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简称区政务和数据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机关。
区政务和数据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为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运行保障中心及北京市丰台区数据管理中心。
2.主要职责:
(1)统筹推进本区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区级改革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协调、指导、督促各部门各街镇落实改革重大任务。规范管理本区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备案、办事证明等管理服务。
(2)协调推进本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统筹指导本区政务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负责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协调推动政务服务区域协同发展和国际化服务工作。
(3)统筹推进本区数字政务建设。统筹本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本区与北京市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统筹协调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推进、指导、监督本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
(4)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区政府信息的申请。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和政策服务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本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工作。
(5)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全区数据工作。组织拟订本区智慧城市建设、数据工作及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推进落实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创新和应用推广。
(6)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牵头落实相关法规、拟订区级相关指标标准规范。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7)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区级政务数据和相关社会数据的整合、管理、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8)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市委、区委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所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4年3月撤销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新组建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新划入二级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数据管理中心。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7337.72万元,比上年增加2151.52万元,增长41.4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244.89万元,比上年增加3803.79万元,增长111%。
1.财政拨款收入7244.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44.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226.38万元,比上年增加2073.49万元,增长40.24%,其中:基本支出1701.3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3.54%;项目支出55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6.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37.72万元,,比上年增加2151.52万元,增长41.4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有新增业务。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6.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5.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01%;教育支出1.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科学技术支出3531.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4%;卫生健康支出113.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7%;住房保障支出230.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722.52万元,2024年度决算303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8%。
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721.88万元,2024年度决算303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7%。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有新增业务。调整2024年综窗队伍建设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2060502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支出。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65万元,2024年度决算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75.3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下达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用于基层党建工作。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44万元,2024年度决算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44万元,2024年度决算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适当压减一般性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531.75万元,完成预算资金安排的100%。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844.69万元,完成预算资金安排的100%。主要原因:本年发生机构改革和业务调整,划入北京市丰台区数据管理中心。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687.06万元,完成预算资金安排的100%。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本年划入北京市丰台区数据管理中心,同时调整2024年综窗队伍建设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2060502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46.65万元,2024年度决算31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7%。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4.98万元,2024年度决算12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2.38%。主要原因:新录用党务专职工作者3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1.67万元,2024年度决算18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8%。主要原因:本年划入北京市丰台区数据管理中心,事业编人员增加12人,同时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3.31万元,完成预算资金安排的100%。主要原因:调整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69.06万元,2024年度决算23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4%。