策,严格监管培训机构各类培训行为,确保辖区无证学科类培训机构动态清零;围绕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建设更加完善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落实基本便民商业服务功能城市社区全覆盖;规范建立辖区应参尽参、应保尽保人员台账,确保低保、失独家庭、特困、残疾等弱势群体应保尽保,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5.深化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建设治理。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严格督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落实;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切实发挥党建协调委员会平台作用,以推动两新组织党建有形有效覆盖;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纪律建设,切实增强党的领导能力和水平。
上述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与玉泉营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任务相匹配,目标合理,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程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25,435.859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7,816.1053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17,619.75416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24,968.166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4.861693万元,项目支出17,583.30519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16%。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2024年,玉泉营街道办事处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主要产出数量如下:
(1)制定《玉泉营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完成2024年阵地台账梳理和报备,及时更新户外、新媒体、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品等各类阵地台账,定期对精神文明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意识形态阵地开展专项检查,处理物业管理、社区治理等各类区派舆情22件,通过“丰台玉泉营”微信公众号后台解答网民诉求30余条。
(2)梳理街道基层党组织台账,督导36个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完成2名社区村党组织书记的任职。2024年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8名,完成16名预备期考察合格党员的按期转正;发挥党建协调委员会平台作用,共梳理需求清单31项,资源清单85项,项目清单35项,已完成项目15项。整合“玉泉骑手”等新就业群体服务设施、工会暖心驿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建设党群凝聚力载体,共开展活动150余次。
(3)顺利完成2024年招聘工作,共招录行政编制公务员6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人,已全部正式入职。选任正科级领导干部2人、副科级4人,职级晋升3人。加强社区村干部队伍建设,选任补齐纪家庙村党总支书记1名、万柳西园社区党委书记1名。制定《党校玉泉营街道分校2024年度工作方案》,街道层面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44次,覆盖2132人次。
(4)提升城市品质,配合北京一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花乡中部组团项目范围内的人口和地上物的数据进行了核对,黄土岗村回迁安置房地块(众兴花木市场)已完成搬迁、清户和整体拆除工作。全面推进西南郊冷库片区搬迁腾退,涉及建筑规模约22.18万平方米,腾退安置居民住户87户。严格落实“8平8战5强化”污染应对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工作,街道相关职能科室、执法队、社区(村)共出动2123人次,检查点位671个,切实取得“削峰降速”;开展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小区创建工作,分四批逐步推进,已有4个示范小区22个达标小区创建成功。更新密闭垃圾桶站26个、提升大件、装修垃圾存放点7个等硬件设施。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共组织开展周末卫生日活动29次。
(5)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张贴宣传海报780份,发放各类安全宣传提示资料1000余份,播放安全教育警示片320余人次,签订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承诺书218份,不断强化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6)利用纪家庙村老旧厂房进行标准化改建玉泉营街道综合文化中心,改造后的中心位于纪家庙地铁西侧临街,建筑面积近1300平米,内设排练室、培训教室、书画室、图书馆等设施,特殊人群活动区域等,已完成装修和图书馆的搬迁等工作,于8月份正式投入使用。组织15场辖区文化活动,尽千余人次参与。组织辖区各社区(村)累计开展92场文化活动,千余人次参与。
2.产出质量
(1)街道年度拆违任务量共计21.1万平方米,已上账约37万平方米,上账率为176%,上报拆除约21.9万平方米,拆除率为103.6%。现已销账10万平方米,销账率为47.9%。
(2)整改达标创卫问题台账 515 条,整改率 100%,全区排名第5。制发《玉泉营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区2024年“七管六清五文明”专项行动方案》,利用丰台创城APP整改247条,“文明观察团”整改问题540余条,完成整改报告14份。
(3)深化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效果,大力推广企安安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街道“企安安”在账企业3074家,部门检查率100%,企业自查率99.4%,企业法人考核模块,法人培训使用率93.98%,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3.产出进度
2024年玉泉营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融入丰台区“倍增追赶、合作发展”新格局,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经济发展、安全生产、接诉即办、增强民生福祉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如拆除违法建设、平原造林及美丽乡村绿化养护、各类补助发放等,但受外力天气因素影响,存在部分项目未完成预期情况,如社区服务空间开放式建设项目(24年社会建设市级经费)因涉及暖气改造,不能冬季施工,延期至2025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
