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丰)文执罚〔2024〕第 000056 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
综合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丰)文执罚〔2024〕第 000056 号

日期: 2024-05-13 17:30 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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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附件。

如当事人不服本机关的处罚决定,可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法定三种法定途径,一是当面接待接收复议申请,接待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大街9号院门口(综合治理中心)行政复议窗口;二是邮寄,收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行政复议科收,电话83656285;三是网上申请,通过微信小程序“掌上复议”提交复议材料。具体情况可拨打行政复议咨询热线83656285进行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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