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9.06万元,2024年度决算23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4%。主要原因:本年划入北京市丰台区数据管理中心,事业编人员增加12人,同时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01.3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2024年无公务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9.88万元,比上年减少2.57万元,减少原因:节俭开支,减少非必要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9.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85.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管理和核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495.4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各级政府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中,除行政运行和机关服务以外的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反映科技服务机构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政务和数据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机关。局下设办公室、审批改革科、体系建设科、政府信息公开科、数据管理科5个内设科室。同时下设2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运行保障中心和北京市丰台区数据管理中心,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
1.统筹推进本区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区级改革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协调、指导、督促各部门各街镇落实改革重大任务。规范管理本区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备案、办事证明等管理服务。
2.协调推进本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统筹指导本区政务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负责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协调推动政务服务区域协同发展和国际化服务工作。
3.统筹推进本区数字政务建设。统筹本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本区与北京市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统筹协调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推进、指导、监督本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
4.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区政府信息的申请。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和政策服务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本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工作。
5.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全区数据工作。组织拟订本区智慧城市建设、数据工作及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推进落实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创新和应用推广。
6.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牵头落实相关法规、拟订区级相关指标标准规范。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7.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区级政务数据和相关社会数据的整合、管理、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8.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市委、区委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所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聚焦党建引领,强化品牌意识。加强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党建协调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定期开展各类党建团建活动,完善“党建生态圈”。同时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区政务服务中心重点难点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心各部门的深度融合发展。
2.聚焦群众满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街镇网络环境硬件建设,围绕提升政务网络环境做“一网通办”规划。积极推进区级个人高频事项下沉街镇就近办理。推行“主动分析法”。加强针对办事堵点的数据分析研究,对典型集中问题提前研判,将破解问题的关口前移,用一件事解决一类问题。实现各级政务大厅零投诉和办不成事窗口全覆盖,切实提升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
3.聚焦企业需求,打造精准服务。全面推广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巩固扩大改革成果;推广“一件事”集成服务,扩大服务事项范围;聚焦高频事项,建立健全服务体验优化机制,并定期梳理分析次高频事项和零办件事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量化管理,让企业体验到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4.聚焦园区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围绕8个重点产业功能组团,深入调研,剖析产业特点,找准政务服务助力点,打造个性化企业服务“先丰站”。建立区级政务服务中心与“先丰站”联动机制,依托“绿通工作室”服务,探索通过点对点服务的方式,为园区重点企业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及政策服务。
5.聚焦科技赋能,促进业务协同。丰富智慧政务数据平台应用场景,形成智慧政务品牌,申请专利。依托全市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推进工作,推出更多“一证(照)通办”应用场景。以市、区共享的数字金融、企业市场、公共服务等数据资源为基础,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充分挖掘数据资源,发挥统计基础作用,研判行业发展形势,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精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6.聚焦政策服务,推动阳光政务。持续发挥丰台区“政务服务面对面”“社会观察员”“百强企业体验行”等活动作用,广泛邀请高精尖企业、百强企业、驻京单位参与政务开放。聘请企业、群众等作为“社会观察员”、推行“政务体验官”,从“用户视角”发现政务服务中的隐形问题,建立日常沟通和问题反馈机制,让企业、群众易办事、办成事。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7337.715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1812.71409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5525.0011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7226.379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1.377914万元,项目支出5525.001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48%。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区政务服务中心全年接待企业群众174.8万人次,同比增长4.52%。接待中央、市、区领导调研视察60余批次、800余人次。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推动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34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楼上楼下一次办好。融入畅通“清零”热线,打造“亲民”服务,2024年接听11万余通,接通率达97.1%,形成典型案例在全市宣传推广。丰台区大数据汇聚平台全年汇聚公共数据达3.8亿条,同比增长20%。公布全市首批面向企业的公共数据集90个,数据量达31万余条。