(二)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1)玉泉营街道办事处全面落实倍增追赶,实现留区税收3.18亿元。全力推进国际花卉科创中心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51公顷,地上规划总建筑规模约10万平米,未来将建设成为集花交易、花科技、花文化于一体的最具国际气质的、科技的、文化的、多元融合的国际顶级的总部经济型绿色科创园区。以发展“伙伴计划”为抓手,树立玉泉营地区企业形象,打造区域企业品牌,于2024年6月召开“创业玉泉营”村AI+邀请赛活动,提升区域创新创业活力,吸引更多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落户玉泉营,并于活动中开展第二批加入街道企业发展联盟企业的揭牌仪式。
(2)按照丰台区“服务包”企业工作方案,落实“服务管家+服务包”机制,对街道28家列入服务包的纳税重点企业进行走访,今年已有两家注册资金1000万的服务包子公司(居然之家玉泉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花商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落地街道。紧密结合《丰台区1511产业发展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广泛宣传“丰九条”等引进企业优惠政策,积极推动16家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新引进企业服务保障工作,稳固税源。新引进3家重点企业,分别为大唐京津冀能源营销有限公司、北京慧储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创核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24年8月底,玉泉营街道办事处迁入及新注册企业540家,其中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的50家。街道目前16家楼宇产业园区入驻企业共计970家单位,平均入驻率为73%。其中国高新企业25家,专精特新企业2家。积极发展纪家庙双创园、10号线创意园等文创产业园区。持续帮助有规划材料、手续齐备的楼宇及园区项目把握招商引资的业态,协助促进项目产业发展,北京民企科创中心落地草桥丰汇中心,是北京市首个专为民营企业设立的科技创新平台。
2.社会效益
(1)2024年申请区发改专项资金用于改善世界花卉大观园周边环境,包括南四环北侧辅路附属绿地、康辛路(赵村店段)两侧附属绿地,规划面积共计约4.05万平米。打造一街一带一区的空间结构,提升整体景观风貌,串联慢行系统,展现舒朗大气的首都风貌。实施马草河沿线片区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规划面积139203平方米,已完成评审定案工作,计划对京开高速两侧绿地及马草河沿线(镇国寺北街—嘉河公园)两侧绿地进行综合治理提升,以修建亲水步道、增加健身设施、补充植物景观,打造高质量“生活+”滨水游憩空间。
(2)玉泉营街道办事处建立早接件、晚会商、专班落实、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头办件提高群众满意率。1月至9月考核期玉泉营街道共接办诉求8709件,月均968件,纳入考评总量3093件,综合成绩95.41分,排名全区第12名,其中,8月考核期直派成绩99.16分,位列全市91名,位于丰台区第3名。草桥欣园第一社区获得无诉社区6次,风格与林社区、纪家庙社区、万柳西园社区获得满分社区13次。
(3)玉泉营街道办事处统筹发展和安全,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活动,强化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强化社会面安保防控,建立督导检查制度,狠抓群租房整治和铁路护路工作,积极推进综合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对各类风险预警防范化解能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3.环境效益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开展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汽修企业整治行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道路积尘,采取深度保洁,聘请第三方公司对重点道路5.4万余平方米范围内开展机械吸尘作业,对街道161条背街小巷严格作业,督促物业加强小区内部路的清扫保洁及洒水降尘作业。严格落实“8平8战5强化”污染应对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执法力量在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加大对露天烧烤、乱丢垃圾、施工扬尘、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效提升辖区环境秩序和城乡环境建设水平。
4.可持续性影响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并执行《2024年玉泉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玉泉营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组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坚决执行中央、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整改完成42项机关问题,149项社区村问题。完成机关整改措施120条、社区村整改措施415条。巩固了主题教育的成果,切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分别做好处级领导和普通党员干部的重点学习任务分解,各基层党组织累计开展《条例》学习354次、重要论述集体学习171次、专题辅导80次、主题党日活动94次,观看警示教育186次,累计讲党课136次,多样化实现党员党纪教育全面覆盖,持续将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事业前进的动力。
(三)成本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2024年全年预算数25,435.859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7,816.1053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17,619.75416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24,968.166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4.861693万元,项目支出17,583.30519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16%。结转结余总额为467.692592万元。玉泉营街道办事处通过集体决策、政府采购等成本控制手段,产出成本控制合理。
