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北京市审计条例》相关规定,2026年1月至2026年5月,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对丰台区4个重点一级预算单位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对丰台区房屋管理局、丰台区人民政府丰台街道办事处、丰台区人民政府玉泉营街道办事处、丰台区人民政府成寿寺街道办事处4个重点一级预算单位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开展现场审计,重点关注财政资源统筹、支出政策绩效和过紧日子要求落实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2025年度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加强,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规范
1.预算编制不真实。1个单位连续3年未据实申报办公用房(租用房)取暖面积,多领取财政取暖补贴资金15.17万元,造成财政资金沉淀。
2.决算编制不准确。2个单位决算数据编报不准确;部分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未在决算表中列示。
(二)预算执行不严格
1.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1个单位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项目支出未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1个单位在项目未实际完成或未履行验收程序的情况下提前支付相关款项。1个单位虚假签订文件柜购置政府采购合同,实际采购3组快递柜;在13个项目未实际完成的情况下,于2025年11月将资金提前支付至实施单位,并于12月将支付的资金收回至本单位基本户,导致财政资金脱离监管。
3.部分事项未按规定履行上会程序。1个单位合同签订前未按规定履行党组会审议程序;1个单位项目供应商确定及首付款支付未经主任办公会决策。
(三)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2个单位及其1个下属单位的结余资金等未及时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共计113.07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
1.资产核算不准确。3个单位涉及20套公共设施建设移交用房、18处自用权属的房屋资产和1处办公用房未纳入固定资产账簿统一核算与管理。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为规避财政部门审批,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决策拆分后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事宜,涉及金额43.95万元;7处房屋无偿出借给6家单位作为养老驿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未按规定报财政部门审批。
(五)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不规范
1.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1个单位及下属单位2个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比选程序,直接签订合同。1个单位比选制度缺少对项目采购程序、环节的具体要求,7个比选项目的比选程序先于预算审核工作,1个项目合同未进行预算审核,5个经济事项的中选通知书出具时间早于集体会议决策时间。
2.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部分经济事项收支在单位账外核算,超合同多支付餐饮公司21.75万元;1处房屋租金由社区书记个人代管。1个单位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不准确,银行基本户预留金额高于实际需求。2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87.67万元。
3.内审工作存在短板。1个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由财务负责人兼任,不相容岗位未分离。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有关单位积极推进整改;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统筹研究解决。同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一是强化预算源头管控,持续提升预算统筹谋划水平。纵深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有序压减低效非必要支出,推动预算编制更加务实规范,不断增强预算约束力与前瞻性。 二是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持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健全绩效管理闭环体系,做实绩效全流程管控,加大统筹盘活力度,持之以恒践行过紧日子要求,推动财政资金精准高效配置。 三是抓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制度,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充分发挥审计整改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作用。
针对本次审计指出的问题,各预算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整改。通过审计整改,相关预算单位及时上缴财政资金、进行调账处理。审计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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