2.产出质量
发挥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汇智作用,在区委党建办、区委组织部和人力社保局支持下,在全市率先开展区中心入驻人员考核奖励,获评三等功、优秀及称职嘉奖共154名,占比30.3%。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动个人“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在街镇、社区落地,完成全市首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线上联办。在全市率先开设“海外留学人才服务”专窗为国际友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为外籍人才开启“定制办”服务。全市首批上线“一码调证”场景应用,推进20类电子证照在区、街镇大厅全部落地,调用量居全市前列。成为全市首个落地“国际人才港”的区政务服务中心,深入推进“欢迎学子回家”的“青年体验官活动”“学子回家热线”,助力打造国际人才成长成才聚合平台。编制完成《丰台区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出台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审、政务云、领导驾驶舱等管理办法,基础制度持续完善。在全市首批完成区级领导驾驶舱接入“京智”平台,实现市级两级领导决策数据贯通。在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开办首期首席数据官专题培训,得到市政务和数据局最大师资支持,提升了我区数据赋能行业领域的能力。搭建全市首个依申请公开协商平台,整合法律资源,高效化解纠纷,助推依法行政。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发布的《2024年网上政府创新发展报告》及优秀案例中,丰台区首次上榜全国区级政府领先网站。丰台区报送的《闭环管理,打造新媒体监管新模式》获评全国优秀案例。
3.产出进度
全年完成目标进度,实现预期目标。
(二)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推动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34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楼上楼下一次办好。推出为企服务“先丰港”品牌,在丰台科技园、民企创新中心、南中轴产业园等十大企业高集聚区及重点楼宇内部署“先丰站”服务站点,“一刻钟政务服务圈”持续升级,提高办事便利度和入驻企业获得感、满意度。设立全市首个融合市区两级金融服务的贷款服务专区,方便企业就近办理金融业务,降低融资成本,运行两个月以来,累计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35次,成功为10家(小微企业9家)提供贷款登记服务,涉及贷款额度4000余万元。
2.社会效益
连续接待国家行政院校国际研修团等来中心体验做客,成为丰台“话改革”“走基层”“看成果”首选地,“政务服务更高效群众办事更便利”作为区“放管服”改革代表案例在《人民日报》政治版刊发、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服务模式创新高效办成一件事”受到新华社专访,首日阅读量破百万,“南中轴政务会客厅”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锻造起一支“扛红旗、争第一、夺金牌”的功勋团队,涌现出“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北京榜样·政务服务之星”“市政务服务标兵”“市青年文明号”等先进集体和个人,以“五星政务服务”风采增色“丰台服务”品牌。
3.环境效益
数据要素倍增作用充分发挥。主承办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北京分赛绿色低碳赛道和算法赛决赛,聚焦绿色低碳、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开展数据要素倍乘试点示范,英视睿达和值得买分获绿色低碳和商贸流通赛道全市一等奖,值得买获得全国三等奖。
(三)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全年预算数7337.715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1812.71409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5525.0011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7226.379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1.377914万元,项目支出5525.001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48%。
(四)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区政务服务中心全年接待企业群众174.8万人次,同比增长4.52%,满意率达99.99%,获表扬信及锦旗183封。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一)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政务和数据局在现有的《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财务工作管理办法》《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采购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基础上,不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为财务工作的稳定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一是严格资金审批拨付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规。落实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年度资金分配、资金支出均按要求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较好。
二是明确财务内部牵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按照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物账分离的原则,通过职责分工、业务程序的适当安排,使各项业务活动能够被其他流程业务人员查证核对,保障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严肃财经纪律,完整记录全局经济活动,确保会计原始凭证及记帐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二)资产管理
加强对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配合机关事务管理处完善固定资产入账和调拨工作。开展资产清查盘点,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绩效管理
根据财政部门的文件要求,区政务和数据局对预算项目进行事后绩效自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切实增强部门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我局实施完成28个项目,部门评价项目1个,评价结果为优秀;单位自评项目27个,项目评价结果均为优秀,实现了项目经费的全过程管理。
(四)结转结余率
2024年区政务和数据局预算资金结转结余率为1.52%。为人员经费结转结余,留待2025年1月缴纳2024年人员12月险金时使用。
(五)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区政务和数据局预决算差异率为18.49%,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本年度新增1个事业单位,年中预算项目金额发生调整。
五、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度区政务服务局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过程管理较为规范,产出、效益指标全部实现,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7.61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各科室对全过程绩效管理目前还停留在概念中,未给予足够重视。
2.绩效目标的设定不够具体、细化。部分项目的指标设定过于宽泛,部分指标设定与项目内容契合度不高。
3.部分项目缺少实施方案,或项目实施方案可操作性一般。
六、措施建议
1.加强部门内部协调机制,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水平
落实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部门内部财务人员及业务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共同配合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加强绩效目标论证,增加绩效目标的可量化性