(四)满意度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综合考核得分114.09分,综合排名第4名。其中,党的建设考核得分94.20分,分项排名第3名;高质量发展考核得分为97.16分,分项排名第17名;群众满意度考核得分95.80分,分项排名第14名。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一)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制定《玉泉营街道工委、玉泉营街道财务管理制度(审议稿)》,其中包括预算管理制度、福利费使用管理规定、机关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培训费管理实施细则、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财政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现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机关票据管理制度及规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建设较为健全,并且编制了玉泉营街道财政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资金支出流程图,但缺少绩效跟踪管理办法等绩效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制度完整性有待加强。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相关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玉泉营街道工委、玉泉营街道财务管理制度(审议稿)》等制度执行,制定了《玉泉营街道机关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玉泉营街道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玉泉营街道培训费管理实施细则》《玉泉营街道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玉泉营街道现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玉泉营街道机关票据管理制度及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预算,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严格按照丰台区财政局相关文件中批复的资金用途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情况,但部分资金拨付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够完善。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工作均能按照采购政策、《玉泉营街道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玉泉营街道工委、玉泉营街道财务管理制度(审议稿)》中玉泉营街道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实施,资金使用符合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流程。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严格现金支出管理,凡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财政授权支付公务支出项目,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确因特殊情况只能使用现金或支票的,须做到事先书面报单位领导审批。资金使用符合公务卡结算相关制度和规定。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文件要求执行,做好各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和报销手续,及时处理会计账目,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完整归集会计档案,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定期进行账目核对,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调阅和销毁符合规定,并由专人负责。玉泉营道办事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
(二)资产管理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制定了《玉泉营街道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能够做到实物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分开设置,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及时更新和维护固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不涉及资产对外投资的工作;资产经盘点,不存在因管理不当发生严重资产损失和丢失情况,不存在超标准配置资产;资产使用符合相关规范,不涉及出租、出借资产行为;2024年不涉及资产处置行为;其它资产管理制度办法执行规范。
(三)绩效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推动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北京市丰台区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丰财绩效〔2021〕2517号)、《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03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玉泉营街道办事处按照《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自评工作的通知》(丰财绩效〔2023〕1056号)要求,结合玉泉营街道办事处项目情况,于2024年7-8月,组织对129个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从预算资金执行、管理以及绩效目标完成等方面,实施半年度预算绩效监控管理。玉泉营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单位绩效监控工作,工作小组结合项目半年度绩效资料提交情况及对项目的绩效监控情况,撰写《2024年丰台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汇总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玉泉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报告》,反映各项目2024年绩效监控工作组织落实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原因分析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及时对绩效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整理,并对绩效目标偏离情况及时进行矫正。
2025年,玉泉营街道办事处对2024年度部门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5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 17,638.626392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为草桥-花卉大观园区域活力中心建设项目经费项目,涉及金额1,675.709282万元,评价得分85.30分。单位自评项目155个,涉及金额 15,962.917110万元,评价得分均在90(含)-100分。
(四)结转结余率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决算数据显示结转结余总额为467.692592万元,2024年结转结余率为1.84%,2023年结转结余率为1.62%,高于2023年结转结余率0.22%。
(五)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初部门预算金额为15,529.632998万元,年度部门决算金额为24,968.166889万元,2024年部门预决算差异率为60.78%。