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的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量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科学化管理水平,强化绩效目标论证,增强绩效目标申报的科学性,进一步总结出具有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和成果。
3.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升业务工作落实质效
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实施方案。项目执行过程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提高方案执行的有效性。并在项目实施过程及时、完整归集项目资料,妥善留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4年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
软硬件质保续保服务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24年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软硬件质保续保服务项目主要为丰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和丰台区2020年“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项目中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提供质保续保服务。丰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建设项目)政务信息化工程于2020年2月5日签订合同,2021年4月6日开厅,2021年11月25日完成终验。根据合同要求,硬件设备质保期为终验之后1年,于2022年11月25日到期;软件免费维护期为终验之后2年,于2023年11月25日到期。丰台区2020年“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项目硬件设备质保期于2023年11月14日到期,软件质保期于2024年11月14日到期。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和业务量的增加,系统可能会出现各种故障和性能问题,需要专业的维保服务来确保其正常运行。丰台区政务大厅作为政府服务民众的重要窗口,其软硬件系统的稳定运行对于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至关重要。目前,政务大厅的软硬件系统涵盖了多个业务领域和办公环节,包括计算机设备、服务器、网络设备、办公软件、业务系统等。
2.项目服务内容及周期
2024年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软硬件质保续保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硬件设备81大类、6030个(台),屏幕设备33套和软件49类。服务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维护服务、软件及信息资源维护服务、其他内容与服务。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日常管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日常养护(如设备设施的清洗、更换耗材配件等)、设备原厂维修服务和原厂维保服务,提供充足的易耗设备(包括不限于取号机、评价器、叫号器、高拍仪、发送卡、接收卡等)的备品备件,确保故障设备及时更换,不影响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行。系统软件维护和日常管理,主要内容包括购置类软件系统的日常管理、原厂固件升级、原厂补丁安装等技术维护服务,保障丰台政务服务大厅业务系统不间断运行。
服务周期:12个月
资金情况:合同金额880万元,2024年度完成支付714.5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丰台区政务大厅作为提升政府服务效率与民众满意度的关键基础设施,其软硬件维保项目显得尤为重要。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政务大厅能够持续稳定、高效、安全地运行,通过专业的维护与保养措施,及时排除潜在的技术故障与安全隐患,优化系统性能,保障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化终端和政务系统稳定运行,提升用户体验,提高丰台区政务服务影响力。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围绕2024年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软硬件质保续保服务项目内包含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质保维保工作为主。以目标评价、效果评价为主,兼顾过程评价、工作评价,从硬件设备故障解决时效、软件系统补丁升级和漏洞修复、软硬件设备和系统定期巡检三个维度进行深入评价,总结工作落实和主要成效,找准关键问题与深层次原因,为进一步提升丰台区政务服务大厅整体运营效率提供参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估原则
绩效评价以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开展。结合本项目的质保续保要求,定期进行巡检、故障处理、备品备件、软件优化等方面进行定量分析。并充分运用定性评价方法,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化立体评价,确保本次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全面性。充分考虑运维项目特点,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合理的绩效评价维度、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估。
2.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硬件设备故障解决时效、软件系统补丁升级和漏洞修复、软硬件设备和系统定期巡检三个维度。一是,硬件设备故障解决时效(设备维修和配件更换),能够达到用户满意,能够保大厅硬件设备正常运行。二是,软件系统补丁升级和漏洞修时效性,能够达到用户满意,保障政务服务系统稳定运行。三是,定期对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形成巡检报告,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进行风险。
3.绩效评价标准
2024年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软硬件质保续保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以项目合同书约定的项目目标、服务内容、预算执行、成果效益等内容作为评价的标准。
4.绩效评价方法
主要采取比较法、成本效益法进行绩效评价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和实施效果、历史和当期情况的比较,综合分析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成本效益法。将项目经费支出与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财政经费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提高评价过程的规范性、严谨性以及评价结论的可信度,评价工作按照资料收集、验收检查、执行效果三个阶段开展,具体工作路径如下:
第一阶段:资料收集。本阶段主要收集质保维保项目合同要求的日常资料,主要包括:系统运维月度、季度巡检和重保服务报告,设备维修记录等相关材料为评价工作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现场检查。根据维保质保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和项目执行中期验收专家意见进行查验,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硬件设备故障解决时效(设备维修和配件更换),能够达到用户满意,能够保大厅硬件设备正常运行。二是,软件系统补丁升级和漏洞修时效性,能够达到用户满意,保障政务服务系统稳定运行。三是,对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定期巡检成果进行抽样检查,确保能有效对故障风险进行预处理。四是,结合项目阶段性验收意见进行评价。
第三阶段:服务分析。本阶段主要工作是在检查的基础上,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集中梳理,全面开展服务情况评价,形成评价报告,为后续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维保提供充分依据,保障政务服务大厅稳定、高效运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1.项目组织实施规范有序
按照项目执行流程,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有序开展立项论证、项目评审等节点工作,严格履行项目需求、申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征求部门意见、会议研究、上报局长办公会审批的程序,项目组织实施规范有序,项目管理依规高效。
2.项目完成情况总体良好
2024年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软硬件质保续保服务项目,截止2023年12月底,已完成中期验收,有效保障大厅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稳定运行。
3.项目产出整体质量较高
完成该项目5000余个硬件设备、33套屏幕设备、757个硬件政采设备的原厂维保服务,维保期间解决126次硬件故障,提供备品备件103件(套)。完成32个应用系统各类固件和补丁更新,定期对业务系统的性能和功能进行验证和测试,再根据二三季度渗透测试和本年度等保测评,协调原厂为多个软件系统进行安全补丁。其他增值服务,提供工作量为51人日的定制开发服务;盘点设施设备整体情况,编制《统配信息化资产分析报告》;制定合理的运维管理办法和运维规范;设计RFID资产管理系统。
(二)评价结论
2024年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软硬件质保续保服务项目,通过对政务大厅信息化终端和软件系统进行质保续保,能够快速有效解决大厅信息化设备和系统运行中各类问题,为丰台区政务服务大厅日常运行提供基础保障,提升政务服务连续性和高效性。
项目名称 |
2024年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软硬件质保续保服务项目
|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数据管理中心 |
|||||||
项目负责人 |
郭丹 |
联系电话 |
87016868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 算数 |
全年预 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717.38 |
717.38 |
717.38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 拨款 |
717.38 |
717.38 |
717.38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区政务服务中心6030台(套)硬件设备和软件49类系统提供质保续保服务,通过定期巡检和实时响应及时更换硬件设备配件保障各类信息化设备可用性。按需对软件系统进行补丁升级、漏洞修复,保障各类信息化系统稳定运行,确保政务大厅工作正常开展。 |
该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各项质保续保服务,政务信息终端设备和软件系统稳定运行,政务服务大厅高效运转。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提供质保续保的硬件设备数量 |
≥5000台 |
5189台 |
10 |
10 |
|
|||
提供质保续保的屏幕设备数量 |
≥30套 |
33套 |
10 |
10 |
|
|||||
提供质保续保的硬件政采设备数量 |
≥700个 |
757个 |
10 |
10 |
|
|||||
提供质保续保的应用系统数量 |
≥30个 |
32个 |
10 |
10 |
|
|||||
数量指标 |
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出现重大问题数 |
≤0个 |
0个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月份 |
≤12个月 |
12个月 |
10 |
1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大厅信息化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的稳定性,通过及时对硬件设备进行故障处理、配件更换和软件系统进行补丁升级、漏洞修复提升大厅信息化系统的稳定性,为群众带来较好的办事体验。 |
提升大厅信息化系统的稳定性,为群众带来较好的办事体验 |
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整体风险防控水平,确保服务大厅安全有序运转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通过定期巡检及和实时响应及时解决设备故障,保障信息化设备正常运行。按需对信息化系统软件版本进行升级,有效提升软件系统的可用性,提升业务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
良及良以上 |
良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金额 |
≤717.38万元 |
717.38万元 |
10 |
10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服满意度 |
≥80% |
9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设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政务中心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2024年1月,局长办公会通过工作的请示,启动本项目。2024年2月,招标委托及招标组织阶段;3月发布招标公告信息,征集服务单位;4月,通过招标工作确定服务单位;4月28日,局长办公会审议并通过“2024年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软硬件质保续保服务项目”招标结果;5月,签订服务合同并开始运维。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丰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硬件设备质保期于2022年11月25日到期;软件系统质保期于2023年11月25日到期。丰台区域2020年“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项目硬件设备质保期于2023年11月14日到期,软件质保期于2024年11月14日到期。到期后软硬件出现故障后将无法及时解决,将会影响丰台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正常开展,主管领导和科室相继开展软硬件设备质保续保的调研工作,确定需要进行软硬件设备质保维保以保障政务服务大厅能稳定运营。2023年12月项目立项评审,2024年5月完成运维合同签订工作,2024年该项目完成中期验收工作,目前项目仍在服务期内。
(三)项目产出情况
截止项目中期验收,有效保障丰台区政务服务大厅各项设备和系统稳定运行,完成完成该项目5000余个硬件设备、33套屏幕设备、757个硬件政采设备的原厂维保服务。共处理硬件故障126次,所有报修的设备均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得到维修完成该项目30余类应用系统的原厂维保及信息资源维护,按需对软件系统进行固件升级和漏洞补丁更新。定期对业务系统的性能和功能进行验证和测试,再根据二三季度渗透测试和本年度等保测评,协调原厂为多个软件系统进行安全补丁,提供重点保障服务4次。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分析: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大厅信息化设备的稳定性,为群众带来了较好的办事体验,提升群众办事的便利性。
2、可持续影响分析:通过硬件定期维护和软件升级优化,可减少资源占用,提升设备效能,延长硬件生命周期。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管理经验
1.项目负责科室精心组织、策划,全区各相关单位积极申请试用并正式使用,此项目平稳运行。
2.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小组,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结合项目特点开展运维,规范运维管理流程。
3.在实施过程中对运维工作严格管理促进项目完成。
4.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做到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对运维费实行专项管理,保证经费及时到位和合理使用。
(二)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1.系统管理培训有待加强
措施:继续加强培训的力度,加强对综窗等业务人员系统使用方面的培训,提升办事效率;加强进行设备使用方面培训,提升设备稳定性,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2.整合统筹
措施:加强对丰台政务服务中心软件系统的梳理和统筹,充分发挥系统建设成果和效益,进一步提高政务系统运行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六、相关建议
(一)结合行业情况,优化预算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软硬件质保续保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属于IT信息化行业维保项目,随着设备的使用年限不断增加,软硬件设备故障概率逐步增大,按照行业惯例此类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成本成逐年增高趋势,建议后续逐年增加项目运维预算。
(二)结合设备使用情况,考虑替换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软硬件质保续保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属于IT信息化行业维保项目,信息化软硬件设备更新替换周期较快,部分设备原厂已不再提供维保服务,建议在后续维保项目中考虑对部分设备进更换,以便在减小维保难度的同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性价比。
七、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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