五、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2.08分,其中当年预算执行情况19.63分、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55.20分、预算管理情况17.25分,绩效评定结论为“优”。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
20 |
19.63 |
98.15% |
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
60 |
55.20 |
92.00% |
预算管理情况 |
20 |
17.25 |
86.25% |
综合得分 |
100 |
92.08 |
92.08% |
绩效评定级别 |
优 |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仅明确部门工作的重点方向,缺少对目标任务的量化分解,指标的可考核程度不足。部分项目未设置数量指标,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不足,存在未设置数量指标的情况。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较为笼统,细化程度不足,不能很好的反应项目实施内容,如个别项目数量指标笼统的设置为“1家社区”,未明确项目具体实施的内容是什么,考核该项指标对于项目实施不具代表性;质量指标设置为“按标准完成建设”未体现项目实施的具体质量要求及标准,指标的量化程度、可考核程度存在不足;成本指标设置仅体现项目成本控制总额缺少分项控制金额或者单位成本情况,不利于节约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暂未结合玉泉营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建立玉泉营街道办事处绩效管理制度,对绩效目标管理、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等内容提出制度规范;尚未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3.受外力天气因素影响,存在部分项目未完成预期情况,如社区服务空间开放式建设项目(24年社会建设市级经费)因涉及暖气改造,不能冬季施工,时效指标未能在2024年底前完成,延期至2025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
4.反映部门履职效果的资料不够完整,缺少对比、分析资料,部门整体及项目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待加强,玉泉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整体暂未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部分项目存在未开展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工作不完善等现象,服务对象满意度完成情况暂不明确。
六、措施建议
1.进一步优化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根据部门职责和预算,分层次提炼部门整体目标;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设置更加贴近部门职责且具体、量化的指标。
2.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根据《丰台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丰财绩效〔2020〕37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玉泉营街道办事处绩效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建立会计核算制度。
3.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金拨付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规范支出资金使用审批单留痕。
4.进一步收集反映实施效果的支撑资料;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以服务对象现实需求作为改进部门决策与绩效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财政支出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主管部门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
项目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玉泉营街道办事处 |
项目名称 |
草桥-花卉大观园区域活力中心建设项目 |
评价部门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玉泉营街道办事处 |
评价时间 |
2025年4月 |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绩效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二)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四)项目效益情况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有关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草桥-花卉大观园区域活力中心建设项目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玉泉营街道办事处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玉泉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玉泉营街道办事处”)草桥-花卉大观园区域活力中心建设项目经费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该项目依据玉泉营街道办事处《丰台区玉泉营地区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27-2035年)》《丰台区玉泉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绩效任务书》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改造草桥-花卉大观园区域活力中心,结合区域花卉历史文化和地理位置优势,通过“一核两街多点,花卉活力飘带”产业布局,以“花街”北京花卉交易中心、“花园”世界花卉大观园、“花食”南国水乡花园餐厅、“花影”中国插花艺术博物馆为核心区域,打造高品质的运营主体、综合性的消费业态,实现花卉特色购、赏、食、玩多元融合聚集地。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玉泉营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具体实施,主要内容为改造提升南四环北侧附属绿地、康辛路(赵村店段)附属绿地、镇国寺北街附属绿地,规划面积共计约4.05万平米。改造内容包括庭院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夜景照明系统等方面,以扩大丰台区花卉特色产业影响力、培育标志性消费场景,营造美观、和谐的生态景观。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该项目申请财政预算资金1,685.194282万元,全年预算数 1,685.194282万元(含街道自筹资金9.785000万元),资金最终到位金额1,685.19428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支出1,685.194282万元,其中支出财政资金 1,675.409282万元,支出街道自筹资金9.785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草桥-花卉大观园区域活力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费、设计费、监理费、清单编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为:改造提升南四环北侧附属绿地、康辛路(赵村店段)附属绿地、镇国寺北街附属绿地,包括庭院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夜景照明系统等内容。扩大我区花卉特色产业影响力、培育标志性消费场景,营造美观、和谐的生态景观。
该项目绩效指标为:
1.数量指标:改造提升南四环北侧附属绿地、康辛路(赵村店段)附属绿地、镇国寺北街附属绿地≤3个。
2.质量指标:扩大我区花卉特色产业影响力、培育标志性消费场景,营造美观、和谐的生态景观 定性 优良中差。
3.成本指标:控制在1700万元以内。
4.效益指标:有效推动草桥-花卉大观园活力中心建设,推进重点区域景观美化、环境亮化、功能优化 定性 优良中差。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草桥-花卉大观园区域活力中心建设项目经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进一步总结和分析项目资金的实施效果,检验财政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结合项目的特点,采用案卷研究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专家评议法等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方面对本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政策研究、比较分析等多种方式开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项目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经入户调研,在征求项目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4.30分,其中:决策管理8.60分(满分10.00分),过程管理16.00分(满分20.00分),项目产出34.50分(满分40.00分),项目效益25.20分(满分30.0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推动草桥-花卉大观园活力中心建设,扩大丰台区花卉特色产业影响力、培育标志性消费场景,营造美观、和谐的生态景观。但项目内部决策审议资料呈现不充分、未提供实施方案,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项目绩效效果资料呈现不充分,绩效指标设置科学合理性不足。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
该项目依据《丰台区玉泉营地区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27-2035年)》《丰台区玉泉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绩效任务书》等文件立项,提供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8期),其中包含对该项目实施方案的研究,并且履行了玉泉营街道办事处2023年第16次、2023年第18次、2023年第31次、2024年第32次、2024年第33次、2024年第33次主任办公会,2024年第20次、2024年第34次党工委会审议,决策过程较为完善。玉泉营街道办事处三定方案中明确其职能职责有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内容,实施该项目具有职能相关性。
该项目立项依据较为充分,具有职能相关性、政策相关性以及现实需求,但暂未提供玉泉营街道办事处内部项目决策过程资料。
2.绩效目标情况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针对该项目设置了总体绩效目标及各分项指标,各项指标围绕项目主要内容进行设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合理性较好,从目标基本可了解项目整体要求。但部分绩效指标设置的细化量化程度不足,填报不规范,如数量指标设置为反向指标,仅设置了改造的绿地个数,缺少设置规划面积面积和其他细化施工内容的指标;质量指标设置为定性描述,量化程度不足,未反映各项工程质量验收、考核的标准等;未设置时效指标,无法考核项目实施过程中具体的时间节点,如采购完成时间、合同签订时间、验收时间的完成情况;成本指标仅设置了项目总成本,未根据项目的预算内容设置分项成本指标,且金额与预算申报金额不一致;效益指标量化程度不足;服务对象满意度未明确受益对象,且指标值偏低。
3.资金投入情况
该项目预算金额共计1,675.409282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其中用于工程费1,591.496394万元,设计费43.426085万元,监理费27.500000万元,清单编制费6.387802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6.599001万元,项目资金通过广联达软件进行测算,对于工程项目计取了二类费,资金投入较为合理。
评价认为,该项目立项依据较为充分,预算内容较为明确,但内部决策资料不完善,部分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不足。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玉泉营街道办事处制定了《玉泉营街道内控制度(试行)》,其中包含《玉泉营街道财务管理规定》,资金支出过程中履行了资金支出内部审批程序。
2.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按照玉泉营街道办事处内部管理制度、草桥-花卉大观园区域活力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等严格执行,成立工作专项管理小组负责项目的领导及组织工作,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组织招投标、合同签订、验收、工程结算审核等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并对第三方进行管理监督。但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项目仅提供了设计方案,未提供绩效管理方面的实施方案,对于项目组织管理方式、责任落实情况,资金使用安排、采购方式、预期风险及预警措施、考核验收程序及标准、竣工验收后的资产入账程序等均不明确,不利于指导项目实施。二是,该项目原计划改造提升南四环北侧附属绿地、康辛路(赵村店段)附属绿地、镇国寺北街附属绿地共3块,但因前期项目实施范围调整,镇国寺北街附属绿地区域调出该项目,未见调整资料,且改造两块绿地规划面积仍为4.05万平米,合理性不足。三是项目合同管理不到位,施工合同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
评价认为,该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但未见项目绩效管理实施方案,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了2处绿地改造,镇国寺北街附属绿地因范围调整调出未达成,未见调整程序相关资料。
2.产出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由玉泉营街道办事处组织区发改委、区园林绿化局,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四方验收,改造内容达到预计质量要求,取得了竣工验收记录表和结算审计报告等,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3.产出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玉泉营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绩效目标表未设置时效指标。根据提供的竣工验收记录表、合同、会计凭证等相关材料,各项工作均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按照相关计划实施。
4.产出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在预算执行方面表现良好,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体现了较强的资金使用效率。但在成本控制方面仍存在优化空间,特别是在材料采购、人力资源配置等环节尚未建立精细化的成本核算体系,导致部分支出存在节约潜力。
评价认为,该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产出数量指标未达成,未设置时效指标的问题。
(四)项目效益情况
1.实施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打造一街一带一区的空间结构,提升整体景观风貌,串联慢行系统、植入功能场地以及促进周边产业自主升级,展现舒朗大气的首都风貌。该项目社会效益良好,但效果资料仅提供了项目实施前后对比照片,缺少数据统计和细化的效果支撑资料,绩效成果呈现不充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置为“90%以上”,未明确具体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且指标值设置偏低。满意度调查资料呈现了分析统计数据和满意度调查报告,满意度达成情况较好。
评价认为,该项目具有良好的效益效果,满意度达成情况较好,但绩效成果资料呈现不充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该项目管理组织架构较为完善,成立工作专项管理组,负责项目牵头领导及组织工作,但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并对进行第三方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管,按照合同要求督促第三方单位加强作业。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该项目部分绩效指标设置的细化量化程度不足,填报不规范,如数量指标设置为反向指标,仅设置了改造的绿地个数,缺少设置规划面积面积和其他细化施工内容的指标;质量指标设置为定性描述,量化程度不足,未反映各项工程质量验收、考核的标准等;未设置时效指标,无法考核项目实施过程中具体的时间节点,如采购完成时间、合同签署时间、验收时间的完成情况;成本指标仅设置了项目总成本,未根据项目的预算内容设置分项成本指标,且金额与预算申报金额不一致;效益指标量化程度不足;服务对象满意度未明确受益对象,且指标值偏低。
2.该项目过程管理存在不足。一是,该项目仅提供了设计方案,未提供绩效管理方面的实施方案,对于项目组织管理方式、责任落实情况,资金使用安排、采购方式、预期风险及预警措施、考核验收程序及标准、竣工验收后的资产入账程序等均不明确,不利于指导项目实施。二是,该项目原计划改造提升南四环北侧附属绿地、康辛路(赵村店段)附属绿地、镇国寺北街附属绿地共3块,但因前期项目实施范围调整,镇国寺北街附属绿地区域调出该项目,未见调整资料,且改造两块绿地规划面积仍为4.05万平米,合理性不足。三是,项目合同管理不到位,施工合同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
3.该项目效果资料仅提供了项目实施前后对比照片,缺少数据统计和细化的效果支撑资料,绩效成果呈现不充分。
六、有关建议
1.建议规范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依据项目内容和相关规划、计划,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增强可考量性,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夯实基础,为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创造条件。指标设置尽量细化量化,完善改造面积方面的数量指标,且通常设置为正向指标;质量指标应进行量化,如设置竣工验收合格率及具体施工内容要达到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增加设置采购完成时间、合同签订时间、验收时间等时效指标;根据预算内容完善分项成本指标。
2.建议制定完善的项目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组织管理方式、资金使用、过程监控、考核验收程序及标准等管理环节,将责任落实到人,提高项目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建议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规范采购过程。强化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监管;加强预算管理,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强化预算约束刚性,规范预算调整程序,保障项目执行进度。
4.建议加强绩效成果的全面体现,深入挖掘、提炼取得的效果和效益,全面、系统地展示项目绩效实现情况,建议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多方面呈现项目实施效果。重视满意度调查工作,建立多角度的调查体系,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及时有效整改,提高满意度调查应用,进而提升绩效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报告是在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基础上,对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形成的。本报告的结论与意见是参考性的,仅供预算管理时进行参考,不做其他用途。
八、附件
指标体系及打分情况表
附件: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决策 |
项目立项 |
4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1.8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2 |
1.8 |
|||
绩效目标 |
3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1 |
0.6 |
|||
资金投入 |
3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2 |
1.6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1 |
0.8 |
|||
过程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到位率 |
2 |
2 |
预算执行率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4.8 |
|||
组织实施 |
10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1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7 |
5.2 |
|||
产出 |
产出数量 |
10 |
实际完成率 |
10 |
8 |
产出质量 |
10 |
质量达标率 |
10 |
8.5 |
|
产出时效 |
10 |
完成及时性 |
10 |
8 |
|
产出成本 |
10 |
成本节约率 |
10 |
10 |
|
效益 |
项目效益 |
30 |
实施效益 |
25 |
22 |
满意度 |
5 |
3.2 |
|||
合计 |
100 |
|
100 |
84.3 |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 